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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的年终奖少发一毛钱,可少交税2000多元!不会做你就亏大了

 东东东gd 2019-01-13

如果该公司2018年没有使用过年终奖政策(国税函〔2005〕715号),在2018年12月份发放年终奖是按照新的个税税率表,某员工在2018年12月份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超过5000元的情况下,全年一次性奖金计征个人所得税的具体方法为:


(一)按照不含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的商数,查找相应适用税率A和速算扣除数A;


(二)应纳税额=含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A-速算扣除数A。

对照新的税率表(如上),员工张三年终奖总额为36000元,除以12的商数是3000元对应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是1级;员工李四年终奖是36000.1元,除以12的商数是3000.01元对应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是2级。其个人所得税计算如下:

因此造成年终奖发放李四比张三多一毛钱,但是到手的却比张三少了两千多元。

员工辛苦一年不容易,好不容易发个年终奖,企业的人力资源和税务部门可得算仔细啦,有几个区间内千万别发年终奖,否则员工到手的钱真真变少了很多,如果是这个区间内,还是给员工发放我们建议的年终奖吧,即以序号1为例,年终奖高于36000元,小于38567元,不如年终奖发36000元时到手的钱多;以序号2为例,年终奖高于144000元,小于160500元,不如年终奖发144000元时到手的钱多;依此类推。跳出雷区,企业省钱,员工也多拿钱,皆大欢喜!!!



最后提醒


2018年度的年终奖计税分三种情况:


(一)2018年1月-12月没发过年终奖(也没发过2017年的年终奖),且准备在2018年12月份发(或计提)2018年年终奖,适用旧政策(国税函〔2005〕715号),注意本文所列几个雷区!


(二)2018年1月-12月发过年终奖,且准备在2018年12月份发(或计提)2018年年终奖,适用新个税过渡政策(财税〔2018〕98号),即将年终奖并入2018年12月份工资,按照新的工资薪金税率表计税。


(三)在2019年1月或以后月份发(或计提)2018年年终奖,适用新个税政策(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将采用“累计预扣法”方式预扣预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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