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所谓“七方”,指的是在方药组合和临证运用上各具特色的七种方剂。中医“七方”之说,源于《黄帝内经》,《素问·至真要大论》谓“治有缓急,方有大小”,开方剂分类之先河。其记载“七方”虽早,但并无具体的分类内容。后世引申其义,将“七方”称为方剂的分类法之一。 大方:味多量重力猛,一次服完,适用于邪气强盛,病有兼证,如大承气汤; 小方:味少,量轻,多次内服,能治上焦病,适宜邪气轻浅,病无兼证,如葱豉汤; 缓方:药味多,气味薄,缓缓攻逐邪气,或以缓和药治本,适用于慢性虚弱病证,如四君子汤; 急方:气味雄厚,药性强烈,荡涤作用较速,是治疗急病重症的方剂,如回阳救逆的四逆汤。 奇方:方剂的药味合于单数的叫做奇方,用于治疗病因单纯的病证; 偶方:合于双数的则称偶方,用于治疗病因相对复杂的症证,故需要用两种以上主药; 复方:是指两方或数方结合使用,适用于复杂的病情或久治不愈的慢性病。 中医将药方分“大小缓急奇偶复”七方,体现了七种不同的治病组方法则,堪称论病遣方之准绳。由于疾病千变万化,症情千差万别,因而临证制方尚须灵活变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