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官见官,为祸百端”,这是千百年来坊间众多命师断命的一句口诀。但是下面的命例却告诉你:伤官见官,富贵两端。
乾造:辛 丁 甲 甲(子丑空)
丑 酉 寅 戌
四岁起运:丙申、乙未、甲午、癸巳、壬辰、辛卯、庚寅、己丑
甲生酉月,辛金正官透年干,月干透丁火伤官,通根时支戌,伤官制官。如果仅以十神断其凶命祸命贱命的话,那谬之远矣。 卯月与酉月,理论上而言阴阳最难分,这两个月分别是春分和秋分,白天、黑夜时间一样长,基本平分均等。 命主生于白露后11日,酉月气进四阴,年透辛金落实在月令酉,少阴凉气成。立阴为体,木火阳为用。 少阴金有制得贵,木有气生火有富。丁火酉月长生之地,有中等富贵。 寅为公门象,酉有金融象,丑为金库、官库,在年月为公家的,丑、寅为艮卦,艮卦有银行象,命主毕业后就职于一家国有银行。 癸巳、壬辰运(34—53岁),受制之水透出,制忌得忌,水火阴阳和合,官至正处。 所以说“伤官见官,为祸百端”是有其使用的前提条件的和特殊性的,不是命理的一般性断语,更不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易理。因为十神是表象,阴阳太极才是命局的本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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