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收据管理规定 1 目的: 规范发票、收据的购买、领用、开具、核销过程,确保公司收入的实现。 2 业务范围: 适用于发票、收据的购买、领用、开具、核销、检查。 3 3.1 3.1.1 3.1.2 职责: 项目出纳职责: 负责办理发票、收据申请、领用、开具、核销的相关工作; 负责对被委托人进行发票、收据相关知识的培训,并严格按照本规定 执行; 3.1.3 3.2 3.2.1 3.2.2 负责发票、收据的安全。 财务会计职责: 监督、检查项目出纳对本文件的执行情况负有直接管理责任; 负责审核项目出纳开具的发票、收据及编制的与本规定相关报表。 3.3 公司财务部长职责: 3.3.1 全面负责本文件的执行,并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全面负责。 4 4.1 4.1.1 4.1.1.1 工作内容: 收据的购买、领用、开具、核销 收据的购买 项目/公司出纳根据收据库存和需求情况填写《物品使用计划表》报公 司统一采购。 4.1.1.2 公司统一购买收据后,公司库管员检查收据的联号和联次是否完整。 检查无误后,根据项目及公司提供的《物品使用计划表》分别办理出库手续,由公司出纳统一贴签、保管,公司出纳应认真检查收据票号和联次的完整,如有缺失应及时告知公司库管员。 4.1.2 4.1.2.1 收据领用 公司出纳收到项目/公司收据后,按收据顺序号以本为单位分别登记《票 据领用明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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