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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消协选聘200名消费维权志愿者

 健康慢走 2019-01-09

烟台市消费者协会

要选聘消费维权志愿者啦!

全烟台范围!

200名!


为加强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调动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消费维权工作积极性,壮大消费维权公益力量,形成消费维权社会共治合力,切实保护好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全国消协组织消费维权志愿者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烟台市消费者协会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选聘200名消费维权志愿者。

    


报名条件


  • 具备较高的政治、文化素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一定的消费维权知识;

  • 为人公道正派,能够坚持原则,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无不良社会记录;

  • 热爱消费维权社会公益事业,能够自愿、无偿地参加市消协组织开展的消费维权活动;

  • 具有较强的调查体验、宣讲调解和组织协调能力,自觉服从消协组织管理;

  • 年龄在18-60周岁(有专业特长者,优先考虑),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身体健康、能胜任消费维权志愿者工作。

  

消费维权志愿者以兼职方式义务从事社会消费维权监督工作,其行为具有自愿、无偿、为他人和非职业的特点,其活动遵循奉献、互助、公益、进步的原则。

消费维权志愿者不脱离原工作岗位,与烟台市消费者协会之间不具有劳动合同关系。

  

  • 消费维权志愿者需要积极参与市消协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的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活动,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监督、举报;

  • 主动加强与市消协的沟通联系,积极向消协组织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协助市消协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开展消费维权知识宣传;

  • 根据市消协工作安排,收集或整理相关消费维权信息和资料,及时向市消协反馈;

  • 应邀参与市消协组织开展的消费教育、消费体验、调查评议、消费争议调解以及其他社会监督工作。


消费维权志愿者开展的各项消费维权活动应在市消协的委托或指导下进行,市消协定期组织对消费维权志愿者的相关业务进行培训。

消费维权志愿者实行注册登记制,并由市消协统一发放消费维权志愿者受聘凭证,并按规定将烟台市消费维权志愿者名单报省消费者协会备案。

市消协定期向社会公布消费维权志愿者名单,以接受社会监督。市消协每年就各地消费维权志愿者建设工作进行总结,对消费维权监督工作成绩突出的进行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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