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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新婚姻法规定:离婚时夫妻财产不能平分,包括你的房产!

 看尽世态冷暖 2019-01-24

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离婚已经是正常事。众所周知,婚内共同财产,离婚时是可以要求平分的,比如配偶婚后工资收入也有你的一半。但是新婚姻法解释,规定了几类房产不能平分的情况,结婚或买房的,都望过来:

一、未登记的房产份额赠与,赠与前可以撤回

家庭财产分割的个人无偿转让不动产免征增值税。家庭财产分割,包括下列情形:离婚财产分割;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依法取得房屋产权。但是这个时候,仍然只是赠与协议的效力,而在实际过户之前,赠与协议是可撤销的。也就是说,只要还未登记,该房屋仍然是产权人婚前个人财产。



二、一方父母出资只登记子女名字,房产为子女个人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三、双方父母出资只登记一方子女名字,房屋为夫妻共有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四、婚前一方付款买房,只登记另一方名字,区分具体情况

恋爱中的婚姻是美好的,而真正生活在一起以后婚姻是变幻莫测的。婚前购房时切记要理智,最好把购买房屋登记在出资人的名下。如确需登记在对方名下时,要保存好出资方面的证据,以备不测时能够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没有特殊情形,多会视为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按登记方个人财产处理。

五、婚前一方首付买房婚后一起还贷,区分具体情况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在首付支付方名下的,如双方不能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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