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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宏飞:二里头文化第四期晚段遗存年代下限的探讨

 汐钰文艺范 2018-12-29

  二里头文化和二里冈文化是中原地区相继的两支早期青铜文化。二里头文化分为四期,各期又细分为早、晚两段。二里冈文化最初分为下层和上层两期,后来又细分为下层第一、二期和上层第一、二期。学界关于二里冈文化主体年代晚于二里头文化主体年代的认识殆无疑义,但关于两者衔接的具体时段仍存在不同意见。一种观点认为二里头文化第四期或其晚段与二里冈下层第一期共时,另一种观点分别通过陶器群、铜器群等研究认为二里头文化第四期早于二里冈下层第一期。然而,具体材料反映出的实际情况远比以往的认识更为复杂,各地二里头文化第四期晚段遗存的年代下限并不完全一致。因此,有必要对二里头文化第四期晚段陶器群的基本特点进行概括,对不同地域的典型遗址展开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探讨地域差异和统治策略的不同对文化变迁的影响。

 

  一、二里头文化第四期晚段陶器群的基本特点

 

  在二里头遗址发掘之初,二里头文化被分为早、中、晚三期。此后,发掘者又根据一号宫殿的层位关系,从第三期(即晚期)遗存中分离出第四期遗存,从而形成二里头文化的四期分期方案。《偃师二里头遗址1980~1981年Ⅲ区发掘简报》中,发掘者进一步将二里头文化第二、三、四期各分为早、晚两段,初步概括了二里头文化第四期晚段陶器群的特征,指出“有些单位四期偏晚的特征是很鲜明的……深腹罐中瘦腹平底器增多;侈或卷沿者,沿外垂一宽边,此宽边有的还上下出尖……颈较长、唇上折,沿内出盘的深腹罐和圆腹罐在同类器中是占优势的,粗绳纹也增多……束颈盆也是此时具有特征性的器物”。

 

  曾有学者按照文化因素的不同来源,将二里头遗址的二里头文化第四期晚段陶器群分为五组,A组属于“二里头文化固有传统器类”,B组“与河北南部的下七垣文化晚期遗存相似”,C组“为东方岳石文化风格”,D组“具有明显东下冯文化因素”,E组“仅有一件袋足鬲……颇有陕西出土的所谓先周文化的高领袋足鬲的风格”。本文认为,上述划分的B组和C组属于二里头文化第四期晚段出现的东方外来文化因素;D组属于二里头文化的东下冯类型,可与A组合并为二里头文化的基本器类;至于E组的那件袋足鬲,由于“在迄今发表的二里头文化的陶器中尚未见到一件有‘先周文化’高领袋足鬲风格的陶鬲,况且已知的所谓先周文化的高领袋足鬲并没有可早至二里头文化时期者。故此组器物可以暂不考虑”。

 

  本文的分组立足于文化变迁的视角,侧重对器类损益的考察,将二里头文化第四期晚段陶器群重新分为三组,A组属于二里头文化陶器群中基本未被二里冈文化陶器群接纳的器物,包括盘口圜底深腹罐、圆腹罐、扁足鼎、厚胎粗绳纹鬲、箍状堆纹缸等;B组属于二里冈文化沿用的二里头文化传统器物,又可细分为两亚组,Ba组属于酒礼器,包括爵、盉、觚等,Bb组属于盛储器,包括大口尊、深腹盆(甑)、刻槽盆、捏口罐、高领罐、高领尊等;C组属于商系文化因素和岳石文化特征器物,包括薄胎细绳纹鬲、橄榄形深腹罐、薄胎红陶篦纹罐、甗等。本文划分的A组器物多属二里头文化的固有炊煮器,在二里冈文化中基本被C组器物及其后续型式所取代,B组器物在文化变迁后仍然基本得以沿用。

 

  二里头遗址的二里头文化第四期晚段遗存最具代表性的遗迹单位是ⅢH23和ⅤH53,其出土陶器均可按照上述分组方案进行划分。然而,并非所有二里头文化第四期晚段遗存均包含C组器物,考虑到此类遗迹单位亦不在少数,部分遗迹在层位关系上早于包含C组器物的遗迹单位,有可能代表了二里头文化第四期晚段的偏早阶段,漳河型先商文化因素及岳石文化特征器物在彼时尚未进入陶器群。

 

  根据上述讨论,可对二里头文化第四期晚段陶器群的基本特征进行如下概括。一是盘口圜底深腹罐、圆腹罐、扁足鼎等炊煮器流行,二是二里头文化传统酒礼器和盛储器是陶器群的重要组成部分,三是薄胎细绳纹鬲等商系文化炊煮器以及岳石文化特征炊煮器的存在。其中,前两个特征在陶器群中占据主要地位,是二里头文化第四期晚段陶器群的必要构成因素,第三个特征并非必要构成因素,但在二里头文化第四期晚段遗存中较为常见。在对二里头文化陶器的分期年代标尺难以进行更细致的把握时,可运用商系文化的分期年代标尺进行交叉断代,探讨二里头文化第四期晚段遗存的年代下限。

 

  二、二里头文化第四期晚段遗存的年代下限

 

  在以往的“夏商文化分界”研究中,郑州商城、二里头遗址和偃师商城是学界最为关注的典型遗址。由于来自豫东地区的漳河型先商文化因素和岳石文化特征器物进入郑州地区和洛阳盆地导致了二里头文化向二里冈文化的转变,豫东杞县也成为学界重点关注的区域。因此,本文选取豫东杞县的段岗、牛角岗遗址以及郑洛地区的郑州商城、二里头遗址的二里头文化第四期晚段遗存作为研究对象。

 

  (一)杞县段岗、牛角岗遗址

 

  在二里头文化晚期,豫东杞县处于文化交界的关键地域。

 

  杞县东部的鹿台岗遗址发现了漳河型先商文化遗存。H39、H9出土遗物丰富,时代特征鲜明,是最具代表性的典型单位。鹿台岗H39出土陶片1649片,“先商文化因素约占93%……施细绳纹的鬲和橄榄形罐是最突出的因素,H39出土物众多,但仅此二器便达30%以上”(图一,1~4)。鹿台岗H9打破H39,“陶器的陶质、陶色、纹饰、器物种类与特征等与H39近同……所出直筒状箍状堆纹缸、肩小于口的大口尊、弧腹浅盘豆皆与偃师二里头文化第四期的同类器相同;所流行的鬲,显然与二里冈下层早段H9者相似”。可知杞县鹿台岗H9与郑州二里冈C1H9的年代大体相当,鹿台岗H39的年代早于二里冈C1H9,这就为判断二里头文化第四期晚段遗存的年代下限提供了可供交叉断代的重要典型单位。

 


  杞县西部的段岗、牛角岗和朱岗等遗址发现了二里头文化遗存,段岗和牛角岗遗址发掘所获材料较为丰富。

 

  段岗89ⅡH14是该遗址年代最晚的二里头文化典型单位,所出“中口长腹罐一改前三期的形制而多束颈、圆肩、尖圜底,不少口沿饰麦粒状或绳切状花边。……大口尊口肩相等或口稍大于肩”,均属二里头文化第四期晚段陶器的典型特征。中绳纹深腹罐89ⅡH14∶1(图一,7)、坑窝纹深腹罐89ⅡH14∶4(图一,8)和橄榄形深腹罐89ⅡH14∶2(图一,10)也出现了盘形口特征,应是受到了二里头文化第四期晚段流行盘口圜底深腹罐的影响。坑窝纹深腹罐是豫东地区的地方特色器物,橄榄形深腹罐是漳河型先商文化的典型器物,这些器物与二里头文化的圜底深腹罐出现相同时代特征的盘形口,呈现了多元一体的文化融合现象。鬲足89ⅡH14∶7(图一,6)竖直,细绳纹饰至足尖,属于漳河型先商文化的薄胎细绳纹鬲,与杞县鹿台岗H39所出者时代特征相同。段岗89ⅡH14所出器类包括深腹罐、圆腹罐、鬲、箍状堆纹缸、盆、甑、瓮、大口尊、壶、器盖、钵、方杯等,其中深腹罐的比例占到60%,圆腹罐占3.7%,鬲仅占1.48%,尽管“深腹罐”中包含部分橄榄形深腹罐以及受其影响的其他深腹罐,但尚无法改变段岗89ⅡH14作为二里头文化遗存的基本面貌。

 

  牛角岗H16是该遗址年代最晚的二里头文化典型单位。深腹罐H16∶4(图一,9)为盘形口,大口尊H16∶14的口径稍大于肩径,均属二里头文化第四期晚段陶器特征。鬲足H16∶19(图一,5)与杞县鹿台岗H39所出者的时代特征相同。牛角岗H16所出器类包括圜底深腹罐、圆腹罐、鼎、鬲、橄榄形深腹罐、甗、盆、瓮、大口尊、箍状堆纹缸、捏口罐、圈足盘、豆、簋、盂等,其中深腹罐和圆腹罐所占比例分别为21.74%、13.04%,鬲和橄榄形深腹罐各占6.52%。尽管仍然具有二里头文化遗存的基本面貌,但发掘者也明确指出“器类方面,呈漳河型一类文化特点的鬲和橄榄形罐每有发现。圜底深腹罐所占比例虽仍属第一,但仅为20%左右,与前四段各占60%~70%的情况殊异”。此外,该坑还出土漳河型先商文化形制的陶豆H16∶20、岳石文化特征的陶杯H16∶11。器类统计数据显示,牛角岗H16的相对年代可能略晚于段岗89ⅡH14,但所出鬲足的时代特征仍然与鹿台岗H39所出者相同,可知牛角岗H16的年代下限不晚于鹿台岗H39。

 

  杞县段岗89ⅡH14和牛角岗H16代表了豫东地区二里头文化第四期晚段陶器群的基本特征,炊煮器仍然流行圜底深腹罐和圆腹罐,但也出现了橄榄形深腹罐和薄胎细绳纹鬲,盛储器类基本沿用二里头文化传统器物。豫东地区年代最晚的二里头文化遗存所出薄胎细绳纹鬲的特征表明,该地二里头文化第四期晚段遗存的年代下限不晚于鹿台岗H39。

 

  (二)郑州商城

 

  在郑州商城修筑之前,内城东北部附近区域已存在一处二里头文化聚落,在黄委会青年公寓、黄委会一号高层住宅楼、北大街、市银行家属院、回民中学和商城北墙下均发现了二里头文化遗存,其中以黄委会的青年公寓和一号高层住宅楼发掘所获材料最为丰富。

 

  黄委会青年公寓C8HQH63出土的陶器群为相对单纯的二里头文化特征,尚未见到漳河型先商文化特征的橄榄形深腹罐和薄胎细绳纹鬲等陶器,根据鼎H63∶2(图二,1)扁足上端至鸡冠鋬处以及大口尊H63∶34(图二,2)口径与肩颈相当的特征可知年代为二里头文化第四期。青年公寓第6层叠压在H63开口之上,薄胎细绳纹鬲(图二,3)、圆腹罐(图二,4)共出于T36第6层,橄榄形深腹罐(图二,6)、薄胎细绳纹鬲(图二,7)和圆腹罐(图二,8)共出于T45第6层,T38第6层出土盘口圜底深腹罐(图二,5),与这些炊煮器共出的盛储器以二里头文化传统器物为主。形制特征和组合关系表明,黄委会青年公寓第6层出土的陶器群具有二里头文化第四期晚段的特征。青年公寓第6层所出的薄胎细绳纹鬲实足根低矮、竖直,与杞县鹿台岗H39所出者特征近似,但实足根已不饰绳纹,相对年代略晚于鹿台岗H39。

 


  黄委会一号高层住宅楼夯土墙W22叠压的灰坑出土陶器群的面貌与黄委会青年公寓第6层相同,以98ZSC8Ⅱ区T203H46(图三,10~15)、T207H78等为代表。发掘者将这批灰坑所出的陶器群按照文化因素分为三组,其中A组占85%,以深腹罐、圆腹罐居多,有二里头文化第四期晚段特征;B组占10%,器类为橄榄形深腹罐、薄胎细绳纹鬲等;C组占5%,为薄胎红陶篦纹罐类器。夯土墙W22中也包含相同时代特征的陶片(图三,4~9)。陶器群面貌在打破夯土墙W22的遗迹单位中出现了显著变化,以98Z S C 8Ⅱ区T203H56(图三,2、3)、T212H114(图三,1)为代表。H56出土的陶片较多,“泥质陶以中绳纹居多,夹砂陶则多细绳纹,且排列整齐,印痕规整,细似线纹,也有部分篦纹”。器类包括“细绳纹鬲、细绳纹橄榄形深腹罐、甗、盆、大口尊、小口瓮、甑、缸等”。以往流行的盘口圜底深腹罐、圆腹罐、扁足鼎等二里头文化炊煮器皆已不见,薄胎细绳纹鬲和纵绳纹平底深腹罐成为陶器群的重要组成部分,陶器群面貌已呈现出二里冈文化的典型特征。黄委会青年公寓第6层和一号高层住宅楼98ZSC8Ⅱ区T203H46出土的陶器是郑州地区二里头文化第四期晚段陶器群的典型代表,炊煮器仍然流行盘口圜底深腹罐、圆腹罐等,但也出现了橄榄形深腹罐、薄胎细绳纹鬲等,盛储器类基本沿用二里头文化传统器物。根据所出薄胎细绳纹鬲的特征可知,此类遗存的年代略晚于鹿台岗H39。黄委会一号高层住宅楼“H56→W22→H46”的层位关系表明,此类遗存的年代早于以二里冈C1H9为典型单位的二里冈下层第一期。由此可知,郑州商城二里头文化第四期晚段遗存的年代下限略晚于鹿台岗H39,但晚不到二里冈下层第一期。

 


  (三)二里头遗址

 

  以往有观点认为:“偃师商城第一期的年代,大致同郑州以C1H9为代表的二里冈下层一期相当,又同二里头遗址Ⅴ区H53和Ⅲ区H23为代表的二里头四期(晚段)相当”。然而在郑州商城,二里头文化第四期晚段遗存的年代下限晚不到以二里冈C1H9为典型单位的二里冈下层第一期。为此,有必要对二里头遗址二里头文化第四期晚段遗存的年代下限进行更为精细的辨析。

 

  在郑州商城的陶器分期序列中,以黄委会青年公寓第6层为代表的一类遗存已出现薄胎细绳纹鬲(图四,1),其时代特征为口沿较窄,实足根矮小、竖直,绳纹极细、较浅;年代略晚的二里冈C1H9所出薄胎细绳纹鬲(图四,2)口沿较宽、上卷,实足根瘦高、微外撇,绳纹较细、较深。以此标准对二里头遗址ⅢH23进行重新审视,鬲ⅢH23∶6(图四,4)口沿尚未上卷,素面锥足矮小、竖直,绳纹极细、较浅,与青年公寓第6层所出鬲的特征相同;《二里头陶器集粹》发表的鬲ⅢH23∶8(图四,9)也具有相同的特征。盘口圜底深腹罐ⅢH23∶24(图四,16)有二里头文化第四期晚段的典型特征。橄榄形深腹罐ⅢH23∶23(图四,13)与青年公寓第6层所出者特征相同。橄榄形深腹罐在郑州商城的二里冈下层第一期遗存中已转变为方唇、宽折沿、腹部饰纵绳纹的平底深腹罐。《偃师二里头》发表的“二里冈下层商文化遗存”中也出土有二里冈下层第一期典型特征的平底深腹罐口沿ⅤH73∶27,表明出土橄榄形深腹罐的遗迹单位在二里头遗址也晚不到相当于二里冈下层第一期的年代。根据上述标准判断,二里头遗址ⅤH53、ⅤH83、ⅤH101、2003ⅤT36第4B层、2005ⅤT104剖第4A层、2005ⅤT104剖G22、2003ⅤH203所出陶器(图四,5、10)的年代也相当于郑州黄委会青年公寓第6层。

 

  二里头遗址的二里头文化第四期晚段遗存的年代下限可晚至相当于二里冈下层时期。前已论及,ⅤH73的年代相当于二里冈下层第一期。ⅤH57、2000ⅢT3第5B层、2002ⅤT27第4A层、2003ⅤT36第4A层、2005ⅤT105剖1第4A层、2006ⅤT107剖第4层、2006ⅤT111剖第4B层、2002ⅤH111、2002ⅤH112、2004ⅤH285、2003ⅤG14所出鬲的口沿较宽、上卷,实足根瘦高、微外撇,绳纹较细、较深,有二里冈下层第一期陶鬲(见图四, 2 )的特征。ⅤD2H8[52]、2000ⅢH13第1层、2002ⅤT26第4A层、2000ⅢH24、2003ⅤT62第4A层、2003ⅤH232、2004ⅤH330所出鬲卷沿下压,沿面近平(图四,6),已接近二里冈下层第二期鬲(图四,3)的特征。更为值得关注的是,2004ⅤT85第4A层、2004ⅤH305所出鬲圆唇下勾(图四,7、8),2003ⅤT32第3D层所出鬲沿面起榫(图四,12),都有二里冈下层第二期鬲的特征。上述单位通常也出土有二里头文化第四期晚段特征的盘口圜底深腹罐(图四,17~19)。从这些遗迹单位的数量上看,在相当于二里冈下层第一期时,二里头遗址仍有较多人群活动,但在相当于二里冈下层第二期时人群活动明显减少。

 


  讨论二里头遗址的二里头文化第四期晚段遗存的年代下限,不可避免地要对偃师商城第一期第1段遗存的相对年代进行说明。发掘者曾将偃师商城宫城北部“大灰沟”底部的T28第9、10层和T32第9B、9C层归为第一期第1段。对比可见,橄榄形深腹罐T28⑩∶36(图四,14)与郑州黄委会青年公寓第6层、二里头ⅢH23所出者(见图二,6;图四,13)特征相同;薄胎细绳纹鬲T32⑨B∶1、T32⑨C∶31、T32⑨C∶7的口沿较宽、上卷,T32⑨B∶1(图四,11)的实足根瘦高、微外撇,特征与二里冈出土的鬲C1H9∶36(见图四,2)相同,可知T28第10层的相对年代早于T32第9B、9C层,属于偃师商城年代最早的文化遗存,与郑州黄委会青年公寓第6层、二里头ⅢH23的年代相当,而后者的年代已相当于二里冈下层第一期。

 

  三、地域差异与统治策略的不同对文化变迁的影响

 

  通过对上述案例的分析可知,各地二里头文化第四期晚段遗存的年代下限不尽相同,豫东杞县最早,郑州商城稍晚,二里头遗址最晚。郑州商城和偃师商城出土陶器群的面貌至二里冈下层时期均已呈现二里冈文化典型特征,但二里头遗址同时期的文化遗存仍然保持二里头文化第四期晚段的特征。

 

  地域差异是各地二里头文化第四期晚段遗存年代下限不一致的原因之一。来自豫东的漳河型先商文化因素和岳石文化特征器物进入郑州地区和洛阳盆地是导致二里头文化终结的重要原因。通过前述分析可知,漳河型先商文化因素和岳石文化特征器物向西的推进过程存在一定的时间差,从而造成豫东杞县的二里头文化第四期晚段遗存的年代下限略早于郑州商城。

 

  二里头遗址与偃师商城近在咫尺,但两处遗址相当于二里冈下层时期的陶器群面貌却存在巨大差异。偃师商城第一期第1段遗存属于“将二里头文化和下七垣文化有机融合的基础上,发展产生的一种新文化”,而二里头遗址同时期的陶器群依然呈现二里头文化第四期晚段特征。偃师商城第2段至第4段大体相当于二里冈下层时期,文化性质属于二里冈文化,但二里头遗址出土的同时期陶器群仍然基本延续二里头文化第四期晚段的特征。这表明,地域差异在特定的历史背景下对文化变迁的影响相对有限。

 

  统治策略不同是二里头遗址的二里头文化第四期晚段遗存年代下限较晚的重要原因。郑州商城、偃师商城作为商王朝的都邑,受到统治集团的直接控制,与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制陶业也处于统治集团的干预之下。郑州商城的内、外城之间曾发现专门生产盛储器的铭功路西制陶作坊,特定器类的大规模生产应属统治集团干预下的社会化生产分工。偃师商城发现相似的制陶作坊区,“Ⅳ区陶窑数量较多,分布比较集中……陶窑附近还发现有与制陶有关的工具和被烧流变形的陶器废品”。作为地方中心的垣曲商城在二里冈文化时期的陶器生产也属于“贵族干预的专业化生产”。二里冈文化陶器有标准化生产的特征,郑州商城、偃师商城和垣曲商城等地出土的二里冈文化陶器非常相似,应是商王朝在广域范围内对陶器生产进行干预的结果。相比之下,由于二里头遗址曾为夏王朝都邑,商王朝在二里冈下层时期对二里头遗址的统治策略明显特殊。《史记·殷本纪》记载“汤既胜夏,欲迁其社,不可”即是重要表现之一。二里头遗址的陶器群得以长期延续二里头文化第四期晚段的特征说明,二里头遗址的居民在相当于二里冈下层时期仍然沿袭着原本的饮食习惯和生活方式,制陶业似乎并未受到商王朝的干预,暗示商王朝为安抚二里头遗址的居民有可能采取了相对宽容的处置方式。类似的文化现象亦见于商王朝覆亡之后的安阳地区,原因也是“采取了容许至少是放任自流的政策”。

 

  我们以往对于考古学文化的研究,通常是以典型遗址的典型单位建立考古学分期年代标尺,并据此对各地面貌相似的文化遗存进行年代推断。这样的研究方法适用于由中心向周边施加影响的文化发展模式,但在特定的历史背景下,地域差异和统治策略的不同对文化变迁的影响同样不可忽视。文化变迁的背后往往有复杂深刻的历史背景,尽可能对典型遗址的遗迹单位进行系统考察,充分考虑其他遗址的特定背景,采取多线进化年代标尺的交叉断代,才有可能更为清晰地揭示古代物质文化格局。


(作者:李宏飞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原文刊于《考古》2018年第11期 此处省略注释,完整版请点击左下方“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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