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历史大融合:突厥汗国的兴衰之路 ​

 陆一2 2018-12-25

上一期的内容我们说到了突厥一族的兴起和突厥与中原王朝的战争。突厥于552年完成统一,以漠北为中心建立突厥汗国。之后突厥汗国逐渐发展壮大,版图扩大东自辽海,西至里海,南自蒙古沙漠,北至贝加尔湖,东西长万里,南北五六千里。汗庭(首都)设在于都斤山(今鄂尔浑河上游杭爱山之北山)。南北朝时期,突厥族逐渐发展壮大,建立了人数多达数十万的军队。到了隋朝初年,壮大的突厥国同当时中国中原地区经常发生边境冲突。这些游牧民主天生好战,中原人民饱受其苦。

历史大融合:突厥汗国的兴衰之路  ​

1、隋朝的灭亡与突厥的关系

隋朝末年天下大乱,东西两大突厥部落趁机迅速统一,势力迅速发展,一跃成为雄居漠北、力控西域的军事大国。当时隋朝政府的统治濒临灭亡,各地义军纷纷揭竿而起,各州县军阀也都纷纷独立。隋朝只能应战,整个中原地带各种势力角逐,混战不休,因此无暇顾忌北方的突厥部落。突厥当时的可汗始毕乘机进攻隋朝,夺得大片隋朝北方防线以内的领土。他屡次发兵南下,掠夺边境各州,公元615年甚至将隋炀帝围困在代州,后来幸亏李世民和王世充分别率部解围才使隋炀帝幸免于难。此时突厥的力量已经不容小视了,北方各地的起义军为了稳定后方,纷纷与东突厥结盟,并称臣纳贡。这也就注定了从隋朝灭亡之前到唐朝建立之后的几十年时间里,中原人民不得不在突厥人的威胁与压榨之下生存。

公元583年,突厥汗国内部发生内乱,国家分裂成了东突厥和西突厥。这给危如累卵的隋王朝带来了一线生机。不过可惜的是,这一线生机并没有能让隋朝躲过灭亡的命运。从隋炀帝大业七年(611年)开始,全国各地先后兴起的反隋起义军大小不下百余起,参加的人数达数百万。到了隋炀帝大业十三年(617年),浩浩荡荡的起义军占有不可扭转的优势,大隋王朝的崩溃已经成为必然。但各路起义军却也在与隋军作战的过程中损失惨重。大业十三年(617年)七月,一直在等待时机的李渊、李世民父子看到时机成熟,在晋阳(今山西太原)宣布独立,并且正式建国,国号大唐。

不得不提到的是,李渊在灭隋和灭其他武装割据势力时,突厥人给李渊提供了非常有力的帮助。其军械辎重和粮草大部分都来自突厥。

据《旧唐书》记载,李渊、李世民父子起兵时,突厥军队趁机袭击晋阳,大肆掠夺一番而去。突厥的袭击,使大唐王朝意识到北方突厥的勇武剽悍和北防的重要性。如果突厥人趁王朝未稳,中原百废待兴之际突然大规模进攻,那么大唐王朝势必无法抵挡,中原将重燃战火,而自晋阳开始的苦心经营也势必会化为泡影。为了消除突厥的威胁,李渊与心腹刘文静商议,由唐公李渊亲自给突厥国始毕可汗写了一封国书,以示修好,并许以“称臣纳贡”,又带上一份厚礼,派刘文静前往突厥与其可汗交涉。这便是唐朝初年对突厥纳贡称臣的开始。

2、唐朝对突厥的纳贡和吞灭

李世民经玄武门之变当上皇帝以后,不久就给东突厥的大汗上书,表示进一步加强友好的关系。突厥人知道李世民篡夺了皇位,也像唐朝派遣了使者,给李世民贺喜,送来了一千张羊皮,其实真实的目的是在变着相地跟李世民要钱。初时唐朝给突厥纳贡,每年都送上一定数目的黄金、白银、绸缎和美女,突厥也意思一下,送给唐朝一些土特产,诸如羊皮、河套的骏马等等。但是这次突厥的意思就是这些金银的数目还要增加。大唐立国不久,百废待兴,实在不能重燃战火,所以只能答应突厥无理的要求,把节省下来的宫廷开支进贡给突厥。从唐朝建国开始这一时间整整持续了13年。

贞观三年(629年),李世民已经开始着手准备对突厥的反扑计划。贞观元年的时候,唐朝争取到了割据恒安镇(今山西大同东北古城)的军阀、刘武周的余部苑君璋归附,贞观二年柴绍和薛万均率军击灭割据朔方(治今内蒙古乌审旗南白城子)的军阀梁师都,占据了便于反击东突厥的军事要地。

东突厥内部由于连年征战和霜冻干旱等天灾,使得民疲畜瘦,很多羊、马被冻死、饿死;薛延陀、回纥、拔也古、同罗诸部亦趁机群起反抗,共推薛延陀首领夷男为真珠可汗,并接受唐王朝册封;东突厥次汗突利可汗因长期受颉利可汗压制排挤,也暗中与唐联络,表示愿意归附。唐反击突厥的条件已经成熟。贞观四年,唐太宗以突厥进攻河西为借口,于二十三日诏命兵分六路出兵剿灭东突厥。

很快,东突厥在唐军强大的攻势下迅速土崩瓦解。李世民将东突厥领地划入自己的版图,在其上设置了顺州、裕州、化州、长州、定襄、云中等都督府。唐朝的疆域由此扩大至阴山以北600里,势力范围达到贝加尔湖。唐消灭东突厥之后,那些西突厥的附属国与唐西部的疆域接壤,开始受到唐朝的影响,开始跟唐进行交往。突厥一族也从此走向了衰落。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