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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支招】独生子女顺利全额继承父母房产

 罗子秋JOJO 2017-07-15
发布者: 广州公证处   时间: 2016-04-27 13:51:00

近日,一篇《父母去世后,房屋肯定属于独生女儿吗?结论惊呆了宝宝》刷爆朋友圈。你以为子女继承父母的遗产是天经地义,理所当然吗?在法律面前,真相却是未必。文中提到:

小丽是父母的独生女儿,父母亲生前在留下一套127平方米的房子。房产原先登记在父亲名下,父亲去世时未将房产过户到小丽名下。如今母亲去世了,小丽想把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但小丽拿着房产证和父母的死亡证明到了房管局,要求过户被拒。因为按照法律规定,父亲过世时奶奶仍在世,她有权继承儿子的部分遗产;奶奶过世后,由大伯的儿子、二伯夫妻、姑姑夫妻等继承,这导致了小丽无法全额继续父母的房产。

继承久拖不办,出问题了!

很多读者看完这篇文后,纷纷惊呼:“这是真的吗?真的吗?”为什么会有“惊呆宝宝文”中的父母去世财产不归属独生子女的结论?

答案很简单,因为有转继承!

通俗来讲,如果父母先去世,不及时办理继承手续,等爷爷奶奶后去世,就会有转继承发生!

很多事情是不能拖的,就例如小丽的情况:先人去世后不及时办理继承,继承人又去世!我们都知道,第一顺位继承人有父母、配偶、子女,此时,如果久拖不办继承,很容易导致转继承、代位继承的情况出现,再加上亲人出国或常年不联系、证明材料遗失或者证明人和调查线索无法找到的不利情况,将使整个继承手续难以办理。

律师和房管局都说:还是公证好!

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主任何培华表示,“现在老年人的兄弟姐妹多,一旦发生代位继承,而且兄弟姐妹见钱眼开的话,自己想留给子女的财产份额分分钟会被瓜分掉一些”。为人父母一般都疼爱自己的子女,若想自己的财产在百年以后顺利被子女继承,最保险的方式就是立下公证遗嘱。

何律师认为,立了遗嘱发现子女不孝随时可更改遗嘱,按自己意愿分配财产。当然,也可以在生前就将房产之类赠予子女,“并附加条件,只要父母健在就享有房子的使用权”。

广州市天河区房管局工作人员表示,已故父母的遗嘱一定要经过公证处的公证,再凭着继承公证书、父母的房产证原件、继承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继承人亲自到房管局办理,“或者凭法院的判决书,但是继承一般没法起诉,最佳办法只能是去做公证”。

怎样避免转继承的发生?公证有办法!

以上已经分析了转继承为什么发生,那么就好找到避免转继承发生的方法了。以下提供三种最简洁易懂的解决方法:

方法一,父母健在,继承未发生前办赠与公证。父母可以在生前适当的时机考虑将财产直接转移给子女以避免转继承发生。例如,赠与合同或单方赠与公证,可以约定房屋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避免与其他人发生争产风波。

方法二,父母健在,继承未发生前立遗嘱。转移财产毕竟是件大事情,很多父母由于各种原因有所顾虑,同时财产转移也涉及很多税费。那么“先立遗嘱后继承”是种很好的解决方案。遗嘱可以很好地排除法定继承的发生,可以使财产在权利人去世后很好地按照他的意愿进行流转。排除了普通继承顺序的法定继承,转继承关系自然也可以很轻松地避免了。同样,遗嘱也可以指定房屋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

方法三,父母去世了,趁转继承人(例如祖父母、外祖父母)还在世意识清醒时,如果他们自愿放弃继承,可以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则财产可以归属第一层继承关系的继承人继承。

哪里能提供全方位继承解决方案?

         目前,广州公证处已经可以为大家提供最专业精准的遗产继承服务了。作为家庭财产继承领域最权威的公证员群体,仅以2013年为例,全国公证机构共受理继承公证案件79万多笔,而同期,法院受理继承案件数量仅为9万多笔。而且,广州公证处现在提供遗嘱、继承预约办证服务,办理遗嘱公证全程录音录像,让公证过程充满温情。广州公证处还提供专业的遗嘱保管服务,不仅能保密,还能预防不必要的纠纷。

发文单位:广州公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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