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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类卖点与背驰后的级别扩展

 nypxd 2019-01-13

缠中说禅背驰-转折定理:某级别趋势的背驰将导致该趋势最后一个中枢的级别扩展、该级别更大级别的盘整或该级别以上级别的反趋势。

该背驰段出现第一类买点发生反弹,显然,该反弹一定触及最后一个中枢的DD=min(dn),也就是围绕该中枢震荡的最低点,否则,如果反弹连这都触及不了,就等于在下面又至少形成一个新的5分钟中枢,这与上中枢是最后一个矛盾。这种只触及最后一个中枢的DD=min(dn)的反弹,就是背弛后最弱的反弹,这种反弹,将把最后一个中枢变成一个级别上的扩展,例如,把5分钟的中枢扩展成30分钟甚至更大的中枢。

注意,这种情况和盘整背驰中转化成第三类卖点的情况不同,那种情况下,反弹的级别一定比最后一个中枢低,而这种情况,反弹的级别一定等于或大于最后一个中枢的。因此,这两种情况,不难区分。

(如何理解?我不能区分背驰与盘整背驰的区别,也不能区分背驰后的级别扩展与盘整背驰形成第三类卖点)(原来答案在第37课,把问题搞清楚,顿时有一种轻松和愉悦,这就是学习的魅力,如果你能修改上图错误的地方,你也就清楚了)

1、没有趋势,没有背驰,不是任何a A b B c形式的都有背驰的。当说a A b B c中有背驰时,首先要a A b B c是一个趋势。而一个趋势,就意味着A、B是同级别的中枢,否则,就只能看成是其中较大中枢的一个震荡。例如,如果A的级别比B大,就有a A b B c=a A (b B c),a与(b B c)就是围绕中枢A的一些小级别波动。这样,是不存在背驰的,最多就是盘整背驰。

2、当然,对于最后一个中枢B,背驰与盘整背驰有很多类似的地方,用多义性,可以把b、c当成B的次级波动。但多义性只是多角度,不能有了把b、c当成B的次级波动这一个角度,就忘了a A b B c是趋势且A、B级别相同的角度。多义性不是含糊性,不是怎么干怎么分都可以,这是必须不断反复强调的。

3、c必然是次级别的,也就是说,c至少包含对B的一个第三类买卖点,否则,就可以看成是B中枢的小级别波动,完全可以用盘整背驰来处理。

4、而b是有可能小于次级别的,力度最大的就是连续的缺口,也就是说,b在级别上是不能大于c的。例如,如果b是次级别,而c出现连续缺口,即使c没完成,最终也延续成次级别,但c是背驰的可能性就很小了,就算是,最终也要特别留意,出现最弱走势的可能性极大。

4、如果a A b B c是上涨,c一定要创出新高;a A b B c是下跌,c一定要创出新低。否则,就算c包含B的第三类买卖点,也可以对围绕B的次级别震荡用盘整背驰的方式进行判断。

5、对c的内部进行分析,由于c包含B的第三类买卖点,则c至少包含两个次级别中枢,否则满足不了次级别离开后次级别回拉不重回中枢的条件。这两个中枢构成次级别趋势的关系,是最标准最常见的情况,这种情况下,就可以继续套用a A b B c的形式进行次级别分析确定c中内部结构里次级别趋势的背驰问题,形成类似区间套的状态,这样对其后的背驰就可以更精确地进行定位了。

背驰之后-转折的力度和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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