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合伙人携款失踪

 荷香月暖 2019-01-24
合伙人卷款跑路是违法行为,数额大的有可能构成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贪污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数额少的可以参照《合伙企业法》,虽然没有直接规定有限合伙人虚假出资和抽逃出资的责任,一旦出现这样的问题就应该参照上面公司法和刑法中的相关规定去追究相应的责任,即其他合伙人可以要求虚假出资和抽逃出资的有限合伙人补缴或返还,并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三人合伙卖汽车,其中一人携款逃跑,并把所有车偷走。几个月不知道去向,我们该报警还是去法院起诉他?现在公司催我们缴失踪车的余款,我们是不是应该按投资配额赔偿?我们能让他们起诉我们三个人,然后帮助找另外一个么?

合伙人携款失踪,构成刑事犯罪,建议尽快报警。汽车公司让赔偿余款,可以拒绝,待犯罪分子归案后一并解决。


合伙人卷走10万项目资金后"失踪" 海口一男子被骗

  • 来源:海南特区报
  •  
  • 作者:
  •  
  • 时间:2013-09-14 10:08:06

  •      今年4月,海口市民陈先生与男子谭某某合伙创业,本来想大赚一笔,没想到生意还没开始,对方在收到他的10万元创业资金后竟然消失了。警方建议陈先生到法院起诉谭某某,由法院查封其车、房等财产,强制执行还款。

      据悉,陈先生在海口道客村做零售生意,谭某某之前常去他所经营的商店买东西,两个人因此相识。今年4月,谭某某找到陈先生,说有个很好的网络游戏项目,希望能与陈先生合作。陈先生听他说得头头是道,而且还承诺项目做起来后,每个月分给他1万元红利,便信以为真。4月14日,陈先生和谭某某签订了合作网络游戏的项目合作协议。陈先生为甲方,谭某某为乙方。根据合同,“双方自愿合作经营8台电脑和QQ三国游戏项目,总投资5万元。甲方出资,乙方负责技术和管理。”

      陈先生说,签订合同后,他给了对方5万元,但项目进行得并不顺利。此后,谭某某多次找他要钱,称资金不够,如果不加钱,项目运转不起来。陈先生说,他陆陆续续给谭某某5万元,加起来一共给了对方10万元。“我给他这么多钱,项目始终没开始,我催得紧了,他就给我写借条,说项目要是不赚钱就把钱还给我。”陈先生说,从6月起,对方竟然不接他的电话,他这才意识到自己上当了。

      陈先生说,谭某某除了花2.9万元买了8台电脑,其他什么也没做。签合同时,谭某某向他保证准备2个月后可以营业,并承诺每月14日至18日期间付给陈先生分红1万元,逾期未结算,陈先生有权要求谭某某赔偿(总投资额5万元的双倍)或终止合同。可如今对方人都不见了,陈先生不知该找谁赔偿。

      谭某某身份证上的地址是海口市龙华区海秀大道顺发新村宿舍,陈先生说,他多次去找也没找到。

      对于谭某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海口市公安局琼山分局经侦大队有关负责人表示,从陈先生提供的资料看,对方有固定家庭住址,又写了借条,目前并不构成合同诈骗。该负责人建议陈先生到法院起诉谭某某,由法院查封其车、房等财产,强制执行还钱。如果谭某某确系签订合同后携款逃逸,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认为其构成犯罪,届时再由法院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其他合伙人收集证据,到法院起诉。


  • 案件:4个人合伙做矿石生意,没有成立公司。其中一个合伙人与工厂  签订了合作合同,货到厂后,工厂汇钱到合同指定的账户。12年下半年有批货到厂后,13年上半年厂家支付银行承兑汇票,但是合同上的当事人因不在工厂所在地,不方便去取银行承兑汇票,写一份委托书传真到工厂,委托另一合伙人代其去工厂取承兑汇票,代为取票合伙人拿到票后就占为己有,拿这笔钱70万投资其他生意。13年8月又私自联络买家,卖掉了堆场里的剩余货,货值30多万,目前此人一再拖延,无钱还给其他合伙人。其他合伙人该怎么办?受人委托领取了银行承兑汇票但未归还。当事人的这些行为构成刑事罪吗?

  •      个人合伙做生意,没有成立公司,没有注册为合伙企业的,不构成侵占罪,也不构成职务侵占罪。可起诉对方要求散伙并赔偿损失。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