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改革,已经在不断的推进,现在已经是2019年了,按照预计在2020年完成事业单位全部改革,已经只剩下一年的时间了。改革涉及在职员工的去留问题,涉及到了千万事业单位员工的基本利益,牵动着众多人的关注。事业单位的改革将分为三类进行,分别是承担行政职能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从事公益服务的。对于不同类的事业单位,将会有不同的安置措施。 一:对于承担行政职能类事业单位 这类的事业单位是参公事业单位,这类单位的招录是和公务员招录一起进行的,在每年的省考和国考中都有参公事业单位招录的职位。 参公事业单位的编制是事业单位编制,但是其他各方面包括待遇都是参照公务员的。这类单位改革后,职工或转为公务员编制,或者安置到事业单位。 对于完全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如果调整为行政机关的内设机构,其人员可转为公务员,但编制不得突破政府机构限额和编制总额。 对于部分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如果将属于政府的职能划归行政机构后,任务不足的事业单位予以撤销或并入其他事业单位,其人员也随之分流。 这类单位包括:海事和航运管理(港口管理),公路行政管理,道路运输管理,动物卫生监督,移民管理,文物管理等等。 二:对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类事业单位 这类单位改革后会改制为企业,其工作员工是失去事业单位编制,改为合同制,改之后,待遇的话,看其经营活动了,当然如果经营不错的话,其薪资待遇可能比原来事业单位还要好。 三:对于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人员类事业单位 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这一类别设涉及到的单位范围比较广,涉及到的人员也最多,所以情况比较复杂,目前能够确定的是高校和医院将会取消编制,进行合同制管理,其他的目前暂且还不清楚。我国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分为以下三类: 当事业单位改革后,事业单位用人方式将由固定用人转变为合同制,事业单位职工将完成身份上的转变,其工资模式也将会不同,将会有信的工资调整机制。以上就是《2019事业单位分类改革:部分直接转公务员 部分直接取消身份》,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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