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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阳谷血衣案”细解

 无法可法 2019-01-10

清代,阳谷县有位朱三的男子,少年轻佻,诙谐幽默,喜开玩笑,不幸中年丧妻。他去找媒婆说媒时,碰到对方邻人之妻,风姿绰约,便对媒婆戏言:“观您贵邻,风雅妙丽,若我可以续娶她就好了。”媒婆一听也开玩笑说:“你把她丈夫杀了,我就给你操持。”(请杀其男子,我为君图之。)朱三笑着答应了。

倒霉的是,大概一月后,媒婆邻居外出要债回家,竟被杀死在野外。县令传唤保正,企图通过刑讯拷问,了解实情,却没有得到任何头绪。这时媒婆随口说了朱三与自己的相谑之辞,保正和县令开始怀疑朱三,很快差役将朱三抓到县衙,朱三百口不认。

清代“阳谷血衣案”细解

县令又疑朱三与媒婆邻妻有私情,就把妇人拘执县衙,刑讯逼供,五毒惨至,一个弱女子如何承受,只得承认。朱三看到女子惨状,不禁动了恻隐之心:“她一弱女子不堪大刑,这么折磨,如何不认,即使冤死,还要再加个不守妇道的罪名,就算做鬼也难以安生。我不忍心她受此冤枉。我招了,是想娶她而杀了她丈夫,这事实是我一人所为,她并不知情。”

县令为坐实,追问:“有何证据?”朱三随口答道:“我家里有血衣可以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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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此,县令命人往朱三家搜寻血衣,然翻来覆去,就是不知血衣所在。于是又对朱三严刑拷打,朱三只好说:“是我母亲不舍我这么死去,所以不愿出示证据,带我回去自取。”

朱三因此被押归家中,回告母亲:“给我血衣,是死,即便不给,也是死,都是死,何必拖延不给?”朱三母亲看到儿子血肉模糊的样子,于心不忍,一边哭泣一边走进房间拿出一件血衣。县令确认血衣后,遂结此案,呈报上级拟斩朱三。不料被驳回重审,再审朱三还是如之前言辞,未有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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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三被处决后,如此过了半年,县令正在审查核实囚犯的罪状,一醉汉忽然跑到公堂上,怒视县令大骂:“如此昏愦,何足临民!”十几个衙役扑上想将其制服,都按不住,县令见状害怕,想逃离时,醉汉大声道:“杀人者,是我宫标,与朱三有什么关系。”说完后,他就倒在地上。

不一会儿醉汉清醒过来,县令问他姓名,他回答叫宫标。问他朱三案子的事,他推脱喝醉了,胡言乱语。县令不信,又令人拷打,宫标就承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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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宫标平日为非作歹,刚好赌输了钱。听闻邻居外出要债未归,料想对方囊中必然有钱,便专在野外候着他回来。谁料杀邻居后,并未得多少钱财。此后他一直关心此案进展,听说朱三招供了,心中不由暗暗庆幸。

那天他喝醉酒怎么走进官衙的,他自己也不知道。县令问他朱三的血衣是怎么回事,宫标言不清楚。县令就把朱三母亲叫到县衙,朱母哭道:“哪里是什么血衣,是我可怜我儿受刑,故意划破自己胳膊造染的。”县令不信,让人看朱母的胳膊,果然有刀割伤疤存在,不禁愕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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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事很快传出,有人检举县令徇私枉法糊涂断案,知府奏闻朝廷,朝廷便命知县罢官赔钱给朱三母亲,随后知县被打入大牢,最后死于羁押。

此案源于《聊斋志异》中【冤狱】一篇,值得一提的是,电视剧《大宋提刑官》中开篇第二案太平县曹墨血衣玉娘受冤,即取自此案。蒲松龄结尾有评:【讼狱乃居官之首务,培阴骘,灭天理,皆在于此(积养阴德,还是灭绝天理,全表现在如何处理讼狱方面),不可不慎也】,令人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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