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瞅着2018年就要过去了,个别1月初就要发工资的单位都已经坐不住了。年底的财务本身就忙。 在上周六,国家税务总局正式公布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修订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自2019年1月1日起与新个人所得税法同步施行。 文件已经下来了,那么从下个月开始,公司的工资到底如何扣税呢?今天就给大家再详细的说一说。 我们要算一个人的工资薪金个税,首先要知道算这个税的基数,我们叫它应纳税所得额,直白的说就是,这个数就是你应该纳税的基数。 在新个人所得税实施前,工资薪金的应纳税所得税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免税收入-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减除费用=免征额,我们日常非专业但通俗叫法就是起征点。 专项扣除是对税法允许扣除的由个人负担的基本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简称“三险一金”) 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比如税优商业保险、税延养老保险、年金等。所以,你可以看到,你平时发工资算个税,其实算法很简单的,按公式直接套。 以小七1万块的税前工资为例,如果按照新个税之前减除费用3500算的话。如图 应纳税所得税额=收入额-三险一金-3500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对应税率-速算扣除数 所以这里小七的个人所得税 =4260*10%-105=321 因为个人所得税税率是超额累进,如果你应纳税所得额涉及多档税率,比如像小七应纳税所得额4260。 正常应该是1500*3%+(4260-1500)*10%=45+276=321,结果和用速算扣除方法算出来是一致的。 是不是很简单?每个月你把工资表做出来 ,现在都有个税申报软件,把数据导入自动会给你算出个税的。
好了,接下来就是2018年10-12月的过渡阶段,先让纳税人享受5000的费用减除数和新个税税率表。 10月发放的工资也是10000,这里的费用减除数就变成5000了,小七的工资条就变成这样。 其实相对于变化之前,在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上,结构并没有任何改变,只是其中的减除费用的标准变化了而已。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免税收入-减除费用(3500变成了5000)-专项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也正是这里提高了1500扣除,所以,你可以看到应纳税所得额直接有4260减少了1500,变成了2760,这其实就是直接减税,减少了基数,最终税额也会减少。 同时也开始适用新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当然是这算成月度税率表),由于新税率表加大了级距,所以也是有减税的效果。 综合下来:小七的个人所得税=2760*3%=82.8 1月申报12月的个税就是最后一个月过渡申报了。从1月发放工资开始,我们的算法又要变了,这次的改变就是结构性的,因为我们要开始正式实施新个税法了。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免税收入-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我们得把专项附加扣除加进去了,其实逻辑也很简单的,无非就是再增加一个减除项。 那就是收集员工的专项附加扣除的信息,把这些信息汇总,在代扣员工个税的时候给他再扣除,在之前的基础上进一步减税。 其实主要就是新标准发布之后,这么多的附加扣除的收集,我们怎么做?通过什么方式来收集?特别是人员多的单位,这个工作量真的还是挺大。其实如何收集大家不用太过于担心,信息化时代,各种个税辅助软件,各种APP、公众号客服端。 关于附加扣除的收集,目前广东省税务局已经给出了答案,首次享受时,纳税人需要填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可以填纸制表格,可以填电子表格,也可以通过“个人所得税”APP、网页端等远程办税端口填报。 纸制表格可以到就近到任何一个办税服务厅领取,也可以到单位负责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部门领取,或者登录税务总局或各省、市税务机关官网,下载表格电子版并自行打印。 员工将填好的电子模板报送给单位后,单位将电子模板信息导入扣缴端软件,在次月办理扣缴申报时通过扣缴端软件提交给税务机关同时将电子模板内容打印,经员工签字、单位盖章后留存备查。 1月小七也是10000的工资,按照思路,我们继续来算应纳税所得额,按照什么思路呢?就先按照过渡期间的思路做。 假设按照现有的附加扣除标准,小七能享受的附加扣除如表: 首先什么叫累计预扣法呢?其实也简单,有点类似企业所得税的按季预缴,就是每个月算工资薪金个税的时候都把前面的累计算,算出来一个总的应纳税所得额,总的应纳税额,再减去前面已经交了的个税。如此而已!不要想得太复杂! 那么现在再次回到第一个月发工资算个税时候,直接用全年个税预扣率表格,如下图。 全部变成了累计的。 按照预扣率表一算出来个税22.80。其实第一个月和之前变化不大,关键就是第二月开始后就不同了,第二月假设还是10000工资,其他事项都一模一样,没有变化,那么表就变成了这样。 全是累计数了,就是1月+2月的。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1520 2月份累计计提个税为1520*3%=45.60,扣除1月交的22.80,2月也是缴纳22.80,以后每个月都是如此计算,用累计的减出去前面已经扣缴的。 当然,这个工作会交给软件来完成,并不是你手工来做,这里小七仅仅把自己对这个过程的思路和大家分享一下。 至于你说为什么按累计预扣法?我现在能感受的好处就是让个税更均衡了。 官方的解释是这种方法,一方面对于大部分只有一处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人,纳税年度终了时预扣预缴的税款基本上等于年度应纳税款,因此无须再办理自行纳税申报、汇算清缴;另一方面,对需要补退税的纳税人,预扣预缴的税款与年度应纳税款差额相对较小,不会占用纳税人过多资金。 如果大家觉得自己数学不好,可以直接用小七给大家准备的速算扣除。 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综合所得适用(按月) 速算扣除数使用示例: A个人于2018年12月取得20000元工资收入,在不考虑其他所得及专项附加扣除项目的情况下,假设五险一金为4000元,再减去个税草案中的费用扣除标准5000元,实际应纳税所得额为20000元-4000元-5000元=11000元,再用11000元去找对应的级数,由于11000元在3000元和12000元之间,应选择第二级,即适用10%的税率和210元的速算扣除数。 计算方式: 11000元×10%-210元=890元 因此A个人在2018年12月应缴纳个人所得税890元。 批量计算怎么办?别发愁,我们有excel快捷公式奉上,还是刚才的例子,用A个人收入20000元,再减去五险一金4000元,求得16000元,填写在表格D3处: 再在E3处直接复制以下公式: =ROUND(MAX((D3-5000)*{0.03,0.1,0.2,0.25,0.3,0.35,0.45}-{0,210,1410,2660,4410,7160,15160},0),2) 便求出本月应交个人所得税890元,一定记得,本公式中的取数处为“D3”,在实际测算时,一定要根据自己的表格去选择取数处。 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综合所得适用(按年): 经营所得(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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