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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不是认证后就能抵扣,会计别给自己惹麻烦,注意这4项内容

 hzthzt1 2019-01-11

纳税人收到专用发票后,首先进行认证,可认证后就不能一定能抵扣,有些专用发票即使认证了也是不能抵扣,有很多会计分不清哪些可以抵扣,哪些不能抵扣,发票认证后,不能抵扣的进项税额要及时转出,以免以后有被税务稽查的风险。那么会计收到增值税发票后,怎么分清抵扣和不能抵扣呢?会计在日常工作中,发票抵扣注意这4项内容:

1、用于职工福利取得增值税进项不能抵扣,比如:公司购买的不动产作为员工宿舍或者是作为公司员工的食堂,单位购买班车上下班接送职工,属于福利性质的班车不可以抵扣,单位过年过节给职工购买的礼品,根据财税〔2016〕36号附件1的规定,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的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2、用于简易计税的项目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抵扣进项税额,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招待客户的住宿费发票不能抵扣,员工出差取得住宿发票可以抵扣;公司招待客户发生的餐费,纳税出差发生的餐费,属于个人消费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3、纳税人取得不合格规定的发票不能抵扣,比如:增值税专用发票栏目填写不完整,需要填写备注栏的没有按照规定填写,或者需要开具发票清单的,没有发票清单或者是发票清单不合格,还有纳税人为了偷税漏税,直接找人虚开的增值税发票,这些发票都是不能抵扣。

4、这是一种比较特殊的情况的,一开始纳税人购进的不动产用于不能抵扣的情形,发票认证后不能抵扣,现在的不动产改变用途,用于可以抵扣的情形,根据《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暂行办法》的规定:按照规定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不动产,发生用途改变,用于允许抵扣进项税额项目的,按照公式在改变用途的次月计算可抵扣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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