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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时发生这7种情况,可构成违法征地!

 狂揽天下 2019-01-07

文章导读:征地时发生这7种情况,可构成违法征地!因为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定程序和权限将集体所有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依法给予被征地的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合理补偿和安置的法律行为。

第一点、不是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而征收土地,以商业为目的征收。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征收土地必须是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楹庭认为如果是用于商业开发用途的情况,就不是征收土地的法定理由。以公益项目立项,却以商业目的开发的行为,严格来讲也是违法征收行为。

第二点、征地主体不合法,是其他非法定征收主体。

也就是说征地是政府的专有权力,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没有征地权。实施拆迁的可以是政府委托的其他单位。例如村委会和居委会就无权征收土地。

第三点、征收基本农田土地超过35公顷,其他土地超过70公顷,没有依法取得征地批准。

征收基本农田、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35公顷的,以及其他土地超过70公顷的,由国务院批准。征收其他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征收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国家征收土地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第四点、先征收拆迁,没有补偿的。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对征收的具体补偿标准有专门规定。应该按照“先补偿,后拆迁”的原则进行征收拆迁。

第五点、不公开补偿方案,无视被征收人意见,不举行听证。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并接受监督。楹庭的董国女律师和路永强律师曾办理过一个案件,征收方没有进行听证程序,最后法院判决违法征地,拆迁户获得了胜诉。

第六点、不依法定程序征地拆迁

实施征地之前的基本程序如下:

第一步、前置程序

1、拟征地告知

1、对土地现状进行调查确认

第二步、征地审批

第三步、征地公告

1、公告主体

2、公告时间及地点

3、公告内容

第七点、侵占、挪用征地补偿款。

征地款项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肆意侵犯或挪作他用。《土地管理法》第79条规定,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款和其他有关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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