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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嫁女的户口推诿扯皮?元旦后,国家有了新规定,要求必须落实!

 风儿飘飘ut8h0f 2018-12-23

在咱们农村,重男轻女的思想根深蒂固,尤其是不少老一辈的农民,一直都认为女儿终究是别人家的,只有儿子才能传宗接代。所以,对于女儿,农村流传着“嫁出去的姑娘,泼出去的水”一说。很明显,这是对女性的一种“不公平”对待,也是一种歧视。

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及人们思想观念的转变,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了以前的错误认知,纷纷改变了想法。如今,不再是男尊女卑了,国家处处都在提倡男女平等,在咱们农村也处处可见“女儿也是传后人”的墙体宣传标语。由此看来,男女平等也不仅仅是一小部分人的倡导了,在就业、教育等等方面都已经落实到实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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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有一种现象却依然困扰着不少已经出嫁了的农村女性。在一部分农村地区,凡是牵涉到土地权益的事情,比如土地征收补偿、土地分红、土地入股等等,集体往往会把出嫁女的名单刨除在外,压根不考虑出嫁女的利益。显然,这样的做法是不合法的。

因此,为了更多的考虑到出嫁女的利益,从明年起,国家将会对农村出嫁女的户口实施新的规定,主要涉及以下2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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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户口与土地之间的权益关系,原则上,出嫁女的户口与土地之间并无联结关系,无论出嫁女的户口怎么变动,其土地权益一定要得到保障。简单理解为,只要出嫁女还没有在新的村集体内获得相应的土地权益,那么原集体中的土地关系不能发生改变,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等为由,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权益。

第二:户口与征收补偿之间的关系,一般来说,土地被征收以后,国家会发放一笔经济赔偿,而由于农村集体土地的性质,决定了土地征收的赔偿对应的是全体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也就是归所有集体成员所有。所以,在出嫁女户口没有迁出的情况下,其依然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从法律上就应该能够获得相应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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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上面的介绍当中可以看出,“出嫁女”的土地权益受到法律保护,但是在现实当中,却普遍存在侵害出嫁女土地权益的行为,比如失去娘家的土地承包权、不能在新的集体获得承包地等等。因此,鉴于这些情况,我们希望“出嫁女”能够拿起法律的武器,切实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最后,出嫁女的户口推诿扯皮?元旦后,国家有了新规定,要求必须落实!对此,你是怎么看待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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