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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ITS)(个人所得税部分)

 昵称44774799 2019-01-13

5.2. 税款计算

  点击【税款计算】,系统自动对“收入及减除填写”模块中填写的数据进行计税,其中工资薪金所得项目会从局端下载往期累计数据,再与当期填写的数据合并累计计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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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款计算”页面上会分所得项目显示对应项目的明细数据和合计数据,右上角显示综合所得的合计数据,包括申报总人数、收入总额、应纳税额和应补退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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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双击其中一条数据行,可以查看该行人员具体的计税项,包括当期各类明细数据和年内累计数据。明细查看页面,只允许查看数据,不允许修改。

  5.3. 附表填写

  在收入及减除中填写了减免税额、商业健康保险、税延养老保险的情况下,需要在相应附表里面完善减免信息,比如:减免事项、减免性质、减免税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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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减免事项附表

  用于补充减免税额对应的具体减免事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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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合所得中填写过减免税额的人员,系统会自动在减免事项附表界面生成一条该人员本次填写的减免税数据,双击该条记录补充完善对应的减免税事项名称等内容。减免税额等于综合所得中减免税额之和,“减税事项”页签下补充完善减免税额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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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得项目】:根据综合所得中填写的所得项目自动带出。

  【总减免税额】:根据综合所得项目中该人员填写的减免税额自动合计带出。

  【减免事项】:下拉选择人员可享受的减免税对应事项。

  【减免性质】:根据选择的减免税事项自动匹配对应的减免性质。

  2.商业健康保险附表

  根据税法规定,对个人购买或单位统一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税前扣除,扣除限额为2400元/年(200元/月)。在综合所得预扣预缴申报表里录入了商业健康保险数据的人员,应报送《商业健康保险税前扣除情况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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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优识别码】:为确保税收优惠商业健康保险保单的唯一性、真实性和有效性,由商业健康保险信息平台按照'一人一单一码'的原则进行核发,填写个人保单凭证上打印的数字识别码。

  【保单生效日期】:该商业健康保险保单生效的日期。

  【年度保费】:商业健康保险保单年度内该保单的总保费。

  【月度保费】:月缴费的保单填写每月所缴保费,按年一次性缴费的保单填写年度保费除以12后的金额。

  【本期扣除金额】: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对个人购买或单位统一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扣除限额为2400元/年(200元/月)。3.税延养老保险附表

  自2018年5月1日起,在上海市、福建省(含厦门市)和苏州工业园区实施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对试点地区个人通过个人商业养老资金账户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养老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在一定标准内税前扣除。在综合所得中填写税延养老保险支出税前扣除申报的人员,应报送《税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税前扣除情况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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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延养老账户编号】、【报税校验码】:按照中国保险信息技术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相关信息平台出具的《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扣除凭证》载明的对应项目填写。

  【月度保费】:取得工资薪金所得、连续性劳务报酬所得(特定行业除外)的个人,填写《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扣除凭证》载明的月度保费金额,一次性缴费的保单填写月平均保费金额。

  【本期扣除金额】: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应按税延养老保险扣除凭证记载的当月金额和扣除限额孰低的方法计算可扣除额。扣除限额按照申报扣除当月的工资薪金的6%和1000元孰低的办法确定。

  5.4. 申报表报送

  申报表填写、税款计算完成后,点击【申报表报送】进入报表申报界面。该界面可完成综合所得预扣预缴的正常申报、更正申报以及作废申报操作。当月第一次申报发送时,进入“申报表报送”界面,默认申报类型为正常申报,申报状态为未申报,显示【发送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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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申报表报送】需在法定申报期时才可点击进入申报界面。2019年1月税款所属期报表需在2019年2月时才可点击操作。

  6. 分类所得代扣代缴申报

  6.1. 分类所得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申报

  分类所得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申报是指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分类所得时,不论其是否属于本单位人员、支付的分类所得是否达到纳税标准,扣缴义务人应按月或按次计算个人所得税,在代扣税款的次月十五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分类所得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申报表》和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各项所得的计算,以人民币为单位。所得为人民币以外货币的,按照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合成人民币缴纳税款。

  实行个人所得税分类所得扣缴申报的应税所得包括: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取得的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填写说明

  首页功能菜单点击【分类所得申报】,进入“一般分类所得代扣代缴申报”页面,页面上方为申报主流程导航栏,根据【1收入及减除填写】、【2附表填写】和【3申报表报送】三步流程完成分类所得代扣代缴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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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1.1. 收入及减除填写

  点击界面下方一般分类所得申报表名称或【填写】进入表单,即可进行数据的录入。一般分类所得项目未发生重大调整,下面展示各分类所得填写界面,就调整项和注意点讲解。

股息利息红利所得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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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率】:取消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中的“协定税率”,税率统一为20%。

  其他财产租赁所得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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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财产租赁所得,分类所得中只有此项所得有减除费用概念,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

  【减免税额】:分类所得所有所得项目有符合规定的减免情形,均可填写。

  财产拍卖所得及回流文物拍卖所得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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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提供财产原值凭证】若为“是”,以收入减除财产原值、允许扣除的税费、其他和准予扣除的捐赠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财产拍卖所得税率3%,回流文物拍卖所得税率2%。

  【是否提供财产原值凭证】若为“否”,以收入减除其他和准予扣除的捐赠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税率是20%。

  股权转让所得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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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产原值】:为买入价以及买入时按照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或按相关规定确定的财产原值。

  【其他】:里面包含“投资抵扣”和“其他”。

  其他财产转让所得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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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际捐赠额】:填写当月收入中实际捐赠的金额。

  【捐赠方式】:默认“限额扣除”,可下拉选择“限额扣除”、“全额扣除”或“混合”。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选择“限额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选择“全额扣除”。

  偶然所得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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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得项目】:包含“省级、部级、军级奖金”、“外国组织和国际组织奖金”、“见义勇为奖金”、“举报、协查违法犯罪奖金”、“社会福利募捐奖金、体彩奖金”、“有奖发票奖金”、“其他偶然所得”。

6.1.2. 附表填写

  减免事项附表用于补充减免税额对应的具体减免事项等信息,整体业务与综合所得预扣预缴填写操作基本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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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分类所得项目中填写了减免税额,减免事项附表里会自动生成一条状态为未填写的减免税额记录,点击【填写】打开编辑界面,补充完善具体的减免事项和减免性质等信息,点击【保存】即可。

  6.1.3. 申报表报送

  申报表报送用于完成一般分类所得代扣代缴的正常申报、更正申报以及作废申报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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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申报表报送】需在法定申报期时才可点击进入申报界面。2019年1月税款所属期报表需在2019年2月时才可点击操作。

  6.2. 限售股转让扣缴申报

  限售股申报范围包括六类:

  (一)财税[2009]167号文件规定的限售股;

  (二)个人从机构或其他个人受让的未解禁限售股;

  (三)个人因依法继承或家庭财产依法分割取得的限售股;

  (四)个人持有的从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转到主板市场(或中小板、创业板市场)的限售股;

  (五)上市公司吸收合并中,个人持有的原被合并方公司限售股所转换的合并方公司股份;

  (六)上市公司分立中,个人持有的被分立方公司限售股所转换的分立后公司股份;

  按照8类交易方式分别缴纳:

  (一)个人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交易系统或大宗交易系统转让限售股;

  (二)个人用限售股认购或申购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份额;

  (三)个人用限售股接受要约收购;

  (四)个人行使现金选择权将限售股转让给提供现金选择权的第三方;

  (五)个人协议转让限售股;

  (六)个人持有的限售股被司法扣划;

  (七)个人因依法继承或家庭财产分割让渡限售股所有权;

  (八)个人用限售股偿还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中由大股东代其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对价;

  纳税人发生第二条第(一)、(二)、(三)、(四)项情形的,对其应纳个人所得税按照财税[2009]167号文件规定,采取证券机构预扣预缴、纳税人自行申报清算和证券机构直接扣缴相结合的方式征收。

  填写说明

  首页功能菜单点击【限售股所得申报】,进入“限售股转让所得申报”页面,页面上方为申报主流程导航栏,根据【1收入及减除填写】和【2申报表报送】两步流程完成限售股所得代扣代缴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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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2.1. 收入及减除填写

  点击【添加】进入“限售股转让所得 新增”界面,进行单个数据录入。或点击【导入】→ 【模板下载】下载标准模板,录入数据后,点击【导入数据】→【标准模板导入】选择模板文件批量导入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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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账户号】:据实录入证券账户号码。

  【股票代码】:录入转让的限售股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录入转让的限售股股票名称。

  【限售股原值】:指限售股买入时的买入价及按照规定缴纳的有关税费。

  【合理税费】:指转让限售股过程中发生的印花税、佣金、过户费等与交易相关的税费。

  【小计】:等于限售股原值与合理税费的合计数,若限售股原值与合理税费未填写时,默认为转让收入的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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