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 光缆的接续与安装
7.1 接续的要求
(1)光缆接续前,应核对光缆的程式、端别无误;光缆应保持良好状态;光纤传输特性良好,护层对地绝缘合格(若不合格应找出原因并作必要的处理)。 (2)接头护套内光纤序号应作出永久性标记;当两个方向的光缆从接头护套同一侧进入时,应对光缆端别作出统一的永久标记。 (3)光缆接续的方法和工序标准,应符合施工规程和不同接续护套的工艺要求。 (4)光缆接续,应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一般应在车辆或接头帐蓬内作业,以防止灰尘影响:在雨雪天施工应避免露天作业;当环境温度低于零度时,应采取升温措施,以确保光纤的柔软性和熔接设备的正常工作,以及施工人员的正常操作。 (5)光缆接头余留和接头护套内光纤的余留应留足,光缆余留一般不少于4m,接头护套内最终余长应不少于60cm。 (6)光缆接续注意连续作业,对于当日无条件结束连接的光缆接头,应采取措施,防止受潮和确保安全。 (7)光纤接头的连接损耗,应低于内控指标,每条光纤通道的平均连接损耗,应达到设计文件的规定值。
7.2 接续的步骤及方法
光缆的接续程序图 
光纤余长的收容方式 
光纤收容盒(板) 
光纤存储袋筒形收容 
直埋光缆接头坑 
直埋光缆接头安装 
架空光缆接头安装 
架空光缆接头余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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