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父亲去世,房产牵出8个继承人

 窗前有树905 2018-12-25

     看到“遗嘱”两字,你是否会觉得有些晦气。不可否认,一些老人家,比较忌讳谈“身后事”。如果一下子牵扯出8个继承人,要和你分房产,你会怎么做?

案例

小陶是椒江人,家中独生子,住的房子是父亲陶某生前购买的,房产登记也是父亲的名字。2016年,父亲不幸因病去世,小陶和母亲共同生活。

近日,小陶想拿房产抵押向银行贷款,但去银行贷款时,工作人员说,因为房子登记的是小陶父亲的名字,因房主已去世,小陶需要先办理继承手续后才能贷款。

于是,小陶到公证处咨询,原本以为自己是独生子,爷爷奶奶已经去世了,家庭成员简单,继承手续一定不会复杂。但是公证员却告诉小陶,遗产继承有8个继承人。

原来,小陶的奶奶是在今年3月份去世的,奶奶作为陶某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其应继承的份额发生了转继承,转由小陶奶奶的法定继承人继承。小陶的爷爷奶奶共生育了4个儿子和3个女儿,除去已经死亡的陶某外,还有6个子女健在,可以继承奶奶应继承的份额。

小陶的父亲在2016年去世的时候,继承就已经开始,如果及时办理继承公证,则只有小陶、母亲徐某、奶奶作为继承人。但由于他们未及时办理继承公证,在奶奶去世之后再进行遗产分割,则发生转继承,造成了继承人增多的情形。

这下小陶和母亲彻底明白了其中的道理,回家向3个伯伯、3个姑姑说明情况,麻烦他们帮助自己办理继承公证手续。幸好小陶的姑姑、伯伯都通情达理,愿意放弃继承权。

公证员点评

正立公证处的公证员说,小陶的继承权公证办理下来还算顺利,但现实中,姑姑、伯伯要求继承父母遗产的也不乏其人,甚至还为此对簿公堂。

很多人尤其是老人们因法律知识欠缺,抱有在父母和老伴去世后房产自然就会过户给子女的想法,殊不知这种想法不符合法律规定,最终会使原本简单的事情复杂化。提醒市民,如果家庭成员发生变化,请尽早前往银行、不动产、公证处等相关部门办理财产转移手续,以免未来产生其他继承法律关系,造成财产法律意义上转移,给后续办理财产转移增添不必要的麻烦,有时还会引发家庭纠纷和诉讼。 记者 郑敏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