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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出经营范围开具发票,报税时出现的小麻烦

 刘刘4615 2019-01-25
会计网 2019-01-22 14:18:55

发票的开具规定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真实发生的应税业务,就应该如实开具发票纳税,但不同区域的税务局对此都有不同的规定:(1)有些地方的税务局规定,临时性、偶发性的业务可以开具发票,但如果经常发生的业务需要先变更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再行开具。(2)有些地方的税务局要求按照经营范围来开具,经营范围不包含的经营业务需要先增加经营范围,把增加的经营业务核定税种与相关的税率,之后才能正常开具发票。

这月,小王就遇到了这样的问题:

科鸿有限公司属于文化传媒的小规模纳税人,而小王是他们的代账会计,这季末进行纳税申报时,登录申报页面后,就跳出一个对话框(您开具了服务类发票,没有查询到相应的税费种认定,请前往大厅补充),然后小王到税务大厅让工作人员查询后,原因就是开具了超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的发票,税局工作人员就问,如果以后要经常性开具此服务类发票,就要在营业执照上增加这个业务,在税种的核定上也要增加这个业务的相关税率,但如果是临时性偶尔开一次,税种税率的就截至到上月末,以后不得再开具此类发票。

在填申报表时,如果3%的税率计算,填19栏次的本期免税额,一窗式比对就会不通过。为什么呢?因为你经营范围的业务是3%是税率,但你开了超范围的服务类发票,而此类发票的税率是6%,所以你就要按开具发票的销售额分别按各自的税率计算相应的免税额,这样填制后,你的申报结果才会正确,比对才会通过。

所以,要想减少报税的麻烦,尽量不要去开超出自己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的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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