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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1”龙溪香岸地下车库坍塌6人死亡事故,10人移交司法机关,追责22名相关责任人!

 cxag 2019-01-11

来源:鲁网、建筑安全技术与管理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日前,山东德州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公布“8·31”龙溪香岸地下车库坍塌事故调查组工作报告。此次事故,10人被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2名相关责任人被追责问责。

 2018年8月31日9点37分,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溪香岸地下车库工程在顶板混凝土浇筑施工过程中,发生模板支架坍塌事故,造成6人死亡,2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980万元。

事故详情:

突发!德州一建筑工地发生模板坍塌事故!

当日,市政府成立事故调查组,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总工会、市住建局和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派员参加,事故调查组邀请了市监察委、市检察院派员参加,同时聘请建筑工程、建筑材料专业的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事故的直接原因是

未按国家标准进行模板施工,立杆支承点的工字钢承载力不足导致支撑体系变形过大后,人员违规操作,导致模板支架整体坍塌。经调查认定,该事故是一起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对有关责任人员和单位的处理建议如下

罚款类处理建议

调查组建议对事故发生具有责任的单位和个人共计罚款706余万元(不含年度收入罚款)。其中,建议德州市安监局依据《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四十五条——


       给予嘉泰置业龙溪香岸三期项目现场负责人孔某某3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给予嘉泰置业项目总经理李某4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给予嘉泰置业副总经理李某某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建议由德州市安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二条——


       给予嘉泰置业法定代表人、总经理郭某某,上一年年收入40%罚款的行政处罚;

       给予大元建业建筑安装总公司总工程师白某某,上一年年收入100%罚款的行政处罚;

       给予大元建业副总经理孙某某,上一年年收入80%罚款的行政处罚;

       给予大元建业总经理王某某,上一年年收入40%罚款的行政处罚;

       给予大元建业法定代表人郝某某,上一年年收入40%罚款的行政处罚;

       给予开元劳务法定代表人王某某,上一年年收入40%罚款的行政处罚。


建议由德州市安监局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给予大元建业498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建议德州市安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给予大元建业和嘉泰置业分别98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其他类型处理建议

根据2015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条、第一百二十五条,《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条之规定,建议给予德州市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副站长张某某,党内严重警告(影响期两年)、政务撤职处分,降为科员。


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十七条之规定,建议给予德州市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法定代表人李某某,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管部安全监督站副站长张某某等6名工作人员等根据职责给予政务记过、政务警告或诫勉谈话等处分。


建议由德州市安监局将大元建业纳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对开元劳务、中民防、瑞安监理等公司和个人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作出吊销资质证书等行政处罚。


建议责成开发区建管部向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建议责成市人防办、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向德州市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建议责成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向德州市委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深刻吸取此次事故教训,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切实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红线,从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定期研究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真正把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布局中去谋划、去推进、去落实,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杜绝此类事故的再次发生。

来源:德州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附《模板支设操作流程三维效果图解读》


模板的支设

1

作业条件

1、施工区段划分。采用模板的投入,增加模板周转次

2、墙、柱钢筋绑扎完毕安装完毕,绑好钢筋保护层垫

3、支设模板前,应清除种控制线,将标高标示好,水或其它过渡引测点,并完善预合理的施工流水区段,减少数。;管线、预留洞、预埋件已块,并完善隐检手续。墙、柱头内的杂物,弹好各平控制标高引测到预留插筋检手续。

4、模板涂刷脱模剂并分类归堆。

5、防跑浆措施:安装模板前,模板的承垫底部先垫上20mm厚海绵条,底部严重不平的,沿模板内边线用1∶3水泥砂浆找平。外墙、外柱的外边根部根据标高线在模板底部粘贴10mm厚海绵条,以确保不漏浆。

6、设置模板定位基准:在墙、柱主筋上距楼面约100mm处、距上部梁(板)底约500mm处,根据模板线,按保护层厚度焊接水平支杆,以防模板的水平移位。

2

柱模板支设流程






圆柱采用定型模板支设;对于截面较大的矩形截面混凝土柱,其抱箍可采用型钢,型钢型号和间距通过计算后确定。



3

墙模板支设流程



墙体模板定位、防漏


墙体转角处模板处理

4

梁、板模板支设流程

(1)梁支设流程


(2)板模支设流程:


高度≤500的梁模示意图

高度>500的梁模示意图



5

阳台及楼梯模板支设


阳台配置定型的竹胶合板模板。

楼梯底模宜采用18mm厚九层板,踏步为木方及木板加工制成的定型模板。

楼梯段侧模的安装采用侧模包底模的方法,应在平台段侧模板安装后再安装梯段侧模板,安装是在平台段侧模板顶部和楼梯梁侧模板顶部拉通线安装。

楼梯支模必须结合结构图和建筑图,注意相邻楼地面的建筑做法,以确定楼梯结构施工标高与位置,并在楼梯模成型后严格按施工大样检查各部位的标高、位置、尺寸。

休息平台处,第一步台阶要与下一跑最后一步台阶背向错开不少于40mm,各步向上推,以保证装饰后台阶对齐。楼梯施工缝应留设在梯段跨中1/3处。





6

特殊部位模板




模板的拆除

1

基本要点

(1)侧模应在混凝土强度能保证其表面及棱角不因拆模受损后方可拆除;底模及冬季施工模板的拆除,必须待同条件养护试块抗压强度达到下表的规定后方可拆除。

(2)拆除时,应遵循先支后拆,后支先拆,先拆非承重的模板,后拆承重部分的模板;自上而下进行。

(3)模板拆除时,先下调可调式顶托,使得龙骨与底模脱开,再用钢钎轻轻撬动竹胶板拆下第一块,然后逐块拆除;不得用钢钎、铁锤猛戳乱撬。每块模板拆下后,应由人工将其运托放至楼面或地面,严禁把拆下的模板扔至地面或使其自由坠落于地面。

(4)拆除跨度较大的梁支架及其模板时,应从跨中开始向两端进行。

(5)已拆除模板及支架的结构,在混凝土达到设计强度等级后方可承受全部使用荷载;当施工荷载所产生的效应比使用荷载的效应更不利时,必须经过设计单位核算,加设临时支撑。

2

楼板、梁模板拆除工艺


(1)拆除支架部分水平拉杆和剪刀撑,以便作业。然后拆除梁与楼板模板的连接。

(2)下调支柱顶托螺杆后,拆下U形卡,再用钢钎轻轻撬动模板拆下第一块,然后逐块逐段拆除。

严禁使拆下的模板自由坠落于地面。

3

柱模板拆除工艺


(1)分散拆除柱模时,应自上而下、分层拆除。拆除第一层时,用木锤或带橡胶皮垫的锤向外侧轻击模板上口,使之松动,脱离柱混凝土。依次拆下一层模板时,要轻击模边肋,严禁用撬棍从柱角撬离。拆掉的模板及配件用滑板滑到地面或用绳子绑扎吊下。

(2)分片拆除柱模板时,要从上口向外侧轻击和轻撬连接角模,使之松动。要适当加设临时支撑或在柱上口留一个松动穿墙螺栓,防止整片柱模倾倒伤人。

4

墙模板拆除工艺


分散拆除墙模的施工要点与柱模分散拆除相同。在拆各层单块模板时,先拆墙两端接缝窄条模板,然后再向墙中心方向逐块拆除。


模板施工注意事项及安全措施

1、外墙模板利用下层墙体螺栓孔固定时,下层外墙砼强度不应低于7.5MPa。

2、对于跨度不小于4m的现浇钢筋混凝土梁、板,模板支设时应按设计要求起拱,设计无具体要求时,起拱高度应为跨度的1/1000 ~3/1000.

3、支模过程中,如需中途停歇,应将支撑、搭头、柱头等钉牢。拆模间歇时,应将已活动的模板、牵杠、支撑等运走或妥善堆放,防止因踏空、扶空而坠落

4、所有模板每次周转应均匀涂刷隔离剂,便于模板拆除,不破坏混凝土成品。

5、相邻两块模板对接时接缝处必须有木方连接,第二块板的钉子要朝第一块板的方向斜钉,使接缝紧密。



6、模板上有预留洞者,应在安装后将洞口盖好,混凝土板上的预留洞,应在模板拆除后即将洞口盖好。

7、对于模板的侧面、切割面、孔壁应用封口胶等封闭,以最大限度地增加周转次数。



8、不得在脚手架上堆放大批模板等材料。

9、梁板施工缝应有妥善的隔离措施。



10、模板安装完毕后,全面检查扣件、螺栓、斜撑是否紧固、稳定,模板拼缝及下口是否严密。

11、模板应分类、分规格码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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