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动态】“儿童社会工作的中国实践与国际经验”研讨会在京举行

 萨拉丁123 2019-01-23



为促进中国儿童保护体系的进一步完善,提升儿童社会工作服务效果,由民政部和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指导、中国社会工作学会主办的“儿童社会工作的中国实践与国际经验”研讨会于122-23日在北京召开。

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民政部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司、儿童福利司,共青团中央社会联络部,全国妇联权益部以及联合国儿童基金会驻华办事处相关负责人出席了会议。会议邀请了来自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复旦大学等国内外专家教授,就新时代中国特色儿童社会工作的角色和功能,以及中国儿童保护政策与儿童社会工作理论、实务的有效融合与发展等议题作了主旨发言。会议还特别邀请了来自美国、澳大利亚、印尼、中国香港和台湾地区的专家学者就各地儿童社会工作的发展和本土建设做了经验分享。


儿童保护和服务体系的构建

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宋文珍

在构建儿童保护和服务体系中,首先要引入儿童保护的理念。儿童保护理念有三方面的视角,第一是权利视角,儿童享有和成人平等的权利,成人世界应当尊重儿童权利。第二是保护视角,要保障儿童生存、发展受特殊保护和参与的权利的实现。第三是服务视角,要为儿童提供发展性和保护性服务。

宋文珍副主任重点介绍了保护儿童的五大责任主体,即国家保护、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她认为国家保护要强化党委政府保障儿童权利的主体责任,保护好每一个儿童是强国战略。要履行部门保护职责,建立工作机制、制定保障制度政策、配置资源,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强法治建设,依法保障儿童权利,要提升儿童工作的科学化、专业化水平。在家庭保护中,父母是儿童保护的第一责任人。我国目前有4亿多家庭,在谈到如何帮助家庭履行保护子女的责任时,宋文珍指出要重视家庭建设,引导、帮助家庭构建良好家庭关系和家庭环境,例如家风建设;制定实施支持家庭发展法规政策,例如生育、就业政策的制定;给予父母家庭监护能力的支持和指导。学校保护中,教育是对儿童最好的保护,要保障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每一个儿童享有平等权利,建设民主、文明、和谐、平等、安全的友好型学校。在社会保护中,要积极创造一个儿童友好的社会环境,依托社区建立儿童友好家园,为儿童及其家庭提供儿童发展和保护服务的社区服务平台;建立儿童友好社区,满足儿童及其家庭儿童保护和服务需要,资源共享,安全、友爱、舒适、适合儿童居住的社区。

构建基层儿童保护和服务体系,要将儿童保护和服务纳入基层政府和社区管理、公共服务职能,建立社区儿童保护的工作机制、儿童服务和活动场所。要充实社区儿童工作服务队伍,大力培养和培训社工,增加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


改革开放40年的中国儿童福利发展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教授 陆士桢

40年,我国儿童福利快速发展,成就巨大。第一,明确了我国儿童福利发展坚持 “三步走”战略,到建国一百周年即2049年,在全国范围内建立面向全体儿童的普惠型儿童福利体系。实现全体儿童普惠的高层次的福利保障和高水平的服务供给,基本达到先进国际儿童福利的整体水平。第二,政策法规与儿童福利法律体系快速建设,政策法规范畴不断扩大、体系性加强,并注重配套落实。第三,儿童福利实务不断发展,儿童福利服务对象和领域进一步拓展,儿童福利服务专业化程度不断提升,儿童福利服务组织和专业人才队伍不断扩大。

我国儿童福利飞速发展的同时,在某些方面与新时代已不匹配。儿童福利总体发展与国家经济发展水平,与中国的国际地位和形象不匹配问题严重。儿童福利两大部分,资金给付和福利服务都有很大缺口,特别是综合福利服务需求与发展不充分、不均衡的矛盾突出,困境儿童及全体儿童的需求还不能得到完整有效的满足和保障;法律政策体系不健全,儿童福利缺乏严谨性和规范性等。

全面盘点、梳理、建构中国儿童福利政策体系和运行机制,建立完善的儿童福利制度,已成为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推进我国社会建设的一项当务之急。首先,要普及、坚持儿童福利的基本理念。儿童处于弱势地位,应将儿童列入社会福利保障的优先群体。儿童权益的发展和保护需依赖其他社会成员才能得以实现,把儿童列入社会保障优先群体,对于社会公平正义和和谐发展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要坚持儿童为本、儿童最大利益原则。其次,要突出中国特色,要将儿童福利涵盖所有有利于儿童身心健全发展和正常生活的各种工作、事业和制度政策;在儿童福利上高投入,加大福利服务体系建设;要政府主导,总体规划、管理、指导、监督及保障,政府、公共团体、企业、民间团体等多元化供给;用立法的形式具体对儿童福利原则、运行予以保障;建立高效运行的儿童福利行政体系;重视家庭作用,加大家庭服务。第三,把重点工作纳入相关部门工作日程。建议全国人大相关部门着手研究制定《儿童福利法》,以此为基础建构全面保障儿童权利的法律法规体系;把加大对于儿童福利事业的资金投入问题纳入政府工作议题,建设儿童福利事业稳定的、高水平的资金保障体系 ;整合相关部门的力量,研究有效发挥社区与家庭的作用,充分调动政府、社会、家庭等多元化的资源渠道,坚持三者有机结合,构建多元的、适应现实的中国特色儿童福利运行机制的问题;开启成立专门的政府儿童工作职能部门必要和可行性论证,研究建设专业化、高水平的工作人员队伍问题,加大对儿童福利服务社会组织的扶持,创新普及儿童服务的专业化模式 ,不断完善物质建设与专业服务并重的儿童福利体制。


社会工作在少年司法中的作用

首都师范大学教授 席小华

社会工作专业与少年司法部门合作开展少年司法社会工作实践,是少年司法制度的人性化发展以及社会工作专业化不断推进的必然产物。席教授先简单介绍了我国少年司法社会工作的基本情况。她认为,少年司法社会工作包括以下三类服务:维护权益类社会工作服务、预防犯罪类社会工作服务和矫正类社会工作服务。

少年司法社会工作,能有效帮助陷入困境的少年顺利回归社会,健康成长。社会工作服务介入少年司法,有效提升了少年司法的规范化、人性化和科学化水平,推动我们少年立法工作的进步与发展。但目前,国内少年司法社会工作发展不平衡特征显著,各个司法机关对社会工作接纳的程度差异较大,少年司法社会工作服务的专业化发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社会工作进入少年司法开展服务缺少必要的制度、资金、场所等具体保障。此外,少年司法社会工作研究尚未形成完整的理论体系,研究滞后是目前我国少年司法社会工作研究的显著特征。

下一步,少年司法社会工作在具体服务方面,除了刑事司法领域的各项服务,未成年人民事权益保护、被害人少年救助应成为未来重要关注服务领域。在制度建设方面,在儿童福利、未成年人保护、预防未成年犯罪等法律中应确立社工服务参与的相关条款。在机制建设方面,应建立和完善社工参与少年犯罪矫正、儿童权益维护的工作机制。在人才队伍建设方面,应进一步加强少年司法社会工作人才的专业培养和职业化建设。在研究方面,需要来自法学和社会工作两个学科的学者开展深入研究。


大会开设了3个分论坛,与会专家分别就“中国社会福利创新下的儿童福利政策与社会工作”、“弱势儿童保护社会工作实践与理论创新”、“儿童社会工作专业化与职业化”三个主题进行了研讨。23日下午,与会代表还对北京协作者社会工作发展中心、北京星星雨教育研究所两所机构进行了实地参访。180余名来自政府部门、高校、福利机构、社工机构、基金会、社会企业的专家学者和实务工作者参加了会议。




来源:中国社会工作杂志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