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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借狐鬼抒“孤愤”

 高山仙人掌 2019-01-06

           假借狐鬼抒“孤愤”——《聊斋》的思想内涵

                          雷群明

任何文学作品都是时代的产物,并以某种方式或直接或曲折地反映着时代。蒲松龄的《聊斋》也不例外。

蒲松龄所处的时代正是明末清初的大变动时代,而与以前多数历史阶段的大变动不同的是,清代是一个以少数民族统治汉族的特殊时代,这在向来只习惯于接受本民族的统治的汉族知识分子来说,又会生出许多特别的感情来。他晚年自题画像谓“作世俗装,实非本意,恐为百世后所怪笑也”,可见他对清朝统治者是不满的。

蒲松龄诞生的明朝末年,内忧外患十分严重,北面日益强大的满族统治者正睥睨中原,沿海的“海贼”、“倭寇”也频繁骚扰,农民起义的烽火更是此伏彼起,越烧越旺。李自成、张献忠义军声势浩大,作者的家乡也先后发生了白莲教、谢迁、于七等小规模起义。熹宗时(1621—1627)有童谣云:“天下兵起,遍地皆烟。”极形象地描绘出了明末统治者坐在“火山口”之上的岌岌可危的处境。蒲松龄诞生这年,正值山东大旱,受灾的百姓被饥饿所迫,到了吃死人肉充饥的地步。这种种严重的天灾人祸,对蒲松龄不能不发生深刻的影响并且在后来的《聊斋》创作中也有所反映。

清王朝建立以后,同历代统治阶级一样,也是软硬兼施、恩威并用,以图巩固自己的统治。当它逐个收拾完残余的农民武装和反叛的地方势力后,也不忘笼络人心。开科举选录人才,就是它的“文治”手段之一。但与此同时,它并没有忘记思想的钳制,大兴“文字狱”就是它留给历史的独特记录。在蒲松龄的一生中,著名的文字狱案就有七起:顺治九年(1652)程可则的试策案,康熙元年(1662)金人瑞的哭庙案,康熙二年庄廷珑的《明史》案,康熙六年沈天南诗集案,康熙七年即墨黄培案,康熙二十六年朱方旦密书案,康熙五十年戴名世的《南山集》案。清王朝对文字狱的处分是残酷无情的,哪怕是大名人,也照样格杀勿论,而且肆意株连。像《明史》案,“主犯”庄廷珑死后被“戮尸”,还株连杀死70多人,充军者更不计其数。这种血腥的高压政策,终于取得了效果:“从清朝的文字狱以后,文人不敢做野史了”(鲁迅《再谈保留》),“到乾隆年间,人民大家便更不敢用文章来说话了。所谓读书人,便只好躲起来读经,校刊古书,做些古时的文章,和当时毫无关系的文章。有些新意,也还是不行的;不是学韩,便是学苏”(鲁迅《无声的中国》)。处在这样一种特殊背景下的蒲松龄,既感到文字狱阴影的威胁,又并未被吓倒,加之他毕竟是处在“天高皇帝远”的穷乡僻壤,总算还给我们留下了一部寄寓孤愤的《聊斋》。

明末清初也是宋明理学思想禁锢逐渐崩溃的时期。宋明以来程朱理学的“存天理,灭人欲”的陈腐思想,在明代就已受到猛烈的冲击。代表资本主义萌芽的市民阶层和一些手工业者,不顾明王朝的禁令,在爱情婚姻问题上表现了极其大胆的追求,甚至有矫枉过正走向色情的极端表现。诸如《金瓶梅》、“三言二拍”乃至《山歌》、《挂枝儿》等小说和民歌,都不免有一些被认为是露骨的性描写的内容,以至于今天仍成为它们流传之累。其中重要的原因乃是“物极必反”使然。蒲松龄生活的那个时代,《金瓶梅》之类的书大概已相当流行,有充分证据证明他不但读过此书,而且还颇受书中思想的影响。他35岁时写的俚曲《琴瑟乐》,不但多处原封不动地抄录《金瓶梅》的内容,而且整首俚曲的基调就是歌颂青年男女新婚时性生活的快乐,明显地受到《金瓶梅》的影响。在阅读和分析《聊斋》的爱情题材小说时,我们不能忘记这一点。

另外,明末清初也是文言短篇小说相对繁荣的时期。我国的文言短篇小说,滥觞于《山海经》,魏晋时略具规模,形成了以《搜神记》为代表的志怪小说和以《世说新语》为代表的志人小说两大流派。至唐传奇,形成文言小说的第一个高峰。鲁迅认为,到了唐代“始有意为小说”,唐传奇“源盖出于志怪,然施之藻绘,扩其波澜,故所成就乃特异,其间虽亦或托讽喻以纾牢愁,谈祸福以寓惩劝,而大归则究在文采与意想,与昔之传鬼神明因果而外无他意者,甚异其趣矣”(《唐之传奇文》上)。只是这些“唐代特绝之作”(同上),到了宋明,则每况愈下,逐渐式微,代之而起的是波澜壮阔的长、短篇白话小说。但是,文言短篇小说由明初瞿佑的《剪灯新话》掀起一个小小波澜平息后,“迨嘉靖间,唐人小说乃复出,书估往往刺取《太平广记》中文,杂以他书,刻为丛集,真伪错杂,而颇盛行。文人虽素与小说无缘者,亦每为异人侠客童奴以至虎狗虫蚁作传,置之集中。盖传奇风韵,明末实弥漫天下,至易代不改也。”像清初张潮辑的《虞初新志》,就收了大作家魏禧、周亮工、吴伟业、方苞、王士禛等人150篇作品,其中真人真事与神怪灵异、烈狐义犬错杂并出,正可说是这种弥漫天下的风气的代表。蒲松龄浸淫于这种“风气”之中,很早就喜欢上了这种传奇志怪的文言小说。“才非干宝,雅爱搜神;情类黄州,喜人谈鬼”,正是他最好的自我写照。易宗夔在《新世说》中说:“蒲留仙研精训典,究心古学,目击清初乱离时事,思欲假借狐鬼,纂成一书,以抒孤愤而谂识者。”

正是在这样复杂多变的社会环境和厚实深远的遗产基础上,蒲松龄倾注了数十年的心血,才铸就了他不朽的巨著《聊斋志异》,使之成为唐以后文言短篇小说又一个(也是最后一个)高峰。

至于蒲松龄究竟什么时候开始创作《聊斋》?现在还有些争论,但一般认为,康熙十八年(1679)春他40岁时,此书已初具规模。因为,这年他写下了著名的《聊斋自志》,其中谈到他写作此书的目的、动机、经过以及感慨等等。“集腋为裘,妄续《幽冥》之录;浮白载笔,仅成‘孤愤’之书”。明确宣告,他的著作已经完成。他的儿子蒲箬在《柳泉公行述》中说:“如《志异》八卷,渔搜闻见。抒写襟怀,积数年而成。”这个“数年”,可以理解为他集中精力写作加工和编纂成书的时间。实际上,由于本书的性质属不相关的短篇集子,而在蒲松龄生前又没能正式出版,因此,在此之前收集材料,在此之后修改加工乃至增加新的篇目都是很正常、很容易理解的事。

从《聊斋》中的记载看,最早的一篇是康熙七年的《地震》:“康熙七年六月十七日戌刻,地大震。余适客稷下。”时间记得如此精确,应是当时的记录,而不大可能是事后的回忆。两年后,他31岁时,应邀担任宝应县令孙蕙的幕僚,路上就有“途中寂寞姑言鬼,舟上招摇意欲仙”的诗句,而且因为在旅馆里得到人家撰写的《桑生传》,后来采其崖略加工成《莲香》。次年有《感愤》诗,自述“新闻总入狐鬼史,斗酒难消磊块愁”(《感愤》)。说明他这时候正在积极收集素材和创作小说。康熙十八年,他在答王士禛题的《聊斋志异》七绝时写道:“《志异》书成共笑之,布袍萧索鬓如丝。十年颇得黄州意,冷雨寒灯夜话时。”(《次韵答王司寇阮亭先生见赠》)从康熙七年到康熙十八年春,前后正好10年左右。

《自志》写好之后,大概蒲松龄就在寻找机会争取刊刻,所以同年“春日穀旦”,就有紫霞道人高珩的序言。康熙二十一年仲秋,唐梦赉的序中说,蒲松龄“于制艺举业之暇,凡所见闻,辄为笔记,大要多鬼狐怪异之事”。并说“向得其一卷,辄为同人取去;今再得其一卷阅之,凡为余所习知者,十之三四”(《聊斋志异序》)。说明当时《聊斋志异》虽未出书,但已广泛流传,以至于一卷中十分之三四的内容,唐梦赉竟然在看到书以前就“习知”了。康熙二十年,蒲松龄与王士禛在毕家见面,虽然地位悬殊,但居然“相逢快语彻清宵”。离别后,王又主动来信索要此书的原稿看,而蒲的稿本正好被别人借去,蒲回信表示“中元以后”将索回寄出。王后来看到《聊斋志异》,对有些作品还写了点评语,并写了一首读后感似的诗:“姑妄言之姑听之,豆棚瓜架雨如丝。料应厌作人间语,爱听秋坟鬼唱时。”(《聊斋志异题辞》)诗虽然颇有“神韵”,实则空泛,并未搔着痒处。大概就是这段交往,后来便演化出王士禛愿意以千金易《志异》稿,代为刊刻的故事,实为无稽。蒲松龄晚年(1701),还致书王士禛,“与同人共录”《聊斋》,“辑为二册”,希望王“进而教之”,并希望靠他的“游扬而传”(《与阮亭王先生书》)。可见,蒲松龄尽管“生前名扬海内”,为《聊斋》的刊刻作了多方努力,但他生前终未能看到它的问世,这不能不说是他的悲哀。

书成后一直未能刊刻,对作者来说,可能是一个打击,但另一方面,也是一件好事,那就是作者可以不断补充和反复修改他的作品。《聊斋》中有许多篇目明确写出著成年月的远在《自志》之后,最晚的一篇《夏雪》记的是康熙四十六年(1707)七月,至少是这年七月以后的作品。这说明他在1701年抄寄王士禛两册的基础上还有所增加。现存的半部《聊斋志异》原稿,一般认为是最后定稿的清稿本,但大部分不是蒲松龄自己抄录的,而是多由别人代为誊抄,再由他校对修改定稿的。而这种“清稿本”上,改动还甚多。可以想见,在“清稿本”之前,蒲松龄是不会少作改动的。蒲箬等的《祭父文》说蒲松龄“暮年著《聊斋志异》八卷,每卷各数万言”,恐怕指的就是这个不断修订最后抄清的本子。它与蒲40岁时写《自志》称“书成”并不矛盾。

其实,愿出千金购《聊斋志异》的人是有的,不过不是王士禛,而是山东按察使喻成龙。他邀蒲松龄去济南谈“易稿”之事遭到蒲的拒绝后,便将原稿还给了蒲,刊刻之事自然无从谈起。在蒲生前,基本上抄全《聊斋志异》的是比蒲小30岁的贵公子朱缃。据蒲立德的《书〈聊斋志异〉朱刻卷后》来看,朱是打算刊刻此书的,大概是因为他突然早逝,以至于未能实现。

现在能见到的除半部稿本8册外,最早的抄本是康熙年间的抄本,存4全册又两残册,共收作品250篇。另外,有历城张希杰乾隆十六年(1751)的“铸雪斋抄本”,约抄于乾隆十五年至三十年之间的24卷旧抄本,乾隆时黄炎熙的十二卷选抄本(现缺二、十二两卷)。

   聊斋》最早的刻本是赵起杲、鲍廷博完成的青柯亭刻本,刻于乾隆三十一年(1766),距作者辞世整整过去了半个世纪。赵在《例言》中称“是编初稿名《鬼狐传》。后先生入棘闱,狐鬼群集,挥之不去。……归乃增益他条,名之曰《志异》”;并且声称他只是就篇幅多少分卷帙,已无法考定原来的编目,他删去了“意味平浅者”48条,等等。此本后来几经翻刻,小有异同,对于《聊斋》的流传,功不可没,但擅作删削,也有其毋庸讳言的失误。继之而起的刻本有:乾隆三十二年王金范刻本,乃“删繁就简,分门别类”将《聊斋》按内容分为26门,收文265篇;同年福建上洋李时宪刻本;乾隆六十年步云阁刻本,分10卷,收文140篇;道光三年(1823)经纶堂刻何守奇评本;道光五年观左堂刻吕湛恩注释本;道光十九年南陵何彤文刻何垠注释本;道光二十二年广顺但氏刻、但明伦评朱墨套印本;光绪十七年(1891)合阳喻焜刻四家合评三色套印本;光绪十二年上海同文书局石印图咏本,收文431篇,图444幅;道光四年黎阳段刻遗稿本,收有青柯亭本所遗的51篇作品;等等。目前通行的比较完备的铅印本是1963年由中华书局上海编辑所出版的会校、会注、会评本《聊斋志异》(即“三会本”),收文近500篇。此书1978年已由上海古籍出版社重印。

如前所述,《聊斋》是作者用十年左右的时间编成而倾毕生心血修订、润饰、增补而成的。它之成为中国文言短篇小说的第二个高峰,是社会发展、文学演变、创作风气和个人努力综合融会的结果。它之所以能有那么强烈的震撼人心的力量,令不同时代的读者所喜爱和赞赏,首先就在于它所表现的站在时代高度、远远高于流俗的卓异思想。它的最早的作序者高珩就说过:“《志》而曰‘异’,明其不同于常也。”(《聊斋志异序》)《聊斋志异》的“异”,就在于从思想上表达了异于常人、常事、常情、常理的独特的、进步的思想,令人耳目一新,振聋发聩,促人深省。不过,封建社会的许多人所赞同的“异”,是圣人说的“君子以同而异”的“异”,他们眼中看到的《聊斋志异》,多是“异之为义”,“皆足辅功令教化之所不及”(同上);“其论断大义,皆本于赏善罚淫与安义命之旨,足以开物而成务”(《聊斋志异·唐序》);“总以为学士大夫之针砭”(《清故显考岁进士、候选儒学训导柳泉公行述》);“虽事涉荒幻,而断制谨严,要归于警发薄俗而扶树道教”(《柳泉蒲先生墓表》);等等。但作者在《自志》中强调的是自己的“狂固难辞”,“痴且不讳”;强调的是“孤愤之书”,是“寄托如此,亦足悲矣”,尤其悲哀地认为世无知己,似乎早就预料此书不能为人所理解。所以在最后发出“知我者,其在青林黑塞间乎”的沉重叹息。

我以为,《聊斋志异》一书从思想的卓异方面看,最突出的就是:它“志”的是“异”,而抒发的是“孤愤”!

关于这一点,蒲松龄的孙子蒲立德在谈到蒲松龄的忘年交朱缃对《聊斋》的评价时曾说:

 

公(指蒲松龄)之名在当时,公之行著一世,公之文章播于士大夫之口,然生平意之所托,以俟百世之知焉者,尤在《志异》一书。夫《志》以“异”名,不知者谓是虞初、干宝之撰著也;否则黄州说鬼,拉杂而漫及之,以资谈噱而已;不然,则谓不平之鸣也;即知者,亦谓假神怪以示劝惩焉。皆非知书者。而橡村先生(即朱缃)相赏之义则不然,谓夫屈平无所诉其忠,而托之《离骚》、《天问》;蒙庄无所话其道,而托之《逍遥游》;史迁无所抒其愤,而托之《货殖》、《游侠》;昌黎无所摅其隐,而托之《毛颖》、《石鼎联句》,是其为文皆涉于荒怪,僻而不典,或恢诡绝特而不经,甚切不免于流俗琐细,嘲笑姗侮而非其正,而不知其所托者如是,而其所以托者,则固别有在也。(《东谷文集·书〈聊斋志异〉朱刻卷后》)

 

在蒲立德看来,曾被他祖父引为“知己”而有“青眼忽逢涕欲来”之感的王士禛也并非知己,而朱缃才是真正的知音,其表现就是对《聊斋》一书的评价,强调了“孤愤”与“寄托”,而之所以如此,是由于作者的思想深处是如屈原等辈有一颗忧国忧民之心。应该说,这种把握是比较准确的。

《聊斋》所寄托的“孤愤”,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愤”社会之不公,科举制度埋没和糟蹋人才。蒲松龄从小受的儒家教育,最大的愿望便是“学成文武艺,货与帝王家”。他一生刻苦学习,希望为国家建功立业。32岁时,尽管他在科举道路上已屡遭困顿,但当孙蕙问他仿效古代何人时,他仍然毫不犹豫地以“郭子仪”作答,不忘“他日勋名上麟阁”。不过,残酷的现实一次次给予他沉重的打击,使他从“人生功名须及热”(《奉赠沈惠庵》)走到“骥老伏枥壮心死”(《自嘲》)的地步。到1712年,终于发出“世事年来方阅尽”(《春日》)的觉悟之声。他从大量的事实中认识到科举取士的害人的一面以及科举过程中的种种弊端,从而进行了猛烈的抨击,指出主持考政的人就像叶公一样,并不爱真龙,世界上其实没人懂得爱惜人才蒲松龄有诗句云“叶公元不爱真龙”(《寄孙树百》其三)、“世上何人解怜才”(《中秋微雨,宿希梅斋》其二)。,因而出现了种种可笑可悲、可恨可恶的情况。

《王子安》、《叶生》借狐、鬼之异,充分揭露了科举制度对知识分子的严重摧残。前者写东昌名士王子安被科举弄得神魂颠倒,精神恍惚,以至醉中望报心切,“为狐奚落”,充分展示了落第秀才的复杂心理。篇末的“异史氏曰”写“秀才入闱”的“七似”,神形毕肖,正是先生夫子自道,尤为脍炙人口:

 

秀才入闱,有七似焉:初入时,白足提篮,似丐。唱名时,官呵隶骂,似囚。其归号舍也,孔孔伸头,房房露脚,似秋末之冷蜂。其出场也,神情惝恍,天地异色,似出笼之病鸟。迨望报也,草木皆惊,梦想亦幻。时作一得志想,则顷刻而楼阁俱成;作一失志想,则瞬息而骸骨已朽。此际行坐难安,则似被絷之猱。忽然而飞骑传人,报条无我,此时神色猝变,嗒然若死,则似饵毒之蝇,弄之亦不觉也。初失志,心灰意败,大骂司衡无目,笔墨无灵,势必举案头物而尽炬之;炬之不已,而碎踏之;踏之不已,而投之浊流。从此披发入山,面向石壁,再有以“且夫”、“尝谓”之文进我者,定当操戈逐之。无何,日渐远,气渐平,技又渐痒;遂似破卵之鸠,只得衔木营巢,从新另抱矣。如此情况,当局者痛哭欲死;而自旁观者视之,其可笑孰甚焉。王子安方寸之中,顷刻万绪,想鬼狐窃笑已久,故乘其醉而玩弄之。床头人醒,宁不哑然失笑哉?顾得志之况味,不过须臾;词林诸公,不过经两三须臾耳,子安一朝而尽尝之,则狐之恩与荐师等。

 

但明伦评“七似”的描写为“形容尽致,先生皆阅历备尝之言”。正因为作者是亲身经历,感同身受,所以表面的平静之下蕴藏了深刻的愤懑。若与作者康熙四十七年(1708)写的长诗《历下吟》联系起来读,知道所谓的秀才入闱,是在黑鞭的驱赶下,像羔羊一样,任人嘲骂,简直连“俳倡”都不如,对那种“视士如草芥,而不齿人行”的制度,谁能不为之愤怒?

但是,更令人愤怒的是那种无形的摧残。《叶生》中的叶生,“文章词赋,冠绝当时;而所如不偶,困于名场”,最后悒郁致死尚不自知,乃魂从知己,不仅教授丁公子得中“亚魁”,自己也居然“竟领乡荐”。等到他“荣”归故里时,才发现依然“家贫子幼”,自己的“灵柩俨然”,不得不“扑地而灭”!真是“茫茫万古,此恨绵绵”。这个悲惨的故事除了让人为叶生一掬同情之泪外,更多的是激起对摧残人才的考试制度的痛恨。作品中写丁公子中举后,叶生之魂说“借福泽为文章吐气,使天下人知半生沦落,非战之罪也”,正是作者愤懑之极的心声,表示了他一方面认命,一方面又竭力与命运抗争的矛盾心理。

遭逢不偶的士子既然是“非战之罪”,那么是谁之罪呢?蒲松龄认为是试官之罪。他曾在许多诗里指责试官是黑白不分的聋子、瞎子,如“益之幕中人,心盲或目瞽”(《试后示篪、笏、筠》),“颠倒青白眼,事奇真殊尤。……翻覆随喜怒,吸呼为弃收”(《历下吟》)。这种思想化为艺术形象注进了《司文郎》、《贾奉雉》、《于去恶》等篇中,为中国文学形象长廊留下了独特的成绩。如《司文郎》写一个老和尚能用鼻子嗅纸灰辨别文章的高下,但他的判断在考场上却完全失败:他认为“亦中得”的王生名落孙山,而他闻之作呕的文章的作者余杭生却得以高中。和尚只好哀叹:“仆虽盲于目,而不盲于鼻;帘中人并鼻盲矣。”“鼻盲”之说,实是作者一大发明。

如果说《司文郎》中的愤怒表现得近乎谩骂、稍嫌直露的话,《贾奉雉》则换了一个角度对瞎眼试官极尽嘲笑之能事。它写“才名冠一时,而试辄不售”的贾奉雉,遇到仙人郎生,郎生要他把平时“鄙弃而不屑道者”的文章作为“范文”,去准备考试。开始他不肯干,但在又不中之后,勉强为之,可还是“未至终篇,昏昏欲睡,心惶惑无以自主”。郎生又出了7个题目让他做,开始,他认真去做,均被否定;后来,他“戏于落卷中,集其冗泛滥,不可告人之句,连缀成文”,原本不过想开个玩笑,不料竟被郎生肯定说“得之矣”,果然以此得中“经魁”。对日夜盼望功名的贾奉雉来说,这本是件“好事”,谁知他“又阅旧稿,一读一汗。读竟,重衣尽湿”,自己感到无脸见人,终于弃家出走。这里,以未出场的昏聩试官与正直的知识分子作了对比,更突出了作者的特立异行。

针对帘官的昏聩,作者在《于去恶》中,借一个烧纸灰吞以代读的鬼于去恶之口,提出了“考帘官”的理想:

 

陶问:“考帘官为何?”曰:“此上帝慎重之意,无论鸟吏鳖官皆考之。能文者以内帘用,不通者不得与焉。盖阴之有诸神,犹阳之有守、令也。得志诸公,目不睹坟典,不过少年持敲门砖猎取功名,门既开,则弃去;再司簿书十数年,即文学士,胸中尚有字耶!阳世所以陋劣幸进而英雄失志者,惟少此一考耳。”

 

作者的设想甚异,也甚好,不过,倘若考考官的考官也是一路货色,又将奈何?当此设想行不通时,他又想出请张飞来主持公道,严厉惩罚那些不主持“公道”的“乐正师旷、司库和峤”,当然也只是幻想。

表现科举这一主题的还有《颜氏》、《三仙》、《僧术》、《郭安》、《素秋》、《何仙》、《考弊司》、《书痴》等,它们或者揭露科举制度对读书人身心的残害,或者嘲讽科举入仕者的酸腐与无能,总不外乎表现科举制度在实际上“黜佳士而进凡庸”的本质。因此,他恨它、骂它,但他决不想抛弃它、打倒它,相反,他还一厢情愿地让他的许多主人公最后都一个个地读书做官,有一个皆大欢喜的结局。

二是“愤”官场黑暗,吏治腐败给人民造成的深重苦难。蒲松龄终生居于社会的底层,又在县衙门做过一段时间的幕僚,对官府有较深刻的感性认识。他的可贵之处是能够始终站在被压迫、被剥削的人民一边来看问题,想事情,并把它们体现在自己的作品中。揭露社会黑暗、官贪吏虐,是一个历史的主题,但像《聊斋志异》这样揭露得如此深刻、如此广泛、如此尖锐又如此巧妙的,却不多见。正如郭沫若题词所说:它的确是“刺贪刺虐,入骨三分”。

在蒲松龄的笔下,也写了少量的好官、清官,如《胭脂》中的施愚山、《折狱》中的费祎祉等等,但大量出现的可说是一幅群丑图,上至天子大臣,下至公差役吏,加上土豪劣绅,织成一张天罗地网,使正直无辜的百姓简直走投无路,透不过气来。像《席方平》、《梦狼》、《促织》、《张鸿渐》、《梅女》、《红玉》、《续黄粱》、《向杲》等等,都是假借鬼狐或梦幻来曲折地影射现实,揭露社会黑暗的。《梦狼》写白翁梦中来到他儿子白甲的衙署,那儿竟是这样一幅图景:

 

窥其门,见一巨狼当道,大惧不敢进。丁又曰:“入之。”又入一门,见堂上、堂下,坐者、卧者,皆狼也。又视墀中,白骨如山,益惧。丁乃以身翼翁而进。公子甲方自内出,见父及丁良喜。少坐,唤侍者治肴蔌。忽一巨狼衔死人入。翁战惕而起曰:“此胡为者?”甲曰:“聊充庖厨”……

 

在充分展示了官府衙门吃人的虎狼本性之后,作者在“异史氏曰”中更进一步点题:“天下之官虎而吏狼者,比比也。——即官不为虎,而吏且将为狼,况有猛于虎者也。”从而进一步说明,像白甲这样鱼肉百姓的官吏并非个别,而是“比比”皆是。不仅如此,还有危害更烈的“猛于虎”的“苛政”呢!虽然它不过是儒家“仁者爱人”的思想的体现,但对这一思想作如此大胆和深刻的揭示,则是以前的作品所未达到的高度。

《席方平》则通过席方平因为父亲惨遭冤死而下地狱告状所受到的种种折磨,揭示了封建时代法律保护富豪、残害无辜的本质。作品先写“狱吏悉受赇嘱”,而“日夜搒掠”无辜的席父,席方平先是告到城隍,但城隍被“内外贿通”之后,“以所告无据,颇不直席”。再告到郡司,“迟之半月,始得质理”,不过是挨一顿打,“仍批城隍覆案”。三告至冥王,但冥王也被买通,升堂时,“有怒色,不容置词,命笞二十”。见席不肯屈服,又让他受火床、锯解之苦。在这个过程中,席方平觉悟到,所有这一切都是因为自己没钱的缘故,并且悟出了“阴曹之暗昧尤甚于阳间”的道理。最后,作者请出了灌口二郎神为席伸冤,让读者得到一种虚幻的满足;实际上是极其沉痛地宣告:阴曹和阳间从下到上都是“有钱能使鬼推磨”的黑暗世界,所谓法律的公正根本是不存在的。这种深刻的认识也是前所少有的。现实生活中的蒲松龄以生平不入“公门”为愿,恐怕正是认清了“公门”的本质的结果。

法律偏私,“公门”不公的情形,在《张鸿渐》、《商三官》、《梅女》等作品中也有着淋漓尽致的描绘。如《张鸿渐》写“卢龙令赵某贪暴,人民共苦之”,一次又无辜打死一个秀才,张鸿渐只不过草了一张状纸,便受到终生迫害,不得不到处流浪,东躲西藏。《商三官》写商父被“邑豪”的家人打死,累次告官却“讼不得直,负屈归”,当三官的两个哥哥再要往上告时,三官愤然说:“人被杀而不理,时事可知矣。天将为汝兄弟专生一阎罗包老耶?”终于走上了个人复仇的道路。张鸿渐的妻子说的“今势力世界,曲直难以理定”,正是作者对黑暗社会的高度理性概括。在《李伯言》的“异史氏曰”中,作者说:“阴司之刑,惨于阳世;责亦苛于阳世。然关说不行,则受残酷者不怨也。……第恨无火烧临民之堂廨耳!”可见他对现实社会中“关说”公行,法律阿私的现象是多么痛恨!

作者对于这一社会现象的思索在《冤狱》的“异史氏曰”中有着痛快淋漓的陈述。他指出“今之听讼者”矣:“一票既出,若故忘之。摄牒者入手未盈,不令消见官之票;承刑者润笔不饱,不肯悬听审之牌。蒙蔽因循,动经岁月,不及登长吏之庭,而皮骨已将尽矣!而俨然而民上也者,偃息在床,漠若无事。宁知水火狱中,有无数冤魂伸颈延息,以望拔救耶!”因此,奸民难虐而良民易欺,无辜受牵连遭罪者被搞得家破人亡、妻离子散,使得“带一名于纸尾,遂成附骨之疽;受万罪于公门,竟属切肤之痛”。最后,他还沉痛地写道:“从政者曾不一念及于此,又何必桁杨刀锯能杀人哉!”这种议论从创作的角度说,是不足取的,但对我们认识作者创作这类作品时的指导思想,却是很重要的。

除了这些比较专门从整体上揭露的篇章外,作为个例来描写官吏的贪酷昏暴的,或在爱情故事中穿插这类描写的,可以说是比比皆是。前者如《潞令》中的县官,《钱卜巫》中的邑宰,以及《库官》、《王者》、《夏雪》、《公孙夏》等等;后者如《书痴》、《晚霞》、《小翠》、《珊瑚》、《红玉》、《娇娜》等,均穿插有官贪吏虐的神化之笔。

对这种黑暗的社会现象,蒲松龄开出了一些救治的药方:一种是如《胭脂》、《冤狱》中表示的,希望官吏们谨慎“听讼”,要“审思研察”,不能只知“棋局消日,绸被放衙”,对“下情民艰,更不肯一劳方寸”,惟知“鼓动衙开,巍然高坐,彼哓哓者直以桎梏静之”。二是幻想借助神仙的力量来救治,如《席方平》请出二郎神,《冤狱》请出周仓等。三是鼓吹个人复仇,如《商三官》化装杀仇人,《向杲》化虎吃仇人等等。四是写被迫害的人民起来造反,杀死贪官污吏。如《梦黄粱》写曾孝廉梦中作奸相被流放途中,被“被害冤民”以巨斧砍下脑袋。《梦狼》中的白甲及其爪牙也是被“为一邑之民泄冤愤”的老百姓所杀死。有意思的是,白甲生时,一味讨好上司,欺压百姓。针对他的行径,作者便给他安排了死于老百姓之手的结局。但明伦风趣地评道:“生死之权,在百姓不在上台:百姓怨,便是死期;媚上台,何术能解百姓怨也。”真是一针见血。在当时,作者能够写到这种程度,的确难能可贵。

三是“愤”世道人心之浇薄,人与人之间道德伦理关系的沦丧。蒲松龄曾应好友王八垓的要求,针对“世情之薄”,写了《为人要则》,包括《正心》、《立身》、《劝善》、《徙义》、《急难》、《救过》、《重信》、《轻利》、《纳益》、《远损》、《释怨》、《戒戏》等十二题,表达了他在伦理道德方面的看法。他在《聊斋志异》中也用大量的篇幅反映了当时社会这方面的问题。张元称此书“虽事涉荒幻,而断制谨严,要归于警发薄俗,而扶树道教”(《柳泉蒲先生墓表》);蒲箬等认为“大抵皆愤抑无聊,借以抒劝善惩恶之心,非仅为谈谐调笑已也”(蒲箬等《祭父文》)。

蒲松龄是从两方面来表现这一主题的。一方面是直接揭露世风中的丑恶一面。如《念秧》、《局诈》写诈骗集团处心积虑的诈骗手段,令一般人防不胜防,只有靠未卜先知的狐仙才能避免上当,稳操胜券。难怪作者要发出“人情鬼蜮,所在皆然。南北冲衢,其害尤烈”的慨叹了。《张诚》、《黎氏》写后娘虐待前妻孩子的事,后者虽也说“继母难作”,但还是把继母黎氏写成吃前妻孩子的“狼”,作者在“异史氏曰”中甚至声称“再娶者,皆引狼入室耳”,显然言之过分,但也说明他对继母折磨前妻孩子这种现象的痛恨之深!《马介甫》、《邵女》、《江城》、《吕无病》、《恒娘》等写家庭关系中的所谓悍妻和妻妾争宠的事,揭示了一夫多妻制下部分妇女的变态心理。另外,像《青蛙神》写到媳妇不应倚势骄人,《胡四娘》写嫌贫爱富的世态炎凉,《仇大娘》写险恶的邻居关系,《曾友于》写大家庭中的内部纷争,《劳山道士》讽刺好逸恶劳,《韦公子》、《嘉平公子》等揭露嫖妓的丑恶现象,都极为精彩。

尤为可贵的是,蒲松龄还重视塑造正面形象,给丑恶的社会现实树立起理想的楷模。如《崔猛》表彰孝子的侠义行为,《田七郎》、《大力将军》宣扬知恩图报;《细柳》、《乔女》写心灵美的妇女不顾世俗非议,挑起教子的重任,为世界留下了两位难得的好后母的形象;《翩翩》写浪子的改造自新,《姐妹易嫁》歌颂慧眼识人、不嫌贫爱富的姑娘;《王成》写诚实的可贵,《陆判》、《王六郎》写朋友之爱,知遇之恩,都十分细腻感人。其中《王六郎》更为出色,它写的虽然是一个鬼,却一点没有恐怖的气氛,而是充满温馨的人情味。王六郎是一个溺死鬼,因受渔翁许姓的酒祭,便主动帮他捕鱼,并结成朋友。按照“鬼例”,溺死鬼要找一个替死鬼才可以超生转世,而王六郎的替死鬼却是一个生产不久的母亲,王因为不忍心看母死儿啼,决心牺牲自己的投生机会,放了妇人。以此“仁人之心”,通于上帝,结果被委任为土地神。渔翁感于朋友之情,竟不远数百里赶去与之相会。这段人鬼之间纯洁高尚的友情,读来真令人潸然泪下。从“异史氏曰”看,作者主要是借此表彰“置身青云,无忘贫贱”的真正友情,对于那些“一阔脸就变”的“车中贵介”作了无声的鞭挞。

对社会上存在的小偷小摸和贪小便宜的行为,作者是不赞成的,但是他的针砭也是有分寸的。如《骂鸭》、《牛飞》等小品亦足以发人深思。《骂鸭》让一个偷邻居鸭子吃的人浑身“茸生鸭毛,触之则痛”,这种怪病“无术可医”,唯有“失者骂,毛乃可脱”。这种设想,真是奇异之至。怪不得外国人对此很感兴趣,不少人将它翻译过去。作者的“异史氏曰”说:“甚矣,攘者之可惧也:一攘而鸭毛生!甚矣,骂者之宜戒也:一骂而盗罪减!”作者这种巧妙的构想,既警偷,又警骂,真可谓一箭双雕。

四是“愤”道学先生强加在青年男女身上种种束缚,热情歌颂了基于爱情的自由婚姻。蒲松龄对婚姻抱的是严肃态度,他与刘氏结婚56年,尽管长期分居,但感情甚笃。他不满于社会上道学先生对青年男女的种种清规戒律的束缚,鄙弃那种贪财贪势的畸形婚姻而向往自由恋爱的美好婚姻。在《聊斋志异》中,这类主题的作品占有相当的数量,其中不少是十分成功的。他把人人之恋、人神之恋、人鬼之恋、人狐之恋、人妖(花妖之类)之恋等等编成一个个美丽动人的故事,给我们展示了一幅前无古人的自由婚恋的幸福图画。像脍炙人口的《婴宁》、《小翠》、《娇娜》、《王桂庵》、《寄生》、《书痴》、《葛巾》、《聂小倩》、《翩翩》、《绿衣女》等等,无论是一见钟情,还是历经劫磨,青年男女之间的爱情都是没有世俗功利臭味的纯洁的爱情。像《婴宁》中天真无邪的婴宁,公然把王子服在花园中与她的私语告诉母亲说:“大哥欲我共寝。”王子服事后对她说:“此背人语。”婴宁却说:“背他人,岂得背老母。”《书痴》中的郎玉柱尝到“夫妇之乐”之后,竟“逢人辄道”,当仙女责怪他时,他振振有词地反驳道:“钻穴偷隙者,始不可以告人;天伦之乐,人所皆有,何讳焉?”这种大胆的描写正是对宋明理学所倡导的虚伪礼教的公然反抗。这类作品因为脍炙人口,故不赘述,下面着重介绍几类比较特殊的例子。

一是一男二女的爱情故事。如《莲香》、《小谢》、《青梅》、《香玉》、《聂小倩》等,可称这方面的佳作。作者所处的时代,一夫多妻是正常的事,但作者自己似乎并不赞成妻妾成群的现象。细看《聊斋志异》,许多写到一夫多妻的家庭的故事总是矛盾重重,以至因争宠吃醋闹得鸡犬不宁。但是,作者有时也许是实在割舍不下那有趣的故事,也许是感于其中的确是可歌可泣的真情,也给我们展示了一些“爱情味”甚浓的“三角关系”。其中,尤以《莲香》写得最为出色。这篇据他人口述的《桑生传》改写而成的作品,把莲香对桑生铭心刻骨的爱表达得曲折离奇,淋漓尽致,让狐、鬼都求得人身而与桑生堂堂正正地结合,表示了人世间真挚爱情的可贵。如果说,《莲香》尚可以对其宣扬的“一夫二妻”略有微词,那么《聂小倩》的“三角关系”便处理得十分完美。它让“生平无二色”的宁采臣的妻病故后,才得以与女鬼聂小倩美满结合(可惜后面又添了“纳妾”的狗尾)。

二是打破“以貌取人”的老套,写出了一批心灵美的女性形象。《聊斋志异》中不乏心灵美与外貌美相一致的男女主人公,这是以往人情小说的通例。它的可贵还在于通过一批作品描写了一些貌丑而心美和貌美而心恶的人物,让读者感受到世界的复杂。像《瑞云》中的妓女瑞云,貌美时,“富商贵介,日接于门”,但被仙人和生用保护性措施变丑后,人便“见者辄笑,而车马之迹以绝”,唯独真心爱其人才的贺生独立特行,“货田倾装,买之以归”。这种在爱情问题上强调“人生所重者知己”的思想以及这种“不以妍媸易念”的多情才人,即使在今天看来,也是难能可贵的。当后来仙人又还他一个“佳人”时,我们禁不住要与他们夫妇一同高兴。而像《姚安》、《嘉平公子》等作品中的男主人公长得漂亮而内心则恶毒或平庸,也足令那些“以貌取人”者作为鉴戒。

三是在爱情生活中大胆而又恰当地写到了性生活和谐的作用。青年男女的爱情生活,理应包括和谐的性生活,过头或不足,都会产生问题。蒲松龄深谙这方面的科学常识,所以在《书痴》中公然宣传“夫妇之乐”,而《巧娘》则写傅廉因“天阉”,致使鬼女巧娘痛苦饮泣,只是在被华姑医好之后,才使男女双方得到结合的快乐。而《莲香》则写到了性生活要节制的道理,作者借莲香之口说:“夜夜为之,人且不堪,而况于鬼?”“如君之年,房后三日,精气可复,纵狐何害?设旦旦而伐之,人有甚于狐者矣。”当然,作者也写到了《侠女》中主人公那样不求性生活,只是为传宗接代生子而结合的特例。这些,都是此前的小说很少触及的。

四是有些作品明显表示了对封建贞操观念的蔑视,但对于嫖妓等丑恶现象亦加以挞伐。《霍女》写少妇霍女接连与三个男人同居,其目的不过是“于吝者则破之,于邪者则诳之耳”,竟把自己的身体当作惩罚别人的手段。作者在轻轻指责其“三易其主不为贞”之后,充分肯定了她“为吝者破其悭,为淫者速其荡”的行为,是很不简单的。但是,作者在《韦公子》等篇中,对“盗婢私娼”的行为加以否定,斥之为“非人也”。这种见解在当时也是可贵的。

除以上四类外,《聊斋志异》中还有一批轶闻趣事的短小作品,如寓言式的《拆楼人》,童话式的《禽侠》、《象》,寓意式的《沂水秀才》、《雨钱》、《红毛毡》,讽刺式的《司训》、《钱流》,哲理式的《郭秀才》,科学小品式的《医术》,传记式的《杨大洪》等。更有大量记载风俗风情的优美散文,如《山市》、《偷桃》、《武技》、《口技》、《铁布衫法》、《戏术》、《查牙山洞》、《地震》等等。诚如鲁迅所说:“偶述琐闻,亦多简洁,故读者耳目,为之一新。”

不容讳言,《聊斋志异》并不是像有人说的“行行警昏俗,字字醒狂夫”,它也有不少平庸之作甚至败笔。像《尸变》、《喷水》、《伏狐》、《馎饦媪》、《男妾》、《果报》等,便是这类意义不大的猎奇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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