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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斋文学讲堂/总期27

 昵称37581541 2019-01-20

论曹雪芹与《红楼梦》关系

大红学史观与史料学:破译《红楼梦》作者(中)

(将载《河北学刊》2019年第1期)

作者:木斋

(吉林大学教授)




【摘要】曹霑本名天佑,为曹寅之子曹颙的遗腹子,后因成为国子生而有“芹溪”之号,脂砚斋约在1754年甲戌年前后成为曹霑的续妻,一芹一脂接手写作《石头记》,曹霑写作有《风月宝鉴》部分的书稿;“曹雪芹”首先出现在在甲戌本的《凡例》中 ,原意是指曹頫(曹)、脂砚斋(雪)、曹霑(芹)三人共同的笔名,随后才成为特指曹霑的笔名;乾隆谕旨“此书为明珠家事”,意在隔断此书与脂砚斋之关系,“明珠家事”之说无人信服,遂将此书著作权有意与“曹雪芹”这一书中笔名联系起来。

【关键词】红楼梦;作者;破译;曹雪芹;脂砚斋

【作者简介】木斋(1951-),北京市人,吉林大学文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世界汉学研究会会长,主要从事中国文学史研究。

 


一、引言

此一系列前文,初步论证了:红楼梦一书为三人合力之作,其中曹寅的嗣子曹頫,作为曹寅家族败亡之际的江宁织造和家主,采用其继父曹寅“精卫衔石不满海,化为石魫随春潮”的诗典,立志要传承精卫“化为石魫”的石头精神,记载曹家由极盛而衰亡的家族史,成为此书的最早写作者,从而产生最早的原作《石头记》。

原作《石头记》,由于是一部“理治”之书,不能在当时文字狱时代问世传奇,遂由曹頫嗣子、曹寅孙子曹霑接手写作,曹霑参与了撰写书中《风月宝鉴》部分,即后来经过脂砚斋修改,安置在书中第十二回的《贾天祥正照风月鉴》。“贾天祥”这一名字,并非书中人物,而是脂砚斋有意署名给曹霑。曹霑乳名天佑,贾即为曹,天祥即为“天佑”。曹霑不具备撰写《红楼梦》的才能,遂由脂砚斋接替曹霑撰写。

脂砚斋取代曹霑而对此书彻底改造,全面整合,以李煦在康熙第五次接驾时候行宫之名“红楼”为书名,哀婉李家、曹家两大家族的往事繁华一梦,此书因名为《红楼梦》。脂砚斋将原本书中的主要人物:曹頫为人物原型的宝玉,修改为以自己的恋人曹霑为宝玉,将原女主人公——曹頫的恋人史湘云退居为十二钗之一,而将自己的惨痛人生经历,幻化为黛玉等人物,其名字来源,由于一开始仅仅是代宝玉(曹霑)写作,因名“代玉”,后以谐音而为“黛玉”。书中第三回借宝玉之口:“西方有石名黛,可代画眉之墨”,所谓“代画眉之墨”,正暗示了代石而写作之意,“墨石”与“脂砚”二字乃为一幅妙对。脂砚这一点评人笔名,抑或从此而来。

由于脂砚斋为苏州织造李煦晚年之女,与曹霑之间为姑侄辈分的关系(此前有脂砚斋为曹霑叔叔辈分之说,源头在此),被乾隆皇帝及当时的朝廷所不容(乾隆亲自散布“此为明珠家事”的流言,从而引导了索隐派一百余年。)自从壬午年九月“索书甚迫”,[1](P470,朱笔眉批:“壬午九月,因索书甚迫,姑志于此。”)随后,书稿选本(即甲戌本)被交付审查之后,出现了一个旨在消灭脂砚斋与此书关系的演变过程(从脂评早期三本之后,诸抄本到程甲本,最终彻底消除脂砚斋署名及评,正是这一朝廷旨意的必然结果。)

壬午年除夕之后,一芹一脂先后死去,其死因正应与这一“索书甚迫”之后的审稿批复密切相关。曹霑先死于壬午除夕,泪尽而逝,脂砚斋不能独活,泪亦待尽,乃为自杀追随之意:壬午除夕,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余常哭芹,泪亦待尽。[2](P16)此书原作者曹頫、脂评之中的畸笏叟,不得不忍辱负重,先有《卞藏脂本红楼梦》之全部删除脂评的抄本,随后,整合旧稿之中尚未进入到脂砚斋修改编辑之中的部分,结合脂砚斋生前写作完成的围绕黛玉之死数章,完成了此书的后四十回书稿,以书中贾政为中心视角,看荣宁二府最后的衰亡,从而成为脂评本的《梦稿》以及程甲本程乙本的底本。书中的贾政其人,正是曹頫、畸笏叟之自我形象。

从以上笔者总述此书作者来看,曹頫其人为此书的始作俑者和后四十回的最终完成者,功不可没,但曹頫并非此书的本质意义上的真正作者,虽然,即便在脂砚斋修改新著完成的前八十回中,也仍有曹頫原作的文字痕迹,譬如以秦钟、秦可卿为中心故事,曹頫对两江总督赫寿家族的愤恨,也造就了脂砚斋笔下四大家族、荣宁二府之一的宁国府的重要构成,对脂砚斋的总体艺术构思,具有重要的启迪意义。

即便如此,此书在本质意义上来说,其真正的作者是脂砚斋。脂砚斋不仅是此书主体部分的写作者,脂评中的主要评点者,同时,也是此书主体精神的铸造者,是此书生命的灵魂。那么,怎样理解曹雪芹与《红楼梦》之间的关系?此书先有曹頫之开拓,后有脂砚斋的总其成与灵魂的升华,曹雪芹在其中占有什么样的地位?如果曹雪芹在此书的成书过程中,仅仅是其续妻脂砚斋对他的礼让,为何胡适以来,甚至在更早一些曹霑生前的时候,就有了曹雪芹为此书作者的说法?因此,笔者在正面论证脂砚斋为此书真正作者这一论题之前,不得不先论证曹雪芹与此书的关系。

二、大红学史料学方法论重申:《红楼梦》四大家族史料验证

在进入到曹雪芹个案研究论证之前,不得不重申方法论问题。在本系列的前文《上》中,笔者较为系统地介绍了笔者所研究出来的红学史观史料学方法论,并以黛玉入府为切入点,说明了黛玉入府是李煦家族在1723年抄家脂砚斋逃难进入曹府的历史原型。本文以此书之中的四大家族研究过程为例,再进一步说明之。

以吴梅村论的研究方法为例:宝玉就是传国玉玺,喜欢红色就是红色的印泥,黛玉爱哭,小性儿,就是崇祯皇帝,“玉带林中挂”,就是“朱”字,就是崇祯皇帝自缢;薛宝钗象征满清,名字里带金就是满清的象征符号;夏金桂象征吴三桂,因为对宝玉有觊觎之心,不得善终;贾敬就是影射嘉靖皇帝,因为一味好道,“烧丹炼汞”;贾环谐音“家患”,指的是李自成;王熙凤影射宦官魏忠贤,史湘云隐喻历史(大概因为姓史)、元春影射袁崇焕等等,不一而足。如此这般,以一点相似而不及其余,已经远离学术之根本。这就需要重回大红学史观方法论:原典第一、逻辑链条、史料验证这三项基本原则上。原典第一,不仅仅包括:《石头记》原作全书的整体性、《脂评》手抄本原评的整体性、在《脂砚斋重评石头记》手抄本产生前后最早的相关记载;原作原评的家族人物背景与史料的验证吻合。以笔者对书中的四大家族的研究而言,在史料之中得到了相应的验证:

1.曹寅家族:曹家为书中的中心家族——荣国府之原型家族,为书中四大家族之第一大家族。曹家远祖曹锡远本名宝,字世选,曹锡远父亲曹世选为阿济格家的管家,“令沈阳有声”,努尔哈赤攻克辽阳之后,曹家迁回辽阳。皇太极天聪八年(1634),曹振彦成为多尔衮属下的牛录章京,到了曹振彦这一代,入关之后,顺治六年(1649)曹振彦参加廷试,获得贡士身份,外放到山西平阳府吉州知州,“吉州知州:曹振彦,奉天辽阳人,贡士,顺治七年任。”[3](16,《职官》)(嘉庆《山西通志》卷八十二《职官》),多尔衮等被治罪之后,多尔衮的正白旗收归皇帝掌控,曹家由摄政王府的包衣变为皇家内务府的奴才。在脂评中,用一个“源”字来代表荣国公,既可概括曹锡远,也可影射曹振彦。

第一任江宁织造曹玺:曹振彦生有两个儿子,长子尔玉、次子尔正:“吾乡故老常谈,内府曹氏业盐官、织造要职,积资巨万。大司空玺,原名尔玉,弟名尔正,‘玺’以诏旨笔误更名。”(奉宽《兰墅文存与石头记》)《红楼梦》中父子二人宝玉和贾政,应从祖上“尔玉”、“尔正”而来,这是由《石头记》、《红楼梦》为父子叔侄两代人两稿修改而来,带有原稿人名的痕迹。

第二任江宁织造曹寅(17581712),字子清,号荔轩,又号楝亭,满洲正白旗内务府包衣,官至通政使司通政使、管理江宁织造、巡视两淮盐漕监察御史。曹寅少年时代为康熙少年侍卫,武艺超群,参与技擒鳌拜,又是康熙少年时代的伴读,因此,也是熊赐履的学生,熊赐履家族即为书中之薛家,随后介绍相关史料。曹寅深得康熙皇帝的信任,作为江南织造一职及管理两淮盐政,也是极为出色的,康熙皇帝六下江南,就有五次是在曹家的织造府驻跸。此外,他也为康熙皇帝编辑及刊印了《全唐诗》《佩文韵府》等书籍。丰富的藏书,成为青少年时代生活在曹家府邸的曹頫、曹霑及脂砚斋具备了广泛渊博的知识,从而为该书的写作,奠定了基础。

康熙二十九年(1690),曹寅由内务府广储寺郎中出任苏州织造,曹家重回江南。曹寅擅长写诗,有《楝亭诗抄》传世,又擅长戏曲,康熙三十一年(1692),曹寅受到尤侗影响,写成《北红佛记》,在苏州让家中伶人排演。此外,还有《续琵琶》《太平乐事》等,洪升为之作序。曹寅为诗人这一背景,则成为脂砚斋等人诗人才华的家族背景,曹、李两大家族都热衷戏曲,则成为此书两代三人写作此书的叙事文学写作能力的家族背景,也在书中多有表现。

第三任江宁织造曹颙:曹寅死后,其子曹颙,又名连生(即书中贾琏的原型,贾琏的琏字来于连生之连;以后,又因为凤姐来自于两江总督宁保之爱妾,贾琏的原型则演变为两江总督赫寿长子宁保),继任江宁织造,为曹家第三任。上任不足三年,即于康熙五十三年(1714)岁末,卒于北京,曹颙出生于1690年,年仅二十四岁。

第四任江宁织造曹頫:曹颙死后,曹寅四侄曹頫(《石头记》的原作者,后四十回的完成者,书中的石头,前若干回中的宝玉,随后为甄宝玉、贾政,脂评中的畸笏叟)过继给曹寅之妻李煦族妹(书中的贾母)为嗣子,曹頫“字昂友,好古嗜学,绍闻衣德”。1715年,曹頫奏折:“奴才自幼蒙故父曹寅在江南抚养大”。三月初六,上任成为曹家第四任江宁织造(时年17岁)。1728年曹府抄家被监禁枷号于北京,立志要写一本家族衰亡史,以谢族人,1736年释放出狱,随后开始写作一本“理治”之书,即为《石头记》原稿。一芹一脂特别是脂砚斋开始着手参与重写之后,约在1747年开始参与评点,大约在六十岁左右开始称自己为“畸笏”、“畸笏叟”,一芹一脂死后,成为后四十回的完成者。(在《石头记》原稿尚未进入前八十回被脂砚斋修改整合的部分加上脂砚斋原作)以上,大体勾勒了曹寅家族的家族史,基本吻合于书中的荣国府。此书既然以脂砚斋为灵魂和总执笔人,则脂砚斋娘家的李煦家族则必然地成为了此书之中的重大家族来源。

2.李煦家族:李煦父亲李士桢,1619年出生,杜臻撰其《墓志铭》:“公本姓姜,世居东莱之都昌(今山东昌邑),生于万历己未岁,四月二十三日亥时。”曾祖父(李士桢父亲、李煦祖父、脂砚斋曾祖)名为姜演,故脂评以“演”来指宁国公。甲戌本脂评:“当日宁国公与荣国公是一母同胞弟兄”,分别在宁国公与荣国公侧批:“演”与“源”,[4]P52其中以完全一样的“演”字来指明其曾祖父“姜演”,此为明确的史料验证。书中脂评荣宁二府祖上为“一母同胞弟兄”,既为小说写法的需要,也有一定的原型基础:书中的贾母其原型为脂砚斋父亲李煦的族妹,从贾母角度而言,脂砚斋与曹家子弟有姑表关系。

1642年壬午,李士桢二十三岁,归旗辽左,继正白旗佐领李西泉,即以为氏。乾隆七年《昌邑县志》卷六《人物》:“李士桢字毅可,本姜姓,从龙辽左,以李为姓。”[5]P5)1647丁亥年,李士桢以贡生身份参加科考,“贡生庭对,以十六名中选”。[6]P22也就是书中所说林如海家族是“前科的探花”,说明家族为书香门第。

李士桢之子李煦,顺治十二年乙未,即1655年正月二十九日出生。历任韶州知府,宁波知府,畅春园总管。1693年,癸酉,三十九岁,康熙三十二年,三月,赴苏州织造任。李煦族妹嫁给曹寅,两家同为江南地区的织造,并轮流为巡盐御史,主持盐政。此即为书中林如海出场时候所说的钦点盐政。

3.熊赐履家族:熊赐履家族为书中的第三大家族,即书中的薛家家族。李煦同时还要关照康熙老师熊赐履家庭:熊赐履于1709年死去,家中尚有三子一遗腹女,此遗腹女即为书中薛宝钗之原型。李煦年谱记载:1716,丙申,五十五年,李煦六十二岁《熊赐履家中情况并宣喻曹頫照看伊子摺》:“臣奉旨至江宁府大学士臣熊赐履家中,见有三子。长子熊志伊,年四十一岁,言语颠倒,悲喜不常,所患痰病未愈。至于第二子熊志契,年方九岁,第三子熊志夔,年方八岁。但兄弟分居,长子熊志伊住上元县省字铺地方,志契、志夔跟随生母龚氏另一宅居住。……臣至江宁织造衙门宣示谕旨,着曹頫照看熊赐履之子。”[7]P458),此为薛蟠、薛宝钗一家之原型。

之所以认为熊家即为书中薛家的原型,其理由主要有:一是熊赐履为康熙皇帝与曹寅少年时代的共同老师,薛,从“学”字转音而来,盖因曹寅当年为其学生;二是此一段史料明确记载了李煦遵照康熙皇帝的旨意安排,“着曹頫照看熊赐履之子”,而奏摺中介绍的其长子熊志伊的情况,即为吻合于书中的薛蟠;三是在我做出以上推测之后,我推断随后应该有熊赐履子女进入曹家生活的史料,果然,在康熙六十年,公元1721年,就读到了康熙的谕旨:“原任大学士熊赐履,居官清正,学问优赡,朕每念旧劳,不忘于心。其长子素有风疾,……所存幼子二人,朕每喻织造李煦、曹頫周恤其家。令其二子来京,观其气质,尚可读书。熊赐履屡为试官,所取门生,不下千人,其后竟无一顾恤其家者。……”[8]P496)

关于熊赐履长子熊志伊即为书中的薛蟠,除了以上描述完全吻合之外,笔者在研究过程之中,做出了另一个大胆推测,即熊志伊应该是龙年出生,因为书中称薛蟠为薛文龙。1716年李煦奏摺说熊志伊当年四十一岁,古人多数是虚岁说法,因此,应该是减法40年,查阅万年历,果然1676年为丙辰龙年。无数的推论无不一一准确得到史料验证,充分说明此书所写即为曹府家族、李煦家族、熊赐履家族三大家族之间的实录故事,也充分证明笔者对《红楼梦》的作者及其原型的破译研究是准确无误的。

这一研究结果,令笔者再次大惊失色,书中描写了薛蟠强占香菱为妾的悲惨故事,实际上是脂砚斋在1728年抄家之后的原型故事,而薛蟠比黛玉年长四十岁,这是何等悲惨的故事!如此一来,更为复杂的故事是:黛玉是宝钗的嫂子,宝钗是黛玉的小姑子兼其恋人的前妻!熊赐履的遗腹女薛宝钗原型、李煦家族的女儿脂砚斋,先后进入到曹家府邸长期生活,从而形成了书中宝玉的两个少年时代的恋人。那些说此书为吴梅村们为作者的学者,可否能拿出这样的三大家族小儿女漫长岁月同在一个屋檐下共同生活的实在史料依据否?并且,这三大家族的小儿女年龄相仿,皆为仕宦名门大家,共同享有编纂《全唐诗》这样的家族文化背景、诗歌背景、戏剧爱好背景?还必须吻合于随后被抄家流落街头的惨痛人生经历,且有脂评之中近乎全方位的吻合?

4.两江总督赫寿:时任两江总督的赫寿家族,为书中的第四大家族。赫寿为曹、李两大家族的克星,是曹家被抄家以及曹俯被枷号,李煦几乎被问斩,最后发往打牲乌拉而死的直接责任人,也是《石头记》原作重点清算的家族。故赫寿在书中的人物秦业,谐音“禽也”,脂砚斋接手写作后,尽快处理掉秦可卿及秦钟之死,皆与这一背景有关。脂砚斋将书中原计划的以李煦家族作为宁府原型,而修改为以赫寿家族作为宁国府原型,以赫寿长子宁保之名而为宁府。书中宁府的主要人物如凤姐、秦氏等,皆在赫寿家族被抄家送往辛者库的名单之中。乾隆元年五月,《内务府奏犯罪入辛者库褶》:“原任总督何受(赫寿),系正黄旗满洲,因向李煦说令买苏州女子谄媚阿其那一案,何受病故,家产抄没入官。将伊妻秦氏、五云、康姐、良姐;子宁保夫妇、妾福云、凤姐、苏姐;子舒世泰、舒世德、舒世保、舒世图、舒世禄;女大姐、二姐、三姐、四姐二十一口。于雍正五年七月内咨送臣衙门入辛者库,随派管领下在案。何受祖奴彦,闲散;父厄林,原任给事中。”[9]P214)这一段史料,其中人名姓氏吻合于书中人物者极多,赫寿的夫人秦氏,应该是书中秦可卿,赫寿之子宁保的妾凤姐,应该是书中的凤姐,二姐、三姐是否为书中的尤二姐、尤三姐以及巧姐等。而赫寿祖父“奴彦,闲散”等语,吻合于冷子兴演说中的贾敬:“因他父亲一心想作神仙,把官倒让他袭了。”至于给事中,随后书中也有出现。

 

二、曹雪芹其名的由来

自从胡适研究并确认《红楼梦》一书的作者为曹雪芹,写的是曹雪芹的自传以来,无数红学家或是曹学家付出了几代人的努力,一个其生活年代距离当下并不久远的人物曹雪芹,迄今为止,并未找到可靠的资料。一些著名红学家撰写的有关曹雪芹的传记,也都是王顾左右而言他,一部部曹雪芹传记,倒是成为了曹寅家族的传记,等到描述曹雪芹的姓名、字号、生平等,往往不能不采用小说笔法,虚构其事、想象其人,连一部能排出令人信服的年谱也做不出来。也正是由于这个原因,才会出现当下一百个该书作者的说法。

曹雪芹其名,不见于各种史料,包括曹寅家族的族谱。《八旗满洲氏族通谱》记载:曹锡远,正白旗包衣人,世居沈阳地方,来归年分无考。其子曹振彦,原任浙江盐法道。孙,曹玺,原任工部尚书;曹尔正,原任佐领。曾孙,曹寅,原任通政使司通政使;曹宜,原任护军参领,兼佐领;曹荃,原任司库。元孙,曹颙,原任郎中;曹頫,原任员外郎;曹颀,原任二等侍卫,兼佐领。曹天祐,现任州同。《五庆堂重修曹氏宗谱》上记载:“十三世。颙(正本颢字缺末笔作“颙”),寅长子,内务府郎中,督理江南织造。诰封中宪大夫,生子天佑。”在“十四世”下载:“天佑,颙子官州同。”这两个族谱之间,都有天祐或是天祐列于末座,应该就是曹雪芹的现实中名字。两者的辈分似乎有矛盾,但在五庆堂族谱中明确记载曹颙生子天佑,官州同。这就基本可以确认书中曹雪芹在现实之中的最早名字为天佑,这一点,在脂砚斋笔下的书中,也有两次出现可以验证,此人即为书中黛玉的恋人宝玉,也就是一向所说的写作红楼梦的曹雪芹。

康熙五十四年(1715年)三月:曹頫奏折“奴才之嫂马氏,因现怀姙孕已及七月”,此一条资料,比较能为学术界接受,这就是曹天佑出生的最早的史料。因此,其出生时间应该是17155月。一般认为出生时间为四月二十六日,这是根据书中的描写进行的推算,却不知道书中的宝玉是曹頫、天佑两人先后为其原型。

曹雪芹其名,应该是书中的名字,首次出现应该是在甲戌本的凡例:

空空道人听如此说,思忖半晌,将这《石头记》再检阅一遍,……虽其中大旨谈情,亦不过实录其事……方从头到尾抄录回来,问世传奇。因空见色,由色生情,传情入色,自色悟空,遂易名为情僧,改《石头记》为《情僧录》。至吴玉峰题曰《红楼梦》,东鲁孔梅溪则题曰《风月宝鉴》,后因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则题曰《金陵十二钗》……至脂砚斋甲戌抄阅再评,仍用《石头记》。[10](P14-16)

   此一大段,实为此书产生的缘由,是新老作者之间交接之际真实情况的实录。去除作者的云烟障眼法,将一些枝杈性的话语删减,大致可以清理出来主要的意思是:1.空空道人即脂砚斋,终于接受了修改此书的重托,将《石头记》原稿“从头到尾抄录回来,问世传奇”(此处省略主语,仍为脂砚斋),并阐明“虽其中大旨谈情,亦不过实录其事”;2.“因空见色,由色生情,传情入色,自色悟空”(再次省略主语,实则仍是脂砚斋),貌似玄虚,实则就是改造《石头记》而为《红楼梦》的过程,由“史笔”“理治”的家族史记而为“由色生情,传情入色,自色悟空”的情史历程;3.以下势必需要介绍新的书名及作者,为此,脂砚斋开始编造了一系列的假名或笔名:即吴玉峰、孔梅溪和曹雪芹。《红楼梦》之“红楼”出自李煦为康熙皇帝五下江南之际所营造的行宫名称,以此为书名,则吴玉峰即为脂砚斋的一个假名;脂评中后来多次提及《风月宝鉴》为曹雪芹作,彼一个曹雪芹,已经专指曹霑其人;脂砚斋为山东昌邑人,则所谓东鲁孔梅溪也指的是脂砚斋本人自己,可以理解为脂砚斋为曹雪芹撰写的故事题名为《风月宝鉴》;4.在此基础之上开始出现第三个作者名字,就是曹雪芹。通览全书全评,真正“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的人物不是别人,正是脂砚斋本人,而关于十二钗的构思,更是在书中脂评中明确写明,是脂砚斋不断构思而形成的。

根据以上的层层分析,大体可知,曹雪芹这个名字,原本与吴玉峰、孔梅溪一样,是脂砚斋在进行作者介绍之际杜撰的一个名字,但以后的吴玉峰、孔梅溪都消失的无影无踪,曹雪芹的名字却数百年流传,并神话传奇一般地成为了此书的作者名字。这个原因,首先在于脂砚斋在编撰这个名字的时候,将参加此书撰写的三人都容纳其中。此三个假名,前两个的塑造,完全是根据自己的情况:或形体吴玉峰(无玉峰)、或家族地望“东鲁孔梅溪”,只有第三个假名,其塑造的来源,容纳了参与写作的三个人,曹頫为当时的家主族长,又是此书的肇始者,曹字非其莫属;雪字,原本可以理解为曹霑的原配妻子书中的薛宝钗,也可以直接理解为脂砚斋自己,脂砚斋为苏州织造李煦之女,家住当下苏州拙政园,园中当下仍有“兰雪堂”牌匾,雪字,同时也是曹家的象征,曹寅有紫雪庵主的别号,其诗作《题楝亭夜话图》紫雪冥蒙楝花老”之句;芹,则是单纯指的是曹霑。曹霑原名天佑,上学堂之后而有曹霑之学名,以后,在进入到国子学之后,则用诗三百典故,而号芹溪。

脂评中以及相关曹雪芹的文字,我们只有将其同样视为是历时性的产物,才有可能理解其中的变异性。曹雪芹这个名字经过脂砚斋创造出来之后,随后,渐次固定为单指曹霑其人。这样,与此书关系密切的三人,曹頫为畸笏叟、李兰芳为脂砚斋、曹霑为曹雪芹。在曹雪芹其名为曹霑专有之后,脂砚斋同样担心读者误以为真的是曹霑为此书作者,所以,在甲戌眉批又直接点明:“若云雪芹披阅增删,然则开卷至此这一篇楔子又系谁撰?足见作者之笔狡猾之甚。后文如此处者不少。这正是作者用画家烟云模糊处,观者万不可被作者瞒蔽了去,方是巨眼。”直接点明前文所说的曹雪芹云云,是“作者用画家烟云模糊处”,并叮嘱读者“万不可被作者瞒蔽了去,方是巨眼”,又担心读者误以为曹雪芹与此书完全无关,遂再次指出:“甲戌眉批:雪芹旧有《风月宝鉴》之书,乃其弟棠村序也。今棠村已逝,余睹新怀旧,故仍因之。[11](甲戌眉批,P15)

 

三、对有关曹雪芹、曹霑较早记载的辨析

袁枚《随园诗话》中的相关记载,为有关《红楼梦》一书作者的最早的记载之一,兹看其原文:

康熙间,曹练亭(练亭当为楝亭,有楝亭诗抄)为江宁织造。每出,拥八驺,必携书一本,观玩不辍。人问:“公何好学?”曰:“非也。我非地方官,而百姓见我必起立,我心不安。故籍此遮目耳。”素与江宁太守陈鹏年不相中。及陈获罪,乃密疏荐陈。人以此重之。其子雪芹撰《红楼梦》一部,备记风月繁华之盛。明我斋读而羡之。当时红楼中有某校书尤艳。我斋题云:“病容憔悴胜桃花,午汗潮回热转加。犹恐意中人看出,强颜今日较差些。”“威仪棣棣若山河,应把山河夺绮罗。不似小家拘束态,笑时偏少默时多。”[12]P61)

此一段资料,颇多引人深思之处:首先,袁枚说是“(曹寅)其子雪芹撰《红楼梦》一部,备记风月繁华之盛”,根据这一记载,此书出于曹寅家族,当为确有其事,但却似乎错记了撰写者与曹寅之间的辈分关系。当然,也不算错:此书最早是由曹寅嗣子曹頫所作,随后,由曹寅的亲孙子、曹颙遗腹子曹霑及曹霑之续妻脂砚斋参与接续写作,袁枚即便知道此一种情形,也不知道怎样表达如此复杂的作者关系,甚至是不能揭橥原作者家族之中的这一隐私的细节,特别是原作者之中是有脂砚斋这一女人参与其中——在未得到朝廷的批准正式刊发之前,笼统称之为曹寅家族之子,也是一种简化的选择。

袁枚生卒年为1716325179813日,比曹霑小一岁,与脂砚斋同年出生,对《红楼梦》作者的说法有一定的说服力。更为重要的,是在乾隆十四年(1749)其父去世之后,袁枚辞官养母,在江宁购置隋氏废园,改名随园,筑室定居,世称随园先生。曹寅的江宁府邸,后来由于抄家,被赏给了隋赫德,随园,应该是“隋园”的转音。随园者,原本为曹寅家族府邸,随后为隋赫德之园林,再随后为袁枚府邸。这就使得袁枚与曹寅家族具有一定的关联,袁枚对于曹寅家族的情况自然就了解一些。总之,袁枚此说是可信的。

其次,如此重要的信息,袁枚竟然对所谓“曹雪芹”的情况只字不提,反而笔锋一转,描述“当时红楼中有某校书尤艳”,以及明我斋为之题诗二首。胡适以来诸多学者引述此文,多将此省略不引,其实,此正为关键处。此处之“红楼”是指《红楼梦》书中人物的女性,还是曹雪芹在悼红轩中的女校书?根据文中表达出来的意思,应该是指的是后者,所谓“当时”二字,值得关注,即在现实之中作者所居悼红轩之中的女校书,实际上指的是脂砚斋此时与曹雪芹同居,在共同写作此书的情况。袁枚所引明我斋两首诗作:“病容憔悴胜桃花,午汗潮回热转加。犹恐意中人看出,强颜今日较差些。”“威仪棣棣若山河,应把山河夺绮罗。不似小家拘束态,笑时偏少默时多。”[13](P61)应该是富察明义与曹雪芹交往之中,对“女校书”的摹写,完全吻合于黛玉情状,其实暗示了此书的主要作者为一位美妙女校书,与曹雪芹同居在悼红轩之中。

明义《绿烟锁窗集》有《题红楼梦》组诗二十首,是有关《红楼梦》的最早文献之一。一般认为其写作年代不晚于乾隆二十七年,但从其诗中提及书中黛玉伤心一首葬花词,似谶成真自不知。安得返魂香一缕,起卿沉痼续红丝”,则应最早写作于脂砚斋之死之后,即脂评之中的“一芹一脂”死后。明义约生于乾隆八年,卒于嘉庆八年以后,比曹雪芹年轻二十多岁。其序云:“曹子雪芹出所撰《红楼梦》一部,为江宁织府其所谓大观园者,即今随园故址,惜其书未传世,鲜知者,余见其抄本焉。”[14]P105)

序中所说“曹子雪芹出所撰红楼梦一部”,此处为含混用语,尚未能证明明义认为此书为雪芹所撰。“惜其书未传世,鲜知者,余见其抄本焉”,当为《脂砚斋重评石头记》之庚辰(1760年)之后的事情,距离曹雪芹之死不过是一两年的时光。既然是抄本,本本都有脂砚斋评语,却不提及脂砚斋,而且,书名皆有“脂砚斋重评”等之类的字样,由此来看,明义当应知脂砚斋其所撰写,并知道所谓脂砚斋为何许人,只是避而不谈而已。

不仅仅在小序之中没有提及雪芹撰著此书,而且,通读二十首诗作,对雪芹撰著之事毫无提及,凡有提及雪芹者,都是说其书中人物(也是现实之中作者的)恋情故事,譬如其中十七、十八 、十九三首,尤其引人注目,被红学研究者视为与该书关系最为密切者,此三首依次为:

锦衣公子茁兰芽,红粉佳人未破瓜。

少小不妨同室榻,梦魂多个帐儿纱。

 

伤心一首葬花词,似谶成真自不知。

安得返魂香一缕,起卿沉痼续红丝。

 

莫问金缘与玉缘,聚如春梦散如烟。

石归山下无灵气,纵使能言亦枉然。[15]P109)

 

此三首诗作,第一首,乃写宝、黛二人少小时同室而眠的书中故事。锦衣公子为宝玉,为曹霑原型无疑,兰芽,黛玉原型乳名为兰芳,(参见有学者撰述:“雪芹的这位表妹,本名兰芳,号芳卿,与雪芹可谓青梅竹马。”[16]P242))曹雪芹呼之为兰卿,故云“茁兰芽”,兰芽,指的是黛玉尚在身体尚未发育之幼女。“少小不妨同室榻,梦魂多个帐儿纱”,是说两人在少男少女阶段同住碧纱橱,如同书中所写,已经滋生爱情。

第二首,“伤心一首葬花词,似谶成真自不知”,专写黛玉葬花词,后来不幸而为谶语,指的是书中黛玉果真殉情而死,“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则明义已经知道后四十回故事,此为将诗句理解为书中故事,也可以将此理解为书外之作者本事,即撰写此书的人,不幸一语成谶,只不过原作者写作之际自己并不知道。“安得返魂香一缕,起卿沉痼续红丝”,尤其值得玩味,说怎能有返魂的一缕沉香,能让你死而复生,来续写红丝呢?所谓续写红丝,自然是以“红丝”代红楼,来续写《红楼梦》呢?如此看,则指的是后者,即指的是书中的作者。单作此解释,也可以知道此书的主要作者并非雪芹,而是书中写作《葬花词》的人,即书中的林黛玉。

第三首,“莫问金缘与玉缘,聚如春梦散如烟。石归山下无灵气,纵使能言亦枉然”,此一首诗表面是说,书中的恋情,不论是金玉良缘,还是木石前盟,最后的结局都是“聚如春梦散如烟”;“石归山下无灵气”,表面似乎是说宝玉丢失其玉,已经失去魂魄,纵然与宝钗结婚,但已经形同槁木,枉为夫妻之名。但实际上可能有更深一个层次的含义:既指书中的宝玉失去魂魄的书中故事,同时,也暗喻此书作者的第三轮写作,再次由石头来写后四十回,却远不及前八十回脂砚斋笔下的灵气,所谓:“石归山下无灵气,纵使能言亦枉然”。书中的宝玉失玉而无灵气,寓意着石头作者失去一芹一脂,对失去灵气的感慨。

再看组诗之中的另外两首,其十五、十六两首,及袁枚所引的两首诗作:“病容憔悴胜桃花,午汗潮回热转加。犹恐意中人看出,强颜今日较差些。”“威仪棣棣若山河,应把山河夺绮罗。不似小家拘束态,笑时偏少默时多。”[17]P108)此两首,传递出来的信息,是富察明义并非评论书中故事,而是与雪芹交往之中,评论与之相关的人物,记录下来他所见到的曹雪芹所生活之中的红楼人物:“病容憔悴胜桃花,午汗潮回热转加”,是说此女在病中憔悴之态,后两句则应为明义所见到的两人对话:“犹恐意中人看出,强颜今日较差些”,诗中的“意中人”,指的是这位“病容憔悴胜桃花”的意中人即曹霑。第二首,描述这位女子的神态:“威仪棣棣若山河,应把山河夺绮罗。不似小家拘束态,笑时偏少默时多”,浓墨重彩描绘这位女校书神态严肃,气质非凡:“威仪棣棣若山河,应把山河夺绮罗”,大家闺秀之举止言谈,不似小家的拘束神态,但笑时偏少而沉默时多。到了袁枚转载此两首诗,则将此女明确定义为“某校书”,而“某校书尤艳”,则明确指明为女性校书。女校书,当指才华横溢的女子,指此女子参与此书的编撰评点,与脂砚斋的意思相似。脂,胭脂,为女性,砚台,则代表写作,两者之间意思一致。

总体来看,在富察明义的这一组诗作连同《序》中有关曹雪芹最早的文字资料中,虽然证明曹雪芹与该书具有密切关系,但主要将其视为书中的人物,并未有任何只言片语言及他撰写此书的蛛丝马迹。到了袁枚记载此事之际,说是“当时红楼中有某校书尤艳”,其中“当时”二字,明确说明此女所写并非虚构故事人物,而是“当时红楼中”的女性,又将此女说成是“女某校书尤艳”。整合两说,则此处所说,分明是富察明义与曹雪芹交往之中,对雪芹生活中的红楼“某校书”的摹写,而这一女校书完全吻合于脂砚斋参与校书的背景,同时,这些描写又都吻合于黛玉情状。如此种种,根据这些记载,此书的主要作者与曹雪芹并无直接关系,而是与他的恋人、续妻脂砚斋有关。

综述前面数条史料,可以看到:曹雪芹这个名字,可能是先在书中创造出来的一个笔名,随后,可能先指曹頫,随后,落实在曹霑头上,曹霑也对外自称为曹雪芹,在后四十回中,曹雪芹进一步成为书中的人物。

曹霑的另一位朋友张宜泉(17201770),清内务府汉军旗。著有《春柳堂诗稿》,现存最早者为光绪年间刊本,由其嫡孙张介卿付梓。张宜泉有《题芹溪居士》:姓曹名霑,字梦阮,号芹溪居士,其人工诗善画:

爱将笔墨呈风流,庐结西郊别样幽。

门外山川供绘画,堂前花鸟入吟讴。

羹调未羡青莲宠,苑召难忘本立羞。

借问古人谁得似,野心应被白云留。

 

《伤芹溪居士》:其人素性放达,好饮,又善诗画,年未五旬而足:

谢草池边晓露香,怀人不见泪成行。

北风图冷魂难返,白雪歌残梦正长。

琴里坏囊声漠漠,剑横破匣影铓铓。

多情再问藏修地,翠叠空山照晚凉。[18]P47)

 

从涉及到曹雪芹的这些诗作来看,两者之间是朋友关系,而且比较亲密,除了此二首之外,还有《和曹雪芹西郊信步憩废寺原韵》:

君诗曾未等闲吟,破刹今游寄兴深。

碑暗定知含雨色,墙墤(同块)可见补云阴。

蝉鸣荒径遥相唤,蛩唱空厨近自寻。

寂寞西郊人到罕,有谁曳杖过烟林。

 

从张宜泉这几首涉及曹霑诗作来看:1.第一首诗题后的小序对曹霑介绍,说明两者之间关系密切,较为详细地介绍了曹霑的名、字、号:姓曹名霑,字梦阮,号芹溪居士,但就是没有提及此人与曹雪芹这个名字之间的关系;2.也没有提及此人与《红楼梦》小说之间的关系,而是提及“其人工诗善画”。这一点,还可以参考前文所引的敦诚的诗作,都是提及曹霑的诗作的优秀,并无提及写作小说之事。看来,至少在张宜泉与敦诚与之交往之中,还不知道曹霑与曹雪芹是同一人,也不知道是此书的作者;第二首诗作《伤芹溪居士》的小序之中,提及“其人素性放达,好饮,又善诗画,年未五旬而足”,说明这是在曹霑死后悼亡之作,仍然使用“芹溪居士”而非曹雪芹,再次赞赏他的放达、好饮、善书画等,而无一言谈及他和红楼梦一书的关系。“年未五旬而足”,与学术界多数看法一致,约17151763,享年48岁。

晚一些的爱新觉罗裕瑞所撰《枣窗闲笔》,对曹雪芹与此书的关系做出了相应的记载:在《枣窗闲笔·后红楼梦书后》中云:“闻旧有《风月宝鉴》一书,又名《石头记》,不知为何人之笔,曹雪芹得知,以是书所传述者,与其家之事迹略同,因借题发挥,将此部删改至五次,愈出愈奇。”[19]P173)该书原题为《石头记》,此为原作书名;随后,曹霑参与写作一短篇,名曰《风月宝鉴》,此为曹雪芹加入写作之初始短篇,随后,对旧作进行整体大改造,重起炉灶者乃为脂砚斋。这一过程,到裕瑞已经不仅含混不清,而且,有可能是一个有意遮蔽的历程,在遮蔽其书原作者群之间关系,以及遮蔽原作主旨情趣的真相历程。

但这一段文字明确写明曹雪芹是在原作基础之上的修改之作,这是正确的信息,只不过遮蔽了脂研斋作为第三轮修改者,而且是全书主要撰写者的历史真相。又说,“曾见抄本卷额,本本有其叔脂研斋之批语,引其当年事甚确,易其名曰红楼梦。此书自抄本起至刻续成部,前后三十余年。”[20]P174)对于曹雪芹其人其名,则说:“雪芹二字,想系其字与号耳,其名不得知。曹姓,汉军人,……闻前辈有与之交好者,其人身胖而色黑,善谈吐,风雅游戏,触境生春。”[21]P175) “又闻其尝作戏语云,若有人欲快睹我书不难,惟日以南酒烧鸭享我,我即为之作书云[22]P180),有关雪芹的这一形象描述,更兼其关于雪芹之只要有南瓜酒就可以拿出《石头记》书稿的记载:更为丑化了曹雪芹的形象,使得曹雪芹似乎成为了依靠《石头记》书稿混饭吃的落魄贵族子弟形象。但这一记载,也有可能是实有其事,透露出来曹霑为生活所迫,依靠声称自己为“曹雪芹”来度日的过程。

裕瑞的这一评论:“曾见抄本卷额,本本有其叔脂研斋之批语,引其当年事甚确,易其名曰红楼梦。此书自抄本起至刻续成部,前后三十余年”,还是很有价值的,说明在裕瑞写作此文之际,已经罕见有脂评的钞本。他凭着记忆,说是曾经见过钞本,“本本有其叔脂研斋之批语”,大约从这个时候,脂砚斋不知不觉成为了曹雪芹的叔叔或是叔叔辈的男子。这也应该是当时一个有意的行为——一方面收缴带有脂评的钞本,一方面放出言论,说脂砚斋为男子,为曹雪芹的叔叔;另一方面,强化雪芹为此书唯一作者的信息,以便彻底湮没此书写作的违背当时孔教道德的脂砚斋其人的真相。而此书最早期如富察明义所透露出来的此书中的“女校书尤艳”与曹雪芹同住悼红轩的本事,反而不再被人关注。


以上之所论证,大抵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1.曹霑本名天佑,为曹寅之子曹颙的遗腹子,后因成为国子生而有“芹溪”之号,出生于1715年五月;2.脂砚斋约在1754年甲戌年前后成为曹霑的续妻,一芹一脂接手写作《石头记》,曹霑写作有《风月宝鉴》部分的书稿;3.“曹雪芹”三字的出现,首先出现在在甲戌本的《凡例》中 ,应该是脂砚斋创造出来的笔名,原意是指曹頫(曹)、脂砚斋(雪)、曹霑(芹)三人共同的笔名;4.出于送检的需要,李兰芳与曹頫对这一选本进行系统点评,分别以脂砚斋、畸笏叟为笔名,曹雪芹之名遂为曹霑之特指;5.曹雪芹的笔名在书中被创造出来之后,首先是被认为是曹寅的嗣子曹頫,因为曹頫正是《石头记》的原作者,因此,才有多处关于曹寅之子雪芹撰写此书的记载——古人一般是不会写错的,后人认为是写错,其实有其本身的过程和原因;6.曹霑随后遂以“曹雪芹”之名行世;7.乾隆谕旨“此书为明珠家事”,意在隔断此书与脂砚斋之关系,“明珠家事”之说无人信服,遂将此书著作权有意与“曹雪芹”这一书中笔名联系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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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张宜泉.春柳堂诗稿[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4年.

[19]爱新觉罗裕瑞.枣庄闲笔[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4年.

[20]同上。

[21]同上。

[22]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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