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略谈史书的秉笔直书与谱书的隐恶书善

 逍遥书屋123 2018-12-28

                      江志礼

  史书与谱书都是历史书籍,所不同的是:史书的内容范围比较广泛全面,而谱书内容范围仅限于一个姓氏或者家族。虽然都是史书,但在编写出发点上,要求却不尽相同。史书的编写一向要求秉笔直书,而谱书的编写则着重于隐恶书善。

秉笔直书,就是实事实写,留下一段历史的真相垂劝诫、示后世。其内容主要指人事范畴的正、反两个方面。既写正面人物,也写反面人物,甚至是罪不应赦的丑恶人物;既写成功事件,也写失败事件,甚至是领袖人物严重过失所造成的巨大损失。南宋文学家文天祥在《正气歌》一诗中写有这样两句:“在齐太史简,在晋董狐笔”,说的就是史官秉笔直书的故事。

“太史”,是古代对史官的称呼。“太史简”,意指史官临死不苟,坚持秉笔直书。据《左传·襄公二十五年(元前548)》载:春秋时期,齐庄公因贪婪相国崔杼妻棠姜的美色,被崔杼设计杀死,齐太史公如实记载了这件事情。崔杼心怒杀死太史,太史的两个弟弟也如实记载了这件事情,也都被崔杼杀死。崔杼警告太史的三弟说:你难道也不怕死吗?还是按我的要求,把庄公之死写成得于暴病。太史三弟正色回答:据实直书是职官的职责,失职求生,不如去死。这件事情即使我不实写,人们迟早也会知道,纸总包不住火,不仅你掩盖不了罪责,反而连我也背上了千古污点。崔杼无奈,只得放人。太史三弟走出,正遇南史公持简而来,他以为太史三弟也被杀死,也是要来继续实写这件事情的。

据《左传·宣公二年(元前607)》载:春秋时期,晋灵公横征暴敛、残害臣民,举国上下为之不安。作为辅政的正卿大臣赵盾多次苦谏,灵公非但不思改过,反而肆意残害赵盾。他先派人刺杀未遂,又于宴会上伏甲兵袭杀未果。赵盾被逼无奈,只好出逃。当他逃到晋国边境时,听说其族弟赵穿杀死了灵公。于是,返回晋都继续执政。

晋国太史董狐以“赵盾弑其君”记载此事,并宣告于朝臣,以示笔伐。赵盾辩解说:灵公为赵穿所杀,不是他的罪。董狐申明理由说:作为辅政大臣,逃亡未出国境,君臣关系就没有断绝;回到朝中,又不讨伐“乱贼”,因此“弑君”之名应当承担,这是按写史之“书法”决定的。

后人称以直笔记事、无所忌讳的笔法为“董狐笔”。南宋诗人文天祥“在晋董狐笔”的诗句,是借用了唐代诗人杜甫《写怀》诗中的句子。他们都是在用诗词歌颂董狐这位开我国史学直笔传统先河的始行者,因为他的故事早于齐太史简的故事。

史官一般不管政治,只管记录,有的还世代相袭,置身“清水”捞不到银子,握着的只有手中的笔。不为尊者讳,敢记皇帝的糗事,其天胆从何而来?就是把秉笔直书视作神圣职责和履行这种神圣职责坚定不移的“史德”操守。高尚的史德,视这种职责高于生命;对这种职责的敬畏,摒弃个人的得失恩怨。也就是说,不怕死才敢直书,且直书不挟私念,不向权利低头和让步。孔子曰:“《春秋》作,而乱贼子惧。”这就是史官的价值观。董狐和齐太史是不怕死的典型代表,而不挟私念的史官也不乏其人。如:被汉武帝下狱受腐刑、身负屈辱的司马迁,还是直笔为刘氏王室树碑立传,并且留下了一部“史家之绝唱”的《史记》。他逆境中的坚守,也犹如“文王羑里演《周易》”、“孔子厄运作《春秋》”,激人励志。

再一个就是《三国志》的作者陈寿。他的父亲在马谡手下当参军,马谡失了“街亭”被诸葛亮斩首,他的父亲也受了“髡刑”(剃光头发),诸葛亮的儿子诸葛瞻对他特别轻视,经常给他难堪。但是,他在写《三国志》时,没有以这些恩恩怨怨而胸怀成见。在《诸葛亮传》中,他以公道正义之笔,写出了诸葛亮“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高风亮节。

置生死于度外的史官,就连手握生死大权的皇帝也要畏避三分,在宋代开国皇帝赵匡胤身上就发生了这样一件事。一天,赵匡胤正在御园开弓弹鸟,忽有侍臣跑来称有急事相奏,赵匡胤马上听奏。他听后乃觉平常之事,怒斥其小题大做。侍臣会道:“臣以为尚急于弹雀。”赵匡胤听后愈发上火,举起身边的柱斧撞掉侍臣两颗牙齿。侍臣不慌不忙地拾起牙齿置于怀中。赵匡胤骂道:“你拿着坏牙,难道要告我不成?”侍臣回答:“臣不敢告皇上,然而自有史官记下这件事。”赵匡胤听后,自觉让史官记下此事,有伤他的龙尊身份和地位声誉,转而为笑,做了个赔礼道歉,并赐予金帛表示慰劳和鼓励。

还有一位皇帝,就是唐太宗李世民,他曾对史官说:他不看史官记的东西。这句话听起来好像是心胸豁达,其实是一种托辞,他应该明白:皇帝是被禁止阅看史官记录的。他比鲁莽的赵匡胤聪明一些,实际上是在话外有音地笼络史官,流露他对史官的不可小觑。古代,也有尊重历史、尊重史官的明君,在事情过后,他们会让史官查看特务机构送上来的秘密情报。

近代有学者称:历史是一个任人打扮的小女孩。这未必是他的心里话,可能是他对史学领域存在的某些不正常现象的一种嘲讽。历史就是过去的真实,这一点他肯定比谁都懂。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全国兴修地方志,即墨卫生部门的一位负责人,主动让修志人员把他任职期间发生的一次责任事故写进部门志,以给后来者留下经验教训。一个基层干部,有这种不护短、不避过的求实践行,给人们树立起一面镜子,也是对修志人员的极大鼓励和支持。

古今,也有见风使舵,阿谀奉承,弄虚作假,凭个人好恶褒贬人事的作史者。如:历史上曾有一位修史的官员说:他修史他说了算,爱怎么写就怎么写。当然,这样的人只是极少数,不配作史,他们留不下高尚的史德,留下的是不乏糟粕和诟病。《抱卜子·吴失篇》曰:“若苟讳国恶,纠芥不贬,则董狐无贵于直笔。”这是送给作史者的金玉良言。

还有一种因循守旧、墨守成规或者说是漫不经心的现象。如:明初存在四年的“建文”年号,被朱棣“拉黑”并到了“洪武”的年号里。若在明代,编史志的不敢忤逆当朝,按照朱棣立下的规矩那样写,倒也无可厚非。可是,一直到了清代晚期,有的人还把建文四年写成洪武三十五年。明社既屋已经二百余年了,早已没有了后顾之忧,再那样来写,这叫“不肯改进”。还有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已经成立编修的族谱上仍落款“中华民国”,这种做法就是头脑不清醒了。清初,发生在即墨人黄培身上类似这样的一件事情,给他添麻烦不小。

黄培(16041669),字孟坚,号封岳,明万历朝三边总督、兵部尚书黄嘉善的长子长孙。十六岁荫袭锦衣卫,历升为都指挥使。明亡,乘间扶母柩辗转归里,于十二月安葬。其在为母亲撰写《墓志铭》的落款上,只书写了干支纪年“甲申”(1644),没有书写“顺治元年”。在后来的“黄培文字狱案”中,此事成为他“反叛本(清)朝”的罪证之一,最终走上了绞刑架。事关切要,不可轻心,莫犯“笔误”,招惹是非。

谱书,因地域不同而叫法也不相同,如家谱、族谱、世家谱、世系谱,等等。其叫法虽然不同,但其功能是相同的,都是记载族源、世系、人物、茔祠、公产等的家族典籍。它和正史、地方志一样,都是构筑国史的组成部分。所不同的是,它是民间的史书,在编写上有着浓厚的民间色彩。

自从宋代欧阳询和苏洵先后修出欧式族谱和苏式族谱以后,修谱活动开始走进民间,而且多仿效其体例;在内容上也是遵循“隐恶书善”,就是人们所说的扬善抑恶的原则。长此以往,隐恶书善成为约定俗成的修谱原则,与史志“生不立传”、“秉笔直书”的原则产生了明显的差别。

其实,隐恶书善的原则也并非欧、苏两家所创立,它有着源远流长的历史。早在商周时期族谱滥觞阶段,就有了“称美而不称恶”的记述原则。特别是周代,贵族普遍在鼎彝等青铜器上铸造铭文来记述家族世系,这些铭文只颂述先祖们的美德,而不贬刺他们的过失。其内容也比较简略,一般记述先祖的道德、功劳、勋号、封赏、声名等事迹。他们以为其先祖是天命富贵,不同于小民,更不能让小民知道他的缺失。后世家谱就仿照他们的记述原则,使“称美而不称恶”演变为“隐恶书善”;对族人只昭彰“过五关”,而不提及“走麦城”。再进一步,明确规定有恶行之人不得入谱。这样一来,家谱中只见好人,不见坏人,以为是坏人那怕是祖先也不承认。听说浙江越州的一族杨氏,本来就是隋炀帝的后人,因其不光彩的恶名,人们都不承认他为祖人。

也不是所有的家族都墨守成规,恪守传统规则约束。如:姓秦字会之者,宋代南京人,就是那个连累无辜白铁世遭唾涎的秦宰相(下称“秦氏”或“南京秦氏”),不但入谱,而且还亲自制作和手书族谱。提起秦氏,人们自然会想到岳飞的死。其实,这是一段用几句话说不明白的历史,这也不是本文的话题;扪心而论,在主和派和主战派的矛盾之间,他只不过就是宋高宗赵构旨意的一个执行者而已。他果真是一个可以滥杀高级将领的罪魁,赵构怎么能够容忍,他又怎么能够当了两任、十九年的宰相,而且还是以病终老。撇开历史事件不说,单说秦氏这个人,他博学多才,二十六岁成状元。他是一位天才书法家,天天敲微机的人未必知道,手下使用的宋体字就是他的创造。他入谱理所当然,他制谱天经地义,没听到秦氏族人为此有什么不舒服,因为他是秦氏家族的一员。清代,秦氏家族后人出了一名状元名秦大士,留下了一段脍炙人口不“隐恶”的故事。

秦大士(17151777),字鲁一,号涧泉,又号秋田老人。他在乾隆十七年(1752)的殿试中,深得乾隆皇帝赏识。但是,乾隆皇帝又担心它是秦氏的后人,录用有损朝廷名声。于是,召见问他是不是秦氏的后人。他趴在地下,冒汗思忖,最后壮着胆子大声回禀:“皇上,一朝天子一朝臣!”意思是说:宋高宗是昏君,用的是奸臣;皇上是明君,用的自然是忠臣。乾隆皇帝一听龙颜大悦,佩服他才智过人,钦点为清代第44位状元。秦大士官至侍读学士,名重一时,诗、书、画称三绝。他不为清代抹黑,也不为秦氏“隐恶”。一次游杭州西湖,在岳王庙里,面对秦氏夫妇,同伴故意难堪问其感受,他写下了“人于宋后羞名桧,我到墓前愧姓秦”的诗句。他尊重历史,也不回避自己姓秦。坦荡的胸怀,是在向“恶”中觅善。相比,秦氏有的后人寻根,回避本源,甘认秦观为祖,倒是缺少秦大士那样的根本务实情怀。老子曰:“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这一哲学论理,也同样揭示善恶之间对立统一的相互转化关系。善恶相生,互倚互伏。善济世,恶警世。陶渊明说:“死去何所道。”那么,无完人的那点毛病又有什么可以隐匿的呢?荀子曰:“正义直指,举人之过,非毁疵也。”朱伯庐《治家格言》曰:“恶恐人知,便是大恶。”古人的名言,就是在启导后人感悟一些人生哲理。

书善,无疑是谱书的主题,但是,不能书过了头。特别是旧谱书,以为是家族的秘籍,别人见不到,过于溢美,拔高族人的科考功名和官职官阶。如:如把举人写成殿元(状元),把教谕写成王府教授等。还有个别攀高枝的,把与自己谱书上重名而没有宗派关系的外地名人视为本族前人。这些有悖于史志记载的夸大之词,给读者造成了史实混乱。

一部谱书若是只写光面的,不写负面的,似乎失去了对比性,无恶不可能显美,如上述古人的论断。当然,不写负面的,情况也不一样,有的是难下定论;有的即使有定论也有难言之隐,不敢声扬。如:陕西榆林一支叶姓本是李自成的后裔,他们为了延续生存,只得隐名埋姓,缄口隐藏起祖上李自成的那些事。青岛市即墨区城里族的黄姓中,出了一个黄宗贤,在明崇祯十七年(1644)迎合李自成的农民军,组织围攻即墨城两个月,最后失败被清兵所杀。黄家族谱初修在万历年间,后来续修只好将黄宗贤的名字覆盖,以免招引祸灾。还有一个湖广总督即墨人郭琇的族人郭尔标,也与黄宗贤一起参与围攻即墨城,其郭氏族谱中也同样没有书其名子。这都是无奈之举。

有的人因有劣迹,被按惯例在族谱中除名,家族的规定别人无可厚非。但是,现在看来不太妥当,使他的后人中断了传承连接,成了无源之水、断本之木。说不定他的后人还是大有出息的人,大不了只给他写个名字不写事实就是了。

说来,隐恶也不是什么坏事。但是,有的人以自己的好恶来定“恶”,把家族中曾经发生过的一些摩擦或不愉快事情视为“恶事”,把对立面人视为“恶人”。因此,在续修族谱的时候拒不让某一支人入谱,甚至自欺欺人的否认与他们是同祖同宗。其实,他们之间并没有什么根本的利害冲突,都是因为一些误会,或者缺少一点包容和谦让而造成的隔阂。在这方面,还真应该向秦、岳两家学习。

秦、岳两家可谓是仇深似海,世代侧目。近几年,居住南京的岳飞后人,曾主动表示想结识一下秦的后人,请他们吃饭、喝茶,来个“相见一笑泯冤仇”。毕竟,历史的风云已经散去了八九百年了,它与现在的后人已经没有了什么联系,和为贵,大家同在一个蓝天下为国家建设而做贡献,何乐而不为呢!在河南汝州市生活一支金代金兀术的后人,他们恪守祖训,不与岳姓通婚。在相距不过七八十公里的平顶山市,生活着岳飞的一支后人,以前他们互相不知对方的存在,而今也都抛弃了历史的恩怨,手握在一起,实现了民族和谐。

相比岳、秦、金后人们的超越大度,近在咫尺的族人之间,就没有理由人为的去疏远,更没有必要去重演“煮豆燃豆萁”的陈年故事。修族谱,是为了清本源,明世系,尊宗祖,弘先德,裕后昆。除此以外,还有很重要的一条,就是收族睦族。近几年,青岛市即墨区谱牒研究会接待了多批回乡寻根问祖的游子,每当看到他们实现几代夙愿而喜极悲泣的情景,我们也深深感受到落叶归根者的那种欣喜和宽慰。一个家族团结在一起,互相帮助,共同发展和进步,就是为社会的和谐和稳定添加了一块基石,这是一件很有意义的事情。

旧时的国史(地方志除外)隔代编修,由于立场、观点上的不同,加上个别编修者凭好恶取舍,多有瑕疵。现代的史志由政府部门组织编修,层层把关,多级审核,极少瑕疵。而族谱是由家族组织编修的,自己说了算,随意性很大,有的甚至连善也不扬,做成《花名册》,失去了谱书的功用性。而有的家族修谱用人不当,让“不知有汉何谈魏晋”、且固执己见的人把持其事,不但修不出好的谱书,反而把事情搞得一团糟。这样做的结果是浪费人力、物力和财力,有愧于族人。

古人云:“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现在编修的族谱已经不再是家族的秘籍,已经走向了社会,如互相交流或送藏有关部门等。因此,现在编修族谱应该多吸收史志的编修经验,学习一下秉笔直书的精神,以创新的理念,向着规范化、科学化、前瞻化的方向发展和提高。尤其是在怎样把握好“隐恶”方面,对于史志上已经做了定论的过失,应该适当收录,功绩和过失甚至是“恶”,同样是激励、矫正人们前进脚步的社会财富,在这方面我们还需要多做探讨。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