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收藏 | 新食品原料相关资料汇总 (新食品原料目录更新至2018年6月)(关注公众号可领取相关资料包...

 szm12315 2019-01-02

据公开资料显示我国第一个批准的新资源食品为,中国药材公司及开封中药厂生产的“少林可乐”(卫新食准字(88)第01号)。从新资源食品到新食品原料,已有30多年的历程。2007年以前我国批准的国产新资源食品数量为69个,2007年以后批准的有102个。(详细资料请参下文《新食品原料目录》)


本文试图从新食品原料的定义及判定、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生产标示要求、公告内容等方面进行梳理,以期可以对新食品原料形成一个整体认知,并可以指导实际工作。由于水平有限,并欢迎各位同仁批准指正!


什么是新食品原料?

按照《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 》的定义:新食品原料是指在我国无传统食用习惯的以下物品:

(一)动物、植物和微生物;

(二)从动物、植物和微生物中分离的成分;

(三)原有结构发生改变的食品成分;

(四)其他新研制的食品原料。


新食品原料应当具有食品原料的特性,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且无毒、无害,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慢性或者其他潜在性危害。


传统食用习惯

是指某种食品在省辖区域内有30年以上作为定型或者非定型包装食品生产经营的历史,并且未载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


30年历史如何判定?

通过正式发行或者专业图书馆保存的历史证明文献资料,其中记录有关原料食用历史记录的文字资料;相关行业协会出具的证明材料,证明某种食品在省管辖区域内有传统食用习惯。


需要注意事项的是,网络平台中对相关原料历史的记载应当审慎采纳。记录于专业网站或者省级以上政府网站的文献资料可以作为认定事实的相关依据。而大众网络平台(如百度、谷歌等)并非是记录某种食品原料生产经营历史的专业网站,其中记录的文献资料不宜作为认定的依据。

什么不是新食品原料?

以下情形不属于新食品原料的申报范围: 

(一)不具有食品原料特性; 

(二)已列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14880)的; 

(三)国家卫生计生委已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四)其他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新食品原料管理要求的。 


新食品原料不包括转基因食品、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剂新品种,上述物品的管理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涉及新食品原料法规标准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5)

第三十七条  利用新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或者生产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应当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提交相关产品的安全性评估材料。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组织审查;对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准予许可并公布;对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


第一百二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八)利用新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或者生产食品添加剂新品种,未通过安全性评估;

生产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未通过安全性评估,或者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相关产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质量监督部门依照第一款规定给予处罚。


《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2013)

第二十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生产或者使用未经安全性评估的新食品原料的,按照《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新食品原料标示有什么特殊要求?

食品中含有新食品原料的,其产品标签标识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告要求。


预包装食品中含有已公告的新食品原料,若公告中明确要求在标签、说明书中标示食用量和不适宜人群,则应当按照相关公告要求进行标示;若公告中有食用量和不适宜人群要求,但未要求在标签、说明书中标示的,可以由食品生产企业自行选择是否标示。 


举个例子

2010年 第9号 公告中的“41金花茶”公告内容明确要求“标签、说明书中应当标注不适宜人群和食用限量。不适宜人群:婴幼儿、孕妇。食用量:≤20克/天”那么在标签上就必须按要求标示“不适宜人群和食用限量”。而2009年 第18号 公告中的“乳矿物盐”公告中只说明“使用范围不包括婴幼儿食品”,没有对标示做具体要求,在此情况下,是否标示相关内容有企业自行决定


2009年  第1号


为规范含库拉索芦荟凝胶食品的标识,保护消费者的健康权益,根据《食品卫生法》和《新资源食品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对含库拉索芦荟凝胶食品的标识作出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芦荟产品中仅有库拉索芦荟凝胶可用于食品生产加工。新资源食品库拉索芦荟凝胶来源于库拉索芦荟叶片的可食用部位凝胶肉,是以库拉索芦荟叶片为原料,经沥醌清洗、去皮、漂烫、杀菌等步骤制成的无色透明至乳白色凝胶,可用于各类食品,每日食用量应不大于30克。但是,孕妇、婴幼儿不宜食用。

二、添加库拉索芦荟凝胶的食品必须标注“本品添加芦荟,孕妇与婴幼儿慎用”字样,并应当在配料表中标注“库拉索芦荟凝胶”。

三、添加库拉索芦荟凝胶的食品包装主视页面或食品名称可选择仅标注“芦荟”字样,标识内容不应误导消费者。

四、企业应在企业标准中对添加库拉索芦荟凝胶的食品的每日食用量作出规定。若无法确保消费者芦荟日摄入量在安全范围内,应在包装上标注每日食用量警示语。

五、含芦荟的保健食品应当按照保健食品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自2009年9月1日起,生产和市场销售的含库拉索芦荟凝胶的食品应当符合上述规定。

特此公告。


卫生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农业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九年二月六日


新食品原料生产及上市相关规定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你局《关于新食品原料生产许可审查有关问题的请示》(粤食药监食产〔2015〕158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企业生产或使用的新食品原料,应当限定于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公告的新食品原料范围内。

  二、企业生产新食品原料或使用新食品原料生产食品,申请生产许可时,可以纳入相应类别的,纳入相应类别;无法纳入的,暂纳入其他食品发证。

  三、企业生产新食品原料或使用新食品原料生产食品,申请生产许可时,应当按照《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令第16号)的要求,提交新食品原料的生产工艺、执行的相关标准、产品信息、质量控制等相关材料。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

2016年3月22日


浙江省卫生厅:

你厅《关于新资源食品管理有关问题的请示》(浙卫〔2009〕19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使用已经卫生部公告批准的新资源食品为原料生产食品,必须按照批准的要求使用新资源原料,其产品上市前无需报卫生部审核批准。

二、2009年6月1日起,使用已经卫生部批准的新资源食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执行。

此复。


二○○九年六月二十六日


关于樱花不能作为食品原料的复函

王荣宝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将使用樱花原材料列入《国家新资源食品目录》的提案收悉。现就涉及我委职能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我委制定公布了《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等配套规章措施,对新食品原料的申报、受理、安全性审查等作出详细规定。申请人可以按照上述规定提出新食品原料申请。樱花品种繁多,各类樱花均缺少详细的成分分析信息,未发现我国有樱花作为传统食品广泛食用的记载,其作为食品食用的安全性尚需研究论证。 

按照“放管服”精神,我委正积极推进新食品原料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拟将其调整为按照标准管理,通过简政放权、主动服务,提升管理水平和效率,激发地方和产业活力,促进食品产业健康发展。此外,积极引导各地将地域特点明显的地方特色食品纳入地方标准管理。 

感谢您对卫生计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国家卫生计生委

2017年7月24日


新食品原料目录(截止2018年6月)


(横屏看 更清晰)

序号名称英文名/拉丁名
食用量使用范围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

嗜酸乳杆菌

Lactobacillus acidophilus

1. 乳制品、保健食品,但不包括婴幼儿食品

2. 如菌液,则水分>80%

2低聚木糖Xylo-oligosaccharide≤1.2克/天(以木二糖-木七糖计)各类食品,但不包括婴幼儿食品
(更新为 序号 97)
3透明质酸钠Sodium Hyaluronate≤200 毫克/天保健食品原料
4叶黄素酯Lutein Esters≤12 毫克/天焙烤食品、乳制品、饮料、即食谷物、冷冻饮品、调味品和糖果,但不包括婴幼儿食品
5L-阿拉伯糖L-Arabinose
各类食品,但不包括婴幼儿食品
6短梗五加Acanthopanax sessiliflorus≤4.5克/天

饮料类、酒类

不适宜人群:哺乳期妇女、孕妇、婴幼儿及儿童

7库拉索芦荟凝胶Aloe Vera Gel≤30克/天

1.各类食品

2.不适宜人群:孕妇、婴幼儿

8低聚半乳糖Galacto-Oligosaccharides

≤15克/天
婴幼儿食品、乳制品、饮料、焙烤食品、糖果
9副干酪乳杆菌(菌株号GM080、GMNL-33)Lactobacillus paracasei
乳制品、保健食品、饮料、饼干、糖果、冰淇淋,但不包括婴幼儿食品
10嗜酸乳杆菌(菌株号R0052)Lactobacillus acidophilus
保健食品原料
11鼠李糖乳杆菌(菌株号R0011)Lactobacillus rhamnosus
保健食品原料
12水解蛋黄粉Bonepep≤1克/天乳制品、冷冻饮品、豆类制品、可可制品,巧克力及其制品(包括类巧克力和代巧克力)以及糖果、焙烤食品、饮料类、果冻、油炸食品、膨化食品,但不包括婴幼儿食品
13异麦芽酮糖醇Isomaltitol
≤100克/天各类食品,但不包括婴幼儿食品
14植物乳杆菌(菌株号299v)Lactobacillus Plantarum
乳制品、保健食品,但不包括婴幼儿食品
15植物乳杆菌(菌株号CGMCC NO.1258)Lactobacillus Plantarum
饮料类、冷冻饮品、保健食品
16植物甾烷醇酯Plant stanol ester<5克/天

1.植物油、植物黄油、人造黄油、乳制品、植物蛋白饮料、调味品、沙拉酱、蛋黄酱、果汁、通心粉、面条和速食麦片

2.不适宜人群:孕妇和5岁以下儿童

(更新为 序号87)

17珠肽粉Globin Peptide≤3克/天保健食品原料
18蛹虫草Cordyceps militaris≤2克/天

1.直接食用、酒类、罐头、调味品、饮料

2.不适宜人群:婴幼儿、儿童、食用真菌过敏者

(更新为 序号86)

19菊粉Inulin≤15克/天各类食品,但不包括婴幼儿食品
20多聚果糖Polyfructose≤8.4克/天儿童奶粉、孕产妇奶粉
21γ-氨基丁酸Gamma aminobutyric  acid
≤500毫克/天饮料、可可制品、巧克力和巧克力制品、糖果、焙烤食品、膨化食品,但不包括婴幼儿食品。
22初乳碱性蛋白粉Colostrum  Basic  Protein≤100毫克/天乳制品、含乳饮料、糖果、糕点、冰激淋,但不包括婴幼儿食品。
23共轭亚油酸Conjugated Linoleic Acid< 6克/天

1.直接食用。 

2.脂肪、食用油和乳化脂肪制品,但不包括婴幼儿食品。

24共轭亚油酸甘油酯Conjugated Linoleic Acid Glycerides< 6克/天

1.直接食用。

2.乳及乳制品(纯乳除外);脂肪、食用油和乳化脂肪制品;饮料类;冷冻饮品;可可制品、巧克力和巧克力制品以及糖果;杂粮粉及其制品;即食谷物、焙烤食品、咖啡,但不包括婴幼儿食品。

25植物乳杆菌(菌株号ST-Ⅲ)Lactobacillus plantarum
乳制品、乳酸菌饮料,但不包括婴幼儿食品。
26杜仲籽油Eucommia ulmoides Oliv. Seed Oil≤3毫升/天婴幼儿食品除外

27

茶叶籽油Tea  Camellia  Seed  Oil≤15克/天使用范围不包括婴幼儿食品
28盐藻及提取物Dunaliella Salina (extract)≤15毫克/天(以β-胡萝卜素计)

1. 使用范围:不包括婴幼儿食品。

2. 产品的胡萝卜素含量2-8%,其标签、说明书标注为盐藻;产品的胡萝卜素含量≥8%,其标签、说明书标注为盐藻提取物。

29鱼油及提取物Fish  Oil (extract)

≤3克/天

1.DHA含量36-125mg/g,标签及说明书中标注鱼油;DHA含量≥125mg/g,标签及说明书中标注鱼油提取物。

2. 在婴幼儿食品中使用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

30甘油二酯油Diacylglycerol  Oil

≤30克/天

使用范围不包括婴幼儿食品
31地龙蛋白Earthworm  Protein≤10克/天本产品不适宜婴幼儿、少年儿童、孕产妇、过敏体质者等人群食用,在产品的标签、说明书中应标注“婴幼儿、少年儿童、孕产妇、过敏体质者不宜食用”。
32乳矿物盐Milk  Minerals≤5克/天使用范围不包括婴幼儿食品
33牛奶碱性蛋白Milk  Basic  Protein≤200毫克/天使用范围不包括婴幼儿食品
34DHA藻油DHA  Algal  Oil  ≤300毫克/天(以纯DHA计)在婴幼儿食品中使用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
35棉子低聚糖Raffino-oligosaccharide≤5克/天使用范围不包括婴幼儿食品
36植物甾醇酯Plant sterol ester≤3.9克/天使用范围不包括婴幼儿食品
37植物甾醇Plant sterol≤2.4克/天使用范围不包括婴幼儿食品
38花生四烯酸油脂Arochidonic  Acid  Oil ≤600毫克/天(以纯花生四烯酸计)在婴幼儿食品中使用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 
39白子菜Gynura divaricata(L.)DC

40御米油Poppyseed  oil≤25克/天

1.仅限用于食用油。不得再生产加工其他食品、食品添加剂。

2.标签、说明书中应当标注不适宜人群和食用限量。

3.生产经营御米油应符合《关于加强罂粟籽食品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卫监督发〔2005〕349号)的要求。

不适宜人群:婴幼儿

41金花茶Camellia chrysantha(Hu) Tuyama≤20克/天

标签、说明书中应当标注不适宜人群和食用限量。

不适宜人群:婴幼儿、孕妇

42显脉旋覆花(小黑药)Inula nervosa wall.ex DC.≤5克/天

本品作为调味品使用,标签、说明书中应当标注不适宜人群和食用限量。

不适宜人群:婴幼儿

43诺丽果浆Noni  Puree
使用范围不包括婴幼儿食品
44酵母β-葡聚糖Yeast β-glucan≤250毫克/天使用范围不包括婴幼儿食品
45雪莲培养物Tissue culture of Saussurea involucrata 鲜品≤80 克/天、干品≤4 克/天

标签、说明书中应当标注不适宜人群和建议食用量。

不适宜人群:婴幼儿、孕妇。

46

蔗糖聚

Sucrose Ployesters≤3.1 克/天

1.使用范围:炸薯片、即热爆米花、烘烤小甜饼。

2.婴幼儿不宜食用,标签、说明书中应当标注不适宜人群和食用限量。

(更新为 序号63)

47玉米低聚肽粉Corn oligopeptides powder≤4.5克/天1. 婴幼儿不宜食用,标签、说明书中应当标注不适宜人群和食用限量。
48磷脂酰丝氨酸Phosphatidylserine ≤600毫克/天使用范围不包括婴幼儿食品
49雨生红球藻Haematococcus pluvialis≤0.8克/天使用范围不包括婴幼儿食品。
50表没食子儿茶素没食子酸酯Epigallocatechin Gallate(EGCG)≤300毫克/天(以EGCG计)

1.使用范围不包括婴幼儿食品。

2.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中应当标注食用限量。

51翅果油Elaeagnus Mollis Diels Oil≤15克/天

1.使用范围不包括婴幼儿食品。

2.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中应当标注食用限量。

52β-羟基-β-甲基丁酸钙Calcium β- hydroxy -β- methyl butyrate (CaHMB)≤3克/天

1.使用范围:运动营养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2.孕妇、哺乳期妇女、婴幼儿及儿童不宜食用,标签、说明书中应当标注不适宜人群和食用限量。

(更新为 序号106)

53元宝枫籽油Acer truncatum Bunge Seed Oi≤3克/天使用范围不包括婴幼儿食品。
54牡丹籽油Peony Seed  Oil≤10克/天使用范围不包括婴幼儿食品。
55玛咖粉Lepidium meyenii Walp≤25克/天

1.婴幼儿、哺乳期妇女、孕妇不宜食用。

2.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中应当标注不适宜人群和食用限量。

56蚌肉多糖Hyriopsis cumingii polysacchride≤2.5克/天使用范围:调味品、汤料、饮料、冷冻食品
57中长链脂肪酸食用油Medium- and long-chain triacylglycerol oil≤30克/天卫生安全指标应符合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
58小麦低聚肽Wheat oligopeptides≤6克/天

1. 婴幼儿不宜食用,标签、说明书中应当标注不适宜人群。

2. 卫生安全指标应符合我国相关标准要求。

59人参(人工种植)Panax Ginseng C.A.Meyer≤3克/天

1.卫生安全指标应当符合我国相关标准要求。

2.孕妇、哺乳期妇女及14周岁以下儿童不宜食用,标签、说明书中应当标注不适宜人群和食用限量。

60蛋白核小球藻Chlorella  pyrenoidesa≤20克/天

1. 使用范围不包括婴幼儿食品。

2. 卫生安全指标应符合我国相关标准。

61

乌药叶

Linderae aggregate  leaf≤5克/天

1.婴幼儿、儿童、孕期及哺乳期妇女不宜食用,标签、说明书中应当标注不适宜人群。

2.卫生安全指标应符合我国相关标准。

62辣木叶Moringa oleifera leaf
卫生安全指标应符合我国相关标准。
63蔗糖聚酯Sucrose Ployesters≤10.6 克/天

1.婴幼儿不宜食用,标签、说明书中应当标注不适宜人群和食用限量。

2.卫生部2010年第15号公告蔗糖聚酯相关信息作废。

64茶树花
Tea blossom

卫生安全指标应符合我国相关标准。
65盐地碱蓬籽油Suaeda salsa seed Oil

1.使用范围不包括婴幼儿食品。

2.卫生安全指标应符合我国相关标准。

66美藤果油Sacha  Inchi  Oil
1.使用范围不包括婴幼儿食品。

2.卫生安全指标应符合我国相关标准。

67盐肤木果油Sumac  Fruit  Oil
1.使用范围不包括婴幼儿食品。

2.卫生安全指标应符合我国相关标准。

68广东虫草子实体Cordyceps guangdongensis

≤3克/天

1.婴幼儿、儿童及食用真菌过敏者不宜食用,标签、说明书中应当标注不适宜人群。

2.卫生安全指标应符合应我国相关标准。

69

阿萨伊果



卫生安全指标应符合我国相关标准。

70

茶藨子叶状层菌发酵菌丝体


≤50克/天

1.婴幼儿、儿童及食用真菌过敏者不宜食用,标签、说明书中应当标注不适宜人群和食用限量。

2.卫生安全指标应当符合我国相关标准要求。

71

裸藻

Euglena gracilis


1.使用范围不包括婴幼儿食品。

2.卫生安全指标应符合我国相关标准。

72

1,6-二磷酸果糖三钠盐

D-Fructose 1,6-diphosphate trisodium salt

≤ 300毫克/天

1.使用范围:运动饮料。

2.婴幼儿、孕妇不宜食用,标签、说明书中应当标注不适宜人群和食用限量。

3.卫生安全指标应当符合我国相关标准。

73

丹凤牡丹花



卫生安全指标应当符合我国相关标准。

74

狭基线纹香茶菜

Isodon lophanthoides(Buchanan-Hamilton ex D.Don)H.Hara var. gerardianus(Bentham)H.Hara

≤8克/天

1.使用范围:茶饮料类。

2.婴幼儿、少年儿童及孕妇不宜食用,标签、说明书中应当标注不适宜人群和食用限量。

3.卫生安全指标应当符合我国相关标准。

75

长柄扁桃油

Amygdalus pedunculata  Oil


1.使用范围不包括婴幼儿食品。

2.卫生安全指标应当符合我国相关标准。

76

光皮梾木果油

Swida wilsoniana  Oil


1.使用范围不包括婴幼儿食品。

2.卫生安全指标应当符合我国相关标准。

77

青钱柳叶



1.食用方式:冲泡。

2.卫生安全指标应当符合我国相关标准。

78

低聚甘露糖

Mannan oligosaccharide(MOS)

≤1.5克/天

1.使用范围不包括婴幼儿食品。

2.卫生安全指标应当符合我国相关标准。

79显齿蛇葡萄叶

1.食用方式:冲泡。

2.卫生安全指标应当符合我国相关标准。

80磷虾油Krill  Oil ≤3克/天

1.婴幼儿、孕妇、哺乳期妇女及海鲜过敏者不宜食用,标签、说明书中应当标注不适宜人群。

2.卫生安全指标应当符合我国相关标准。

81马克斯克鲁维酵母Kluyveromyces marxianus

1.批准为可食用菌种。

2.卫生安全指标应当符合我国相关标准。

82

塔格糖

Tagatose

1.使用范围不包括婴幼儿食品。

2.卫生安全指标应当符合我国相关标准。

83

奇亚籽

Chia seed


1.使用范围不包括婴幼儿食品。

2.卫生安全指标应当符合我国相关标准。

84

圆苞车前子壳

Psyllium seed husk


1.使用范围不包括婴幼儿食品。

2.卫生安全指标应当符合我国相关标准。

85

罗伊氏乳杆菌(菌株号 DSM17938)

Lactobacillus reuteri


1.批准可用于婴幼儿食品。

2.卫生安全指标应当符合我国相关标准。

86

蛹虫草

Cordyceps militaris


1.婴幼儿、儿童、食用真菌过敏者不宜食用,标签、说明书中应当标注不适宜人群。

2.卫生安全指标应当符合我国相关标准。

87

植物甾烷醇酯

Plant stanol ester

<5克/天

1.孕妇和5岁以下儿童不宜食用,标签、说明书中应当标注不适宜人群。

2.卫生安全指标应当符合我国相关标准。

88茶叶茶氨酸Theanine≤0.4 克/天

1.使用范围不包括婴幼儿食品。

2.卫生安全指标应当符合我国相关标准。

89

番茄籽油

Tomato  Seed  Oil


卫生安全指标应当符合我国相关标准。

90枇杷叶

Eriobotrya japonica (Thunb.)Lindl.

≤10克/天

卫生安全指标应当符合我国相关标准。
91

阿拉伯半乳聚糖

Arabinogalactan

≤15克/天

1.使用范围不包括婴幼儿食品。

2.卫生安全指标应当符合我国相关标准。

92

湖北海棠(茶海棠)叶

Malus hupehensis(Pamp.)Rehd. leaf

≤15克/天

1.食用方式:冲泡。

2.孕妇、哺乳期妇女及婴幼儿不宜食用,标签、说明书中应当标注不适宜人群。

3.卫生安全指标应当符合我国相关标准。 

93

竹叶黄酮

Bamboo leaf flavone

≤2克/天

1.使用范围不包括婴幼儿食品。

2.卫生安全指标应当符合我国相关标准。

94

燕麦β-葡聚糖

Oat β-glucan

≤5克/天

1.使用范围不包括婴幼儿食品。

2.卫生安全指标应当符合我国相关标准。

95

清酒乳杆菌

Lactobacillus sakei


1.批准为可食用菌种。

2.卫生安全指标应当符合我国相关标准。

96

产丙酸丙酸杆菌

Propionibacterium  acidipropionici


1.批准为可食用菌种。

2.卫生安全指标应当符合我国相关标准。

97

低聚木糖

Xylo-oligosaccharide

≤3.0克/天(以木二糖-木七糖计)

1.使用范围不包括婴幼儿食品。

2.卫生安全指标应当符合我国相关标准。



(续上表)

序号名称英文名/拉丁名食用量使用范围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98

乳木果油

Shea butter (Sheanut oil, Shea oil)


1. 使用范围:巧克力、糖果、冰激淋、烘焙产品及煎炸油,但不包括婴幼儿食品。

卫生安全指标应当符合我国相关标准。

99(3R,3'R)-二羟基-β-胡萝卜素

Zeaxanthin 

≤4毫克/天(以(3R,3'R)-二羟基-β-胡萝卜素计)

1.使用范围不包括婴幼儿食品。

2.卫生安全指标应当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3.通过微囊化和/或其他稀释工艺生产的低浓度(3R,3'R)-二羟基-β-胡萝卜素,其食用量应当按产品浓度折合计算。

100宝乐果粉

Borojo  powder

≤30克/天

1.婴幼儿不宜食用,标签及说明书中应当标注不适宜人群。

2.卫生安全指标应当符合我国相关标准。

101N-乙酰神经氨酸Sialic acid

≤500 毫克/天

卫生安全指标应当符合我国相关标准。

102顺-15-二十四碳烯酸Cis-15-Tetracosenoic Acid≤ 300毫克/天1.婴幼儿不宜食用,标签及说明书中应当标注不适宜人群。

2.使用范围:食用油、脂肪和乳化脂肪制品、固体饮料、乳制品、糖果、方便食品。

3.卫生安全指标应当符合我国相关标准。

103

西兰花种子水提物


Aqueous Extract of Seed of Broccoli ≤ 1.8克/天1.使用范围不包括婴幼儿食品。

2.卫生安全指标应当符合我国相关标准。

104米糠脂肪烷醇Rice bran fatty alcohol≤ 300毫克/天1. 婴幼儿、孕妇不宜食用,标签及说明书中应当标注不适宜人群。

2. 卫生安全指标应当符合我国相关标准。

105γ-亚麻酸油脂(来源于刺孢小克银汉霉)Gamma-linolenic Acid Oil  ≤6 克/天 卫生安全指标应当符合我国相关标准。
106β-羟基-β-甲基丁酸钙Calcium β- hydroxy -β- methyl butyrate (CaHMB)≤3克/天1.使用范围:饮料、乳及乳制品、可可制品、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糖果、烘焙食品、运动营养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2.婴幼儿、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宜食用,标签、说明书中应当标注不适宜人群和食用限量。

3.卫生安全指标应当符合我国相关标准。

107木姜叶柯Lithocarpus litseifolius folium≤10克/天(以干品计)1.食用方式:冲泡。

2.婴幼儿不宜食用,标签及说明书中应当标注不适宜人群。

3.卫生安全指标应当符合我国相关标准。

数据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资料包领取方法:


  1. 关注公众号知食观,后台留下收件邮箱,小北会及时把文中提到的及更多关于新食品原料的资料发至此邮箱。

  2. 加主理人微信(geek-xiaobei),把关注截图发给送至此微信号,可在微信端接受相关资料。


本文为“知食观”原创,如需转载或合作请联系,主理人张小北(ID:geek-xiaobei),或公众号后台留言!


谈营养 学标法 碎谣言 

名称:知食观

ID:foodvista

长按二维码关注

       了解更多相关信息

食 ~~~ 值得您我认真对待!


参考资料

  1. 国家卫生计生委食品司关于预包装食品含新食品原料标签标示以及低聚果糖有关问题的复函;

  2. 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号)(2017)

  3. 《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公布

  4. 新食品原料申报与受理规定(2013)

  5. 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规程 (2013)

  6. 序号1~7:卫生部关于批准嗜酸乳杆菌等7种新资源食品的公告(2008年第12号)

  7. 序号8~17:关于批准低聚半乳糖等新资源食品的公告(2008年 第20号)

  8. 序号18:关于批准蛹虫草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2009年 第3号)

  9. 序号19~20:关于批准菊粉、多聚果糖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2009年 第5号)

  10. 序号21~26:关于批准γ-氨基丁酸、初乳碱性蛋白、共轭亚油酸、共轭亚油酸甘油酯、植物乳杆菌(菌株号ST-Ⅲ)、杜仲籽油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2009年 第12号)

  11. 序号27~33:关于批准茶叶籽油等7种物品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2009年 第18号)

  12. 序号34~40:关于批准DHA藻油、棉籽低聚糖等7种物品为新资源食品及其他相关规定的公告(2010年 第3号)

  13. 序号41~45:关于批准金花茶、显脉旋覆花(小黑药)等5种物品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2010年 第9号)

  14. 序号46~48:关于批准蔗糖聚酯、玉米低聚肽粉、磷脂酰丝氨酸等3种物品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2010年 第15号)

  15. 序号49~50:关于批准雨生红球藻等新资源食品的公告(2010年 第17号)

  16. 序号51~52:关于批准翅果油等2种新资源食品的公告(2011年 第1号)

  17. 序号53~54:关于批准元宝枫籽油和牡丹籽油作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2011年 第9号)

  18. 序号55:关于批准玛咖粉作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2011年 第13号)

  19. 序号56:关于批准蚌肉多糖作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2012年 第2号)

  20. 序号57~58:关于批准中长链脂肪酸食用油和小麦低聚肽作为新资源食品等的公告(2012年 第16号)

  21. 序号59:关于批准人参(人工种植)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2012年 第17号)

  22. 序号60~63:关于批准蛋白核小球藻等4种新资源食品的公告(2012年 第19号)

  23. 序号64~70:关于批准茶树花等7种新资源食品的公告(2013年 第1号)

  24. 序号71~78:关于批准裸藻等8种新食品原料的公告(2013年 第10号)

  25. 序号79~81:关于批准显齿蛇葡萄叶等3种新食品原料的公告(2013年 第16号)

  26. 序号82~87:关于批准塔格糖等6种新食品原料的公告(2014年第10号)

  27. 序号88:关于批准茶叶茶氨酸为新食品原料等的公告(2014年 第15号)

  28. 序号89~97:关于批准番茄籽油等9种新食品原料的公告(2014年第20号)

  29. 序号98~107:关于乳木果油等10种新食品原料的公告 (2017年第7号)

    …………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