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维坦
“利维坦”是《圣经》中记载的一种巨大的海兽,力大无穷。霍布斯以此来命名自己的著作,意在比喻一个强大的国家和政府,借此论证强有力的国家和政府对于维护社会秩序的必要性。在《利维坦》一书中,霍布斯把人类进入社会、组成国家之前的时期设想为人人自危的普遍斗争的自然状态。在这种“战争状态”下,人像受累一样处于暴力死亡的恐惧和危险中。他认为自然状态的威胁随时存在,只要人们一旦脱离了国家,或国家主权一旦遭到破坏,就会立即恢复到互相争斗、恐惧不安的自然状态。
我稍微研究了一下霍布斯写这本书的背景。三十年战争是近代国际关系史的开端标志,英国内战则是走向近代的一个重要转折点。霍布斯写这本书的时候,正在经历着德国30年战争,这对他的影响很大,他认为战争就是他心目中的自然状态,而他的祖国,桀骜不驯的议会和顽固不化的国王之间的斗争却日益趋于白热化,最终兵刀相向,最终查理一世战败后被审判,1649年被处死,这构成了霍布斯写作的直接背景。
利维坦诞生之时,英格兰正处于政治、宗教激烈斗争的年代。文艺复兴、宗教改革和地理大发现等政治社会运动正改变着人的的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君权神授似乎正在遭受质疑,神权制度正在解体而新的制度又尚未确立,战争—现实世界的残忍面—人性的恶,以及社会形态的发展成为了霍布斯创作利维坦的宏观背景,同时也是他政治思想的现实背景。 这本书中霍布斯的政治思想主要有四个,分别是唯物主义思想、自然法思想、绝对君主制、社会契约论。 第一,“利维坦”一词,在圣经记载中是一种巨大的海兽,力大无穷。霍布斯以此来命名《利维坦》,旨在用以比喻一个强大的国家,借此论证君权至上。同时,“利维坦”一词还有“国家的质料、形式和动力”的意思,由此可以看出,利维坦是现实主义的,是唯物主义的。 第二,霍布斯首先描绘了“利维坦”诞生之前,社会呈现的这样一种自然状态:人的本性是自私自利的,每个人都希望自己的欲望得到满足,每个人的欲望又不可能一样。同时人又是自然平等的,所以,自然状态下人与人的关系就像狼与狼一样,经常处于战争状态。霍布斯认为人的本性在自然状态下就是恶的,人们有权自我保全。霍布斯的自然观是建立在人性本恶的基础上的,他眼中的自然状态就是一种战争状态。霍布斯正是在这样一种自然状态下,构建了自然法思想。 第三,霍布斯论述了主权者的权利—至高无上;国家制度的最佳形式是君主制;人民的义务—绝对服从。国家有保护臣民的责任,但国家和臣民不构成契约关系。霍布斯认为君主制的是最好的政体。霍布斯是专制制度的拥护者,强调绝对的君主专制主权论,强调国家权力是一个整体,必须集中于一人。霍布斯推崇君主专制,反对分权,他认为君主和国家是一致的,君主及国家,国家及君主。 第四,“利维坦”是恐惧的象征,霍布斯认为摆脱困境的方式就是互相妥协,订立一个防范彼此伤害的约定,于是出于人的理性,人们相互间同意订立契约,放弃个人的自然权利,从而确立公正,建立国家。国家的目的是为防止彼此伤害,以避免互相间的恐惧,排除对灵魂的纷扰,实现个人安全和平静的生活。 这本书我还并未读透,暂且先研究了这些部分,我会继续去读这本书,去参透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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