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光绪年间,有广东人潘得誉,富甲一乡,家中的园林池沼,占地十余亩,亭榭楼阁,连楹而建。 某年夏天,又凿一大池,名为“镜榻”,注水于内,蓄以金鱼。 潘得誉取如鱼得水之义,与姬妾在池边裸体相狎,快活无边。 潘得誉的第五房小妾田氏,最为得宠。 田氏的弟弟名叫田十,是乡中无赖,赌博成性,偏偏又逢赌必输,输了就来找田氏借贷。 一日,田十又来向姐姐伸手要钱。 姐姐田氏严肃地对他说:“我可以送给你五十金,你回去赁一屋,娶一妻,安分度日,只要你按照我说的去做,以后我年年都会帮助你,如若不肯听,以后就不要再来了。” 田十知道洋烟馆主人李六的妻子相貌娇美,就去和李六相商,借妻一日,誓不过宿,议价三十金。 李六贪财,果断成交。 田十于是到潘家禀报姐姐,说妻已说成,屋已赁定,某日吉期,请往观焉。 到了说好的日子,田氏至田十租赁的房屋参观,果见百事齐备。 没多久,新妇下轿,拜天地,向姐姐行礼。 田氏看见“新娘”貌美庄端,心下大慰,携其手同坐,诚恳地说:“日后你和我的弟弟和睦相处,安心度日,饮食穿衣的费用,我都能提供,不用太过担心。” 说完,从自己手腕上脱下一双金镯,郑重地给“新娘”戴上,又叮咛了许多话,才恋恋不舍地离开。 “新娘”感觉金镯沉甸甸的,灯下细看,触目灿黄,为生平所未见。再回视田十,年少翩翩,想起田氏的话,说只要和田十和睦相处,安心度日,则饮食穿衣的费用全部包干,不由得芳心可可,决定离开李六而跟定田十。 暮色沉沉,“新娘”毅然关门,与田十同榻而卧,共渡洞房之乐。 李六在家傻等,久不见妻归,心知不妙,急冲冲地赶到田十新租的地方叩门。 无奈门坚闭不启。 好一对奸夫淫妇! 李六破口大骂,狗急爬墙,要爬墙入屋捉奸。 恰好,有巡更兵经过,把他当作盗贼捉去。 李六大声喊冤,自白其情。 兵役捧腹大笑,一个个都说:“无妨也。尔妇与田十有一宿之缘也。” 第二日,乃成讼。 县官传讯李六妻,诘问她愿归何人。 李六妻毫不犹豫地说:“愿归田十。” 县官遂断李六离婚,责令田十偿还李六娶妇之资,案乃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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