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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把握文字通假现象的破解要领

 缘来是你9520 2019-01-07

把握文字通假现象的破解要领

在文言文中,表示同一意义的字还有“本字”和“通假字”之分。所谓本字,也称“正”字,是指专门为表示某一意义而创制的字,它与它所表示的意义之间有着实质性的联系,这在前面已有提及;所谓“通假字”,是指由于音同或音近而被通假来表示某一意义的字,它们在被通假之前,虽然也各有专门的意义,但这些专门的意义在被通假后已不复存在,而只完全当作它所通假的那个字使用了。之所以会发生这种现象,一个重要原因是古代经常出现语言增多而与之相应的文字创制还来不及跟上的矛盾,一旦新的本字创制出来填补了相应的文字不够用的空缺,通假字频繁使用的现象也就会逐渐减少。但是通假字毕竟在历史上长期存在过,至今还都大量地保留在古文献中,这就给我们阅读文言文造成了很多隔阂。因此。从古文纷纭繁杂的通假字中把握它们所代表的本字,对于读通古文,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假借字有两类。一是“本无其字,依声托事”,二是“本有其字,同音代替”。前一类是假借,后一类是通假,都是利用古音的同声或近声来相训的。这些例子很多,如“说”和“悦”、“坐”和“座”、“汝”和“女”、“直”和“值”、“奉”和“俸”、“誓”和“逝”、“溃”和“匮”、“厝”和“措”、“薄”和“迫”、“没”和“冒”、“叛”和“畔”、“猗”和“兮”、“疑”和“拟”等。所以,我们阅读古书,如果遇到一个字,用它的本义和引申义来解释都讲不通时,就应考虑它是不是通假字。如果是,还得再注意两点:

一是要防止乱套。一个字的本义虽很简单,但假借义却变化多端。如同一个“要”字,可以通假为:

(腰带)如“要之襋之,好人服之。”(《诗·魏风·葛屦》)

徼(求取)如“今之人修其天爵,以要人爵。”(《孟子·告子上》)

约(订约)如“小邾射以句绎来奔,曰:‘使季路要我,吾无盟矣。’”(《左传·哀公十四年》)

“要”,有这么一些假借义,如果按句中所用的假借字去理解,必然隔阂难通。因此,必须依据文章,推求本字,再照本字去读,才能怡然理顺。

二是要有外证,也即旁证。外证就是求证于本书以外的说法。《论语·微子》:“齐人归女乐。”唐陆德明《释文》注曰:“归,如字。郑(玄)作‘馈’,其贵反。”“归”是否就通“馈”呢?在古代,不同的文献记载同一件事时,往往会出现异文,如“阳货欲见孔子”这件事,《论语·阳货》记作“阳货欲见孔子,孔子不见,归孔子豚”,而《孟子·滕文公下》却记作“阳货瞰孔子之亡也,而馈孔子蒸豚;孔子亦瞰其亡也,而往拜之”。前者用“归”,后者用“馈”,这就是“归”通“馈”的外证。有了外证,就可以确信无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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