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行为及处罚依据 序号 违法行为 罚则 依据条款 1擅自改变餐饮服务 经营地址、许可类 别、备注项目的; 2《餐饮服务许可证》 超过有效期限仍从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和用于违法经 违反《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九条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 事餐饮服务的; 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并按下列规定给予罚款: 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按《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四条处罚 3使用经转让、涂改、(一)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 1 出借、倒卖、出租的罚款; 《餐饮服务许可(二)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 证》,或者使用以其下的罚款。 他形式非法取得的 《餐饮服务许可证》 从事餐饮服务的。 4无《餐饮服务许可 证》 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和用于违法生违反《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按《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五条处罚 2 生产经营禁止食品 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 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餐 饮服务许可证 拒不召回或者停止违反《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按《食品安全法》第八十3 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同上 五条处罚 全标准的食品 1/3页 进口食品不符合国违反《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三条,按《食品安4 同上 家标准 全法》第八十五条处罚 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 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经营标识不全和虚违反《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5 假宣传的食品、添加按《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六条处罚 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剂 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违反《食品安全法》第五十条,按《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六6 食品中加入药品 同上 条处罚 进口食品无中文标违反《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六条按第《食品安全法》八十六7 同上 识 条处罚 经营被包装材料、容违反《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的第一款第(七)项,按《食 器、运输工具等污染同上 品安全法》第八十六条处罚 的食品 拒不调离“五病”人违反《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及《餐饮服务食品安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8 员及从业人员无健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一款,按《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直至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 康证明上岗 七条处罚 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上二万违反《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九条,按《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直至吊销餐饮服务许9 不按照规定做台帐 七条处罚 可证: 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储存食品时未及时违反《食品安全法》第四十条,按《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直至吊销餐饮服务许10 清理过期变质的食条处罚 可证: 品 储存散装食品时未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违反《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一条,按《食品安全法》第八十11 标注名称、生产日期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直至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 七条处罚 等的 2/3页 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毁灭有关证据的,责令停业,发生食物中毒时不违反《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按《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并处二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吊销餐12 按规定处置、报告事八条处罚 饮服务许可证。 故,毁灭有关证据 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并处二未按照要求进行食违反《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七条第(六)项,按《食品安全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餐饮服务许可13 品运输的 法》第九十一条处罚 证。 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上二万贮存食品原料的场违反《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二)项,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直至吊销餐饮服务许14 所不符合要求 按《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七条处罚 可证: 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加工操作工用具标违反《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八)项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直至吊销餐饮服务许15 志存放不当 按《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七条处罚 可证: 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内外环境存在四害违反《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三)项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直至吊销餐饮服务许16 孳生场所 按《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七条处罚 可证: 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上二万设备与设施不能正违反《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四) 项,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直至吊销餐饮服务许17 常运转和使用 按《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七条项处罚 可证: 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上二万违反《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二)款,按《实 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直至吊销餐饮服务许18 餐具不消毒 施条例》第五十七条处理,依照《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七条 可证: 的规定给予处罚。 情节严重,包括下列情形: (一)拒不改正应予处罚的违反行为的;(二)拒不停止经营违法食品的;(三)拒不召回已售出的违法食品的; 3/3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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