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出血 ① 盆腔束带应用于怀疑骨盆骨折病例: 严重钝力或冲击伤具有以下一个或多个标志: 盆腔疼痛 任何主要下肢离断或接近离断 体检结果提示骨盆骨折 无意识 休克
② 止血带应用前,重新评估伤员。暴露伤口并确定是否需要止血带。 如果需要,替换任何服装外使用的肢体止血带,新止血带直接应用于皮肤上,离出血部位2-3英寸以上。确认止血。 如果没有创伤性截肢,应检查远端脉搏。 如果出血持续或远端脉搏仍然存在,考虑将止血带更加收紧或并排使用第二止血带,以消除出血和远端脉搏。 如果重新评估确定现有止血带是没有必要的,那么,去除止血带并在TCCC伤亡卡注明去除时间。
③ 如果符合以下三个标准,肢体止血带和交界止血带应替换为止血的或加压的包扎: 伤员没有休克;可以密切监测伤口出血; 止血带不是用来控制肢体离断端的出血。 如果出血可以用其他手段控制,应尽力在2h内将止血带替换掉。 ☆不要去除已经使用超过6h的止血带,除非密切监测和实验室能力都可用。 暴露并标明所有止血带止血时间。在TCCC伤员卡上,记录使用的止血带和应用时间;(松解后)再次使用时间;替换时间;去除时间。用记号笔在止血带和伤员卡注明。 ![](http://image109.360doc.com/DownloadImg/2019/01/0922/151630575_5_20190109102240755)
B. IV 通路 ● 如果伤者处于失血性休克或处于显著的休克危险(并且可能需要液体复苏),或者伤者需要药物却不能口服,这些都是静脉(IV)或骨内(IO)通路的使用指征。 18号IV或盐水留置针是首选。 如果需要血管通路,但不能通过IV通路快速获得,则使用IO路径。 C. 氨甲环酸(TXA) ● 如果一个伤员预期需要大量输血(例如出现失血性休克、一个或多个严重离断伤、贯穿躯干创伤或严重出血的证据): D. 液体复苏 ● 失血性休克的评估(无脑损伤的精神状态改变和/或桡动脉脉搏弱或无)。 ● 失血性休克患者选择的复苏液,从最优选开始排列顺序是:全血;血浆:红细胞(RBC):血小板=1:1:1;血浆:红细胞=1:1;单独的血浆或红细胞;羟乙基淀粉(Hextend)和晶体(乳酸林格氏液或PlasmaLyte A,即多种电解质液)。(注意:低温预防措施,见第7部分。应在液体复苏完成时启动。) 如果没有休克:不需要静脉输液。 如果伤者意识清醒并能吞咽,则允许口服液体。 如果休克且在批准的司令部或战区血液制品管理协议之下,血液制品可用,则: 如果由于战术或后勤约束,伤员处于休克但在批准的司令部或战区血液制品管理协议下,血液制品缺供: 用羟乙基淀粉复苏,或者若无 乳酸林格氏液或多种电解质液 每500ml静脉注射后,重新评估伤员。 持续复苏直到出现明显的桡动脉搏动、精神状态改善,或收缩压为80-90mmHg。 当达到上述一个或多个终点时,停止液体补充。 因可疑TBI而改变精神状态的伤员,若其脉搏微弱或缺失,进行必要的复苏,以恢复和维持正常的桡动脉搏动。如果BP监测可用,维持目标收缩压至少90 mmHg。 经常对伤员进行重新评估,以检查休克复发情况。如果休克复发,重新检查所有的外部出血控制措施,以确保它们仍然有效,并重复如上所述的液体复苏。
目前,基于采集的方式,无论是在战区采集的全血或单采血小板都不符合FDA要求。因此,只有所有符合FDA要求的支持1:1:1复苏的血液制品缺供,或者如果1:1:1复苏没有产生所预期的临床效果,才应该使用全血和使用单采血小板的1:1:1复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