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经过新一届选举后,村委会必须成立村务监督委员会,这是《村民组织法》规定 的,村务监督委员会大多一般由5人组成,村居总支书记和村居主任不得兼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村务监督主任正常情况下是由支委会成员中的纪检委员担任,成员必须是村民或村民代表以及县乡镇人大代表,经本村村民代表大会推举投票产生。 村务监督主任一般从事出正常在村委会上班工作外,还得必须履行村务监督主任的职责: 1:监督村“两委”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监督村民大会和村民代表大会形成的决议执行情况。 2:监督落实“四议两公开”和村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情况。 3:监督党务公开和村务公开情况(也就是两公开)。 4:监督村级财务管理情况。 5:监督村集体经济合同和项目招投标情况。 6:监督村干部履职情况。 7:监督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大会授权的其他事项等。 最主要一点,村委会所有费用支出必须经过村务监督主任审查并签名。以确保村委会每项支出和每张发票不会出错。因此,村务监督主任即光荣,责任也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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