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墨子老师,您好!我们公司这个月给我发放2018年的年终奖。但是由于我12月份请假比较多这个月发放的工资还没有达到5000元。请问,我在计算年终奖时是否可以把我这个月没有达5000元的差额先减除后计算? 答:感谢您的提问!根据财税[2018]164号文件第一条规定,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本通知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所以,从上述的公式中可以看出,从2019年以后如果采用国税发[2005]9号文件规定的年终奖计算方法应不适用差额扣除。应将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与除12找的税率相乘进行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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