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特许人从事商业特许经营所需条件 (一)特许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3条规定,企业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作为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7条规定,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成熟的经营模式,并具备为被特许人持续提供经营指导、技术支持和业务培训等服务能力。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至少2个直营店,并且经营时间超过1年。《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15条规定,特许经营的产品或者服务质量、标准应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明确了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由此可以判定,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具备以下四项基本条件: 1.只有企业,而且是拥有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可以作为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作为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 2.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成熟的经营模式,并具备为被特许人持续提供经营指导、技术支持和业务培训等服务的能力。 3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至少2个直营店,并且经营时间超过1年。 4.特许经营的产品或服务的质量、标准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 (二)特许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根据特许经营相关法律法规和国际惯例的规定,特许人除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外,还应该具备以下几项条件。 1.具备向被特许人提供长期经营指导和服务的能力,保证为被特许人提供开业前的教育与培训;同时具有一定的经营资源,保证长期提供特许经营合同规定的物品供应 2.具有被消费者认可的企业形象,保证向被特许人提供代表特许经营体系的营业象征和经营手册,使特许经营体系在统一的企业形象中运作。 3.产品、服务或经营模式具有良好的获利能力或潜力。 4.具有对整个特许经营系统的运作进行管理和控制的能力。 5.具有完整、科学的投资计划和利润模式设计。 6.具有为被特许人提供广告策划和促销服务的能力。 7.具有高效、可靠的物流配送和信息管理体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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