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黄昏菩提
二、莲花与冰冻玫瑰
三、温一壶月光下酒
四、求好
五、和时间赛跑
六、白雪少年
七、鸳鸯香炉
八、桃花心木
九、红心番薯
十、生命的化妆
一、黄昏菩提
我喜欢黄昏的时候在红砖道上散步,因为不管什么天气,黄昏的光总让人感到安静,能够深刻省思自己与城市共同的心灵。生活在这样的都市中,我们都是菩提树,拥有的土地虽少,勉强抬头仍可看见广大的天空。
我更关心的不是我们需要什么,而是青年究竟需要什么,我们关心的都市新人种,他们耳朵上粘着耳机随身听,过大的衬衫放在裤外,即使好天他们也罩一件长达小腿的黑色神秘风衣。少女则全身燃烧着颜色一样,黄绿色的头发,红蓝色的衣服,黑白鞋子,当他们打着拍子从我面前走过,就使我想起童话里跟随王子去解救公主的人物。
我的青年时代,曾跪下嗅闻泥土的芳香,因为那芳香而落泪;曾经热烈争辩国家民族该走的方向,因为那方向而忧伤难收藏;曾经用生命的热血与抱负写下慷慨悲壮的诗歌,因为那诗歌燃烧起火把而互相传递。曾经,曾经都是昨日,而昨日是西风中凋零的碧树。
都市的树边是树,都市的人仍然是人。
凡是树,就会努力成长;凡是人就不会无端堕落。
凡是人,就有人的温暖;凡是树,就有树的风姿。
每天我走完了黄昏,将归家的时候,我就怀着感恩的心情摸摸夕阳的头发,说一些赞美和感激的话。
感恩这人世的缺憾,使我们警醒不至于堕落。
感恩这都市的污染,使我们有追求明净的智慧。
感恩那些看似无知的树,使我们深刻地认清自我。
最大的感恩是,我们生而为有情的人,不是无情的东西,使我们能凭藉情的温暖,走出或冷漠、或匆忙或肮脏、或无知的津渡,找到源源不断的生命之泉。
听完感恩与赞美,夕阳就点点头,躲到群山之背面,只留下满天羞红的双颊。
二、莲花与冰冻玫瑰
莲花
他们都爱莲花。
学生时代,他们一听到什么地方种了莲花,总是不辞路远跑去看,常常坐在池塘岸边,看莲看得痴迷,总觉得莲花不管在什么样的情况下都美。
初开的有初开的美,盛放的有盛放的美,即使那将残未谢的,也有一种说不出的温柔而凄清的美丽。
有时候季节不对,莲花不开,也觉得莲叶有莲叶的清俊,莲蓬有莲蓬的古朴。她常自问:为什么少女时代的眼中,莲花有着永远的美丽呢?后来知道,也许是爱情的关系,在爱情里,看什么都是美的,虽然有时不知美在何处。
几次坐在池边,他总轻轻牵起她的手,低声说:“我们可以不要名利财富,以后只要在院子里种一池莲花,就那样过一辈子。我可以在莲花池边为你写一辈子的诗。”
他甚至在私下把她的小名取作“莲花”,说在他的眼中他永远看见一池的莲,而她的声音正像是莲花初放那一刻的声音。
学生时代,他就是小有名气的诗人了,每天至少写一首诗送她,有时一天写几首,那真像一池盛放的红莲,让她觉得自己是他的一池莲中最美的一朵。
但她不是唯一的一朵,她知道自己怀孕的时候,他正在外岛服役,她高兴地写信给他说:“我们将会有一朵小莲花。”没想到从此却失去了他的消息。
最后,她把小莲花埋葬在妇科医院的手术台上。
她结婚以后,央求丈夫在前院里辟了一个大池塘,种的就是莲花。她细心地无微不至地照顾那一池莲花,看着莲花抽芽拔高,逐渐结出粉红色花苞;而那样纯粹专一地养着莲花,竟使她生出一种奇异的报复的情愫。每当工作累了,她就从书房角落的锦盒里取出他写过的一叠诗来,一边回味着当年看莲花的心情,一边看着窗外暗影浮动的莲花,感觉到那些优美而稚嫩的诗句已随着当年的莲花在记忆里落葬,而眼前,正是一畦新莲,长在另一片土地上,开在另一种心情上。
有时未免落下泪来,为的是她竟默默在实践着少年时代他的誓言,唯一慰藉自己的是他讲这誓言的当时应该是充满真挚的吧。
她有着一种无比深厚的母亲的宽容,逐渐原谅他的离去。她感觉自己的宽容像水面的莲叶那样巨大,可以覆盖池中游着的鲤鱼。
她亲手种植的莲花终于完全盛开了,她的丈夫也为此而惊叹,对她说:“我听说,莲花是很难种植的花,必须有无比的坚忍和爱才能种起来,没想到你真的种成了。”她微笑着,默默饮着去年刚酿成的红葡萄酒。丈夫初尝她做的酒,对着满院的莲花说:“你这酒里放的糖太少了,有点酸哩!今年可要多放点糖。”她也只是笑,做这酒时有一点恶戏的心情,就像她种莲花时的心境一样。
莲花结成莲蓬,她采收的时候,手禁不住微微抖颤着,黑色的莲蓬坚实地保卫着自己心中的种子。她用小刀把莲蓬挑开,将那晶莹如白玉的莲子一粒粒地挖出来,放在收藏他的诗信的锦盒上。莲子那样清洁,那样纯净,就像珠贝里挖出的珍珠,在灯光下,有一种**的美丽,还流动着莲花的清明的血。
她没有保存那些莲子,却炖了一锅莲子汤,放了许多许多的冰糖,等待丈夫回来。
丈夫只喝了一口,就扑哧吐了一地,深深地皱着眉头问她:“这莲子汤怎么苦成这样?”她受惊了,赶忙喝了一口莲子汤,硬生生地吞了下去,一股无以形容的苦流过她的舌尖,流过喉咙,在小腹里燃烧。
看她受惊,丈夫体贴地牵起她的手说:“莲子里有莲心的,莲心是世上最苦的东西,要先剥开莲子,取出莲心,才可以煮汤。”
她捞起一颗莲子剥开,果然发现翠绿色的莲心,像一条虫蛰伏在莲子里面,为此她深深地自责起来:为什么以前她竟不知世上有莲心这种东西。
丈夫拿起桌上的莲心说:“也有人用莲子来形容爱情,爱情表面上看起来像是莲子一样,洁白、高贵、清纯,可是剥开以后,有细细的莲心,是世上最苦的东西。如果永远不去吃它,不剥开它,莲子真是世界上最美的果实呢!”
她终于按捺不住,哇啦一声痛哭起来,腹中莲子汤的苦汁翻涌成她的泪水。那时候她才知道她永远不会忘记陪她看过莲花的人,那个人不只带她看了莲花,还让她成为莲子里那一条细长的莲心,十几年后还饮着自己生命的苦汁。
冰冻玫瑰
他认识一个长辈,五十余岁的人了,看起来像刚三十岁的少妇,她的脸上还有少妇一样光灿的神采,由于善于保养的关系,她的身材还维持着可能在他还没有出生以前她就保有的身材。
每次去看她的时候,他就真正知道,时间和岁月并不是多么可怕的东西,总还有抗衡的余地。她是战胜了时间——至少,是和时间拔河,而后来的二十年并没有失去。
她独自居住在一栋巨大的房子里,他每次去,看她坐在窗口,阳光从她脸上抚过,觉得她真是有一种不可言喻的美,不只她的脸美丽一如少妇,眼睛也格外有闪亮的光华,只是她微微布着皱纹的唇角有一种智慧,是少妇不可能有的,虽然他并不明白那是何等的智慧。
她常常请他去谈艺术,喝着她从国外带回来的伏特加酒,那酒看起来清淡如水,饮着,微微有一种苦意,喝入腹中则浓浓地烧炙起来,可以感觉它在血管中流动的速度。他是善饮的人,因此总是劝她少量地饮,但她饮了酒以后却生出一种连少妇都不能有的明媚,一如少女,谈着她对人生未来的期待,她还没有完成的艺术之梦,她对情爱的憧憬。听的时候总令他忘记她的年纪,深深地为未来的美而感动不已。
有一天清晨,他去探望她,路过一家花店,看到红色的玫瑰开得正盛,就挑了九十九朵玫瑰去送给她,对她说:“青春长久。”她接过玫瑰后默然不语,把它们插在一个巨大的盆子里。然后他们坐在玫瑰花边,她涌出明亮的泪水,对他说:“已经有十年,没有人送过我玫瑰花了。”
她流着泪,说起了她的一生,三次失败的婚姻,十余次还可以记忆的爱情,以及数千个寂寞凄清的异国之夜,说到最后,她幽幽地说:“我的大儿子正好和你同年,看到你,我总是想起自己的孩子。”
他陪着她饮完一整瓶伏特加酒,自己的脸上爬满了泪痕,他们相拥痛哭,她拍着他的肩说:“孩子,不要哭,孩子,不要哭……”声音喃喃,犹如清晨破窗而入的阳光。
她擦干泪水,微笑着对他说:“青春不是玫瑰,青春是伏特加酒,看起来不怎么样,喝光的时候,才知道它的后劲蛮强的。你是送我玫瑰花的孩子,我会永远纪念着你。”她醉了,靠在窗口睡着了,他不敢惊动她,看着她泪痕犹湿的侧脸,好像自己已经陪着她,从她的幼年时代,一齐经历了一个大时代的变乱,还有无数充满了美丽和哀愁的故事。她像他的母亲一样,带他走过了一个巨大的园林,看到许多尚未愈合的伤口,那些伤口,他们认识五年,她从来没有说过,仅仅像一束玫瑰花,每一朵都有一个故事。隔了一个星期,他去看她。她进屋去端出来一盆玫瑰,是他送给她的,却还新鲜如昔,花瓣上还有初摘时一样的水珠,她说:“你看,你带来的玫瑰还没有谢哩!”他惊奇地说:“呀!没有玫瑰能维持这么久。”
“我把它冰在冰箱里,在冰箱里的玫瑰可以活两个星期以上。”她微笑着说,“你看我的时候,是不是觉得我永远不会老?不是的,我只是冰冻起来,把我的青春和爱情冰冻起来,让它不至于变化,但是再长就不行了,在冰箱里的玫瑰,放久了,也会谢的。”
那一刻,他才体会到她真是老了,一个年轻的少女不会有把玫瑰冰冻起来的心思,那样无奈,那样绝望。
她似乎猜中他的心思,对他说:“其实,我最后的岁月是这样准备着:我还要轰轰烈烈地爱一次。我少女的时候曾爱过,但不知道怎么去爱,后来我知道了怎么去爱,我已经过了中年。现在如果我有一次新的爱情,我会全心全意地,把整个人生奉献出去,当这个心愿完成的时候,我一定会在一夜间死去。中年人真心地去爱是会耗尽心力的,就像一株竹子,每一株竹子一生只准备开一次花,年轻的时候,竹子不知道怎么开花,等到它会开花的时候就一次怒放,开完花就死去了。”
他们谈到了爱情,她的结论是这样简单:“一个人一生真正的爱只有一次,我觉得我的那一次还没有到来。”
他终于知道她为什么总也不老的原因,那是她把二十年的青春冰冻起来,准备着最后一次的殉情,所以她不会老。他知道:她在他的心里是永远不会老的。
后来她出国了,他路过她的住家附近时,总是为她祈祷,为青春与爱的不死祈祷。想念她时就记起她说的:“一朵昙花只开三小时,但人人记得它的美;一片野花开了一生,却没有人知道它们,宁可做清夜里教人等待的昙花,不要做白日寂寞死去的野花。”
三、温一壶月光下酒
煮雪如果真有其事,别的东西也可以留下,我们可以用一个空瓶把今夜的桂花香装起,等桂花谢了,秋天过去,再打开瓶盖,细细品尝。
把初恋的温馨用一个精致的琉璃盒子盛装,等到青春过尽垂垂老矣的时候,掀开盒盖,扑面一股热流,足以使我们老怀堪慰。
这其中还有许多意想不到的情趣,譬如将月光装在酒壶里,用文火一起温喝……此中有真意,乃是酒仙的境界。
有一次与朋友住在狮头山,每天黄昏时候在刻着“即心是佛”的大石头下开怀痛饮,常喝到月色满布才回到和尚庙睡觉,过着神仙一样的生活。最后一天我们都喝得有点醉了,携着酒壶下山,走到山下时顿觉胸中都是山香云气,酒气不知道跑到何方,才知道喝酒原有这样的境界。
有时候抽象的事物也可以让我们感知,有时候实体的事物也能转眼化为无形,岁月当是明证,我们活的时候真正感觉到自己是存在的,岁月的脚步一走过,转眼便如云烟无形。但是,这些消逝于无形的往事,却可以拿下酒,酒后便会浮现出。
喝酒是有哲学的,准备许多下酒菜,喝得杯盘狼藉是 下乘的喝法;几粒花生米和盘豆腐干,和三五好友天南地北是中乘的喝法;一个人独斟自酌,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是上乘的喝法。
关于上乘的喝法,春天的时候可以面对满园怒放的杜鹃细饮五加皮;夏天的时候,在满树狂花中痛饮啤酒;秋日薄暮,用菊花煮竹叶青,人与海棠俱醉;冬寒时节则面对篱笆间的忍冬花,用腊梅温一壶大曲。这种种,就到了无物不可下酒的境界。
当然,诗词也可以下酒。
俞文豹在《历代诗余引吹剑录》谈到一个故事,提到苏东坡有一次在玉堂日,有一幕士善歌,东坡因问曰:“我词何如柳七(即柳永)?”幕士对曰:“柳郎中词,只合十七八女郎,执红牙板,歌‘杨柳岸,晓风残月’。学士词,须关西大汉、铜琵琶、铁棹板,唱‘大江东去’。”东坡为之绝倒。
这个故事也能引用到饮酒上,喝淡酒的时候,宜读李清照;喝甜酒时,宜读柳永;喝烈酒则大歌东坡词。其他如辛弃疾,应饮高梁小口;读放翁,应大口喝大曲;读李后主,要用马祖老酒煮姜汁到出怨苦味时最好;至于陶渊明、李太白则浓淡皆宜,狂饮细品皆可。
喝纯酒自然有真味,但酒中别掺物事也自有情趣。范成大在《骏鸾录》里提到:“番禺人作心字香,用素茉莉未开者,着净器,薄劈沉香,层层相间封,日一易,不待花蔫,花过香成。”我想,应做茉莉心香的法门也是掺酒的法门,有时不必直掺,斯能有纯酒的真味,也有纯酒所无的余香。我有一位朋友善做葡萄酒,酿酒时以秋天桂花围塞,酒成之际,桂香袅袅,直似天品。
我们读唐宋诗词,乃知饮酒不是容易的事,遥想李白当看斗酒诗百篇,气势如奔雷,作诗则如长鲸吸百川,可以知道这年头饮酒的人实在没有气魄。现代人饮酒讲格调,不讲诗酒。袁枚在《随园诗话》里提过杨诚斋 的话:“从天分低拙之人,好谈格调,而不解风趣,何也?格调是空架子,有腔口易描,风趣专写性灵,非天才不辨。”在秦楼酒馆饮酒作乐,这是格调,能把去年的月光温到今年才下酒,这是风趣,也是性灵,其中是有几分天分的。
《维摩经》里有一段天女散花的记载,正是菩萨为总经弟子讲经的时候,天女出现了,在菩萨与弟子之间遍洒鲜花,散布在菩萨身上的花全落在地上,散布在弟子身上的花却像粘黏那样粘在他们身上,弟子们不好意思,用神力想使它掉落也不掉落。仙女说:“观诸菩萨花不着者,已断一切分别想故。譬如,人畏时,非人得其便。如是弟子畏生敌死,色、声、香、味,触得其便也。已离畏者,一切五欲皆无能为也。结习未尽,花着身耳。结习尽者,花不着也。”
这也是非关格调,而是性灵。佛家虽然讲究酒、色、财、气四大皆空,我却觉得,喝酒到处几可达佛家境界,试问,若能忍把浮名,换作浅酌低唱,即使天女散花也不能着身,荣辱皆忘,前尘往事化成一缕轻烟,尽成因果,不正是佛家所谓苦修深修的境界吗?
四、求好
有好多人喜欢讲生活品质,他们认为花的钱多,花得起钱就是生活品质了。于是,有愈来愈多的人,在吃饭时一掷万金,在置衣时一掷万金,拼命地挥霍金钱,当我们问他为什么要如此,他的答案是理直气壮——“为了追求生活品质!为了讲究生活品质!”
生活?品质?这两样东西到底意味着什么呢?
如果说有钱能满足许多的物质条件就叫生活品质,是不 是所有的富人都有生活品质,而穷人就没有生活品质呢?如果说受教育就会有生活品质,是不是所有的大学生都有生活品质,没有受过教育的人就没有生活品质呢?如果说都市才有生活品质,是不是所有乡下人就没有生活品质?是不是所有的都市人都有生活品质呢?
答案都是否定的,可见生活品质并不是某一阶层、某一地区、或甚至某一时代的专利。古人也可以有生活品质,穷人、乡下人、工匠、农夫都可以有生活品质。因为,生活品质是一种求好的精神,是在一个有限的条件下寻求该条件最好的风格与方式。
工匠把一张桌子椅子做到最完善而无懈可击的地步,是生活品质。农夫把稻田中的稻子种成最好的收成,是生活品质。穷人买一馒头果腹,知道同样的五块钱在何处可以买到最好品质的馒头,是生活品质。家庭主妇买一块豆腐,花最便宜的钱买到最好的豆腐,是生活品质。
整个社会都能摒弃那不良的东西,寻求最好的可能,这个社会就有生活品质了。因此,我们对生活品质最大的忧虑,并不是小部分人的品味不良,而是大部分人失去求好的精神了。
一个失去求好精神的社会,往往使人误以为摆阔、奢靡、消费就是生活品质,逐渐失去了 生活品质的实相。进而使人失去了对生活品质的判断力,只好追逐品牌,用有名的香水、服装、皮鞋以至名建筑师盖的房子,来肯定自我的生活品质,这是为什么现代社会名牌泛滥的原因。
有钱人从头到脚,从房子到汽车,从音响到电视用的都是名牌,那些名牌多得让人忘记了自己的名字。
一般人欣羡之余,心生卑屈,以为那是生活品质,于是想尽方法不择手段去追求,甚至弄到心力交瘁的地步。君不见被警察抓到的大流氓乃至小妓女,戴劳力士,开进口车,全身都是名牌吗?
真正的生活品质,是回到自我,清楚衡量自己的能力与条件,在有限的条件下追求最好的事物与生活。再进一步,生活品质是长久培养求好的精神,因而有自信、有丰富的心胸世界;在外,有敏感直觉找到生活中最好的东西;在内,则能居陋巷而依然能创造愉快多元的心灵空间。
生活品质就是如此简单;它不是从与别人比较中来的,而是自己人格与风格求好精神的表现。
五、和时间赛跑
读小学的时候,我的外祖母去世了。外祖母生前最疼爱我。我无法排除自己的忧伤,每天在学校的操场上一圈一圈地跑着,跑得累倒在地上,扑在草坪上痛哭。
那哀痛的日子持续了很久,爸爸妈妈也不知道如何安慰我。他们知道与其欺骗我说外祖母睡着了,还不如对我说实话:外祖母永远不会回来了。
“什么是永远不会回来了呢?”我问。
“所有时间里的事物,都永远不会回来了。你的昨天过去了,它就永远变成昨天,你再也不能回到昨天了。爸爸以前和你一样小,现在再也不能回到你这么小的童年了。有一天你会长大,你也会像外祖母一样老,有一天你度过了你的所有时间,也会像外祖母永远不能回来了。”爸爸说。
爸爸等于给我一个谜语,这谜语比课本上的“日历挂在墙壁,一天撕去一页,使我心里着急”和“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还让我感到可怕;也比作文本上的“光阴似箭,日月如梭”更让我觉得有一种说不出的滋味。
以后,我每天放学回家,在庭院时看着太阳一寸一寸地沉进了山头,就知道一天真的过完了。虽然明天还会有新的太阳,但永远不会有今天的太阳了。
我看到鸟儿飞到天空,它们飞得多快呀。明天它们再飞过同样的路线,也永远不是今天了。或许明天再飞过这条路线,不是老鸟,而是小鸟了。
时间过的飞快,使我的小心眼里不只是着急,还有悲伤。有一天我放学回家,看到太阳快落山了,就下决心说:“我要比太阳更快回家。”我狂奔回去,站在庭院里喘气的时候,看到太阳还露着半边脸,我高兴地跳起来。那一天我跑赢了太阳。以后我常做这样的游戏,有时和太阳赛跑,有时和西北风比赛,有时一个暑假的作业,我十天就做完了。那时我三年级,常把哥哥五年级的作业拿来做。每一次比赛胜过时间,我就快乐得不知道怎么形容。
后来的二十年里,我因此受益无穷。虽然我知道人永远跑不过时间,但是可以比原来跑快一步,如果加把劲,有时可以快好几步。那几步虽然很小很小,用途却很大很大。
如果将来我有什么要教给我的孩子,我会告诉他:假若你一直和时间赛跑,你就可以成功。
六、白雪少年
小学时代使用的一本国语字典,被母亲细心地保存了十几年,最近才从母亲的红木书柜里找到。那本字典被小时候粗心的手指扯掉了许多页,大概是拿去折纸船或飞机了,现在怎么回想都记不起来,由于有那样的残缺,更使我感觉到一种任性的温暖。
更惊奇的发现是,在翻阅这本字典时,找到一张已经变了颜色的“白雪公主泡泡糖”的包装纸,那是一张长条的鲜黄色纸,上面用细线印了一个白雪公主的面相。如今看起来,公主的图样已经有一点粗糙简陋了。至于如何会将白雪公主泡泡糖的包装纸夹在字典里,更是无从回忆。
到底是在上国语课时偷偷吃泡泡糖夹进去的?是夜晚在家里温书吃泡泡糖夹进去的?还是有意保存了这张包装纸呢?翻遍国语字典也找不到答案。记忆仿佛自时空遁去,渺无痕迹了。
唯一记得的倒是那一种旧时乡间十分流行的泡泡糖,是粉红色长方形十分粗大的一块,一块五毛钱。对于长在乡间的小孩子,那时的五毛钱非常昂贵,是两天的零用钱,常常要咬紧牙根才买来一块,一嚼就是一整天,吃饭的时候把它吐在玻璃纸上包起,等吃过饭再放到口里嚼。
父亲看到我们那么不舍得一块泡泡糖,常生气地说:“那泡泡糖是用脚踏车坏掉的轮胎做成的,还嚼得那么带劲!”记得我还傻气地问过父亲:“是用脚踏车轮做的?怪不得那么贵!”惹得全家人笑得喷饭。
说是“白雪公主泡泡糖”,应该是可以吹出很大气泡的,却不尽然。吃那泡泡糖多少靠运气,记得能吹出气泡的大概五块里才有一块,许多是硬到吹弹不动,更多的是嚼起来不能结成固体,弄得一嘴糖沫,赶紧吐掉,坐着伤心半天。我手里的这一张可能是一块能吹出大气泡的包装纸,否则怎么会小心翼翼地拿来做纪念呢?
长大以后,再也没有在店里看过“白雪公主泡泡糖”,都是细致而包装精美的口香糖。每一片都能嚼成形,每一片都能吹出气泡,反而没有像幼年一样能体会到买泡泡糖靠运气的心情。偶尔看到口香糖,还会想起童年,想起嚼“白雪公主”的滋味,但也总是一闪即逝,了无踪迹。直到看到国语字典中的包装纸,才坐下来顶认真地想起白雪公主泡泡糖的种种。
那一本母亲珍藏十几年的国语字典,薄薄的一本,里面缺页的缺页、涂抹的涂抹,对我已经毫无用处,只剩下纪念的价值。那一张泡泡糖的包装纸,整整齐齐,毫无毁损,却包藏了一段十分快乐的记忆,使我想起如白雪一样无瑕的少年岁月,因为它那样白,那样纯净,几乎所有的事物都可以涵容。
那些岁月虽在我们的流年中消逝,但借着非常微小的事物,往往一勾就是一大片,仿佛是草原里的小红花,先是看到了那朵红花,然后发现了一整片大草原,红花可能凋落,而草原却成为一个大的背景,我们就在那背景里成长起来。
那朵红花不只是“白雪公主泡泡糖”,可能是深夜里巷底按摩人的幽长的笛声,可能是收破铜烂铁老人沙哑的叫声,也可能是夏天里卖冰淇淋小贩的喇叭声……有一回我重读小学时看过的《少年维特之烦恼》,书里就曾夹着用歪扭字体写成的纸片,只有七个字:“多么可怜的维特!”其实当时我哪里知道歌德,只是那七个字,让我童年伏案的身影整个显露出来,那身影可能和维特是一样纯情的。
有时候我不免后悔童年留下的资料太少,常想:“早知道,我不会把所有的笔记簿都卖给收破烂的老人。”可是如果早知道,我就不是纯净如白雪的少年,而是一个多虑的少年了。那么丰富的资料原也不宜留录下来,只宜在记忆里沉潜,在雪泥中找到鸿爪,或者从鸿爪体会那一片雪。这样想时,我就特别感恩母亲。因为在我无知的岁月里,她比我更珍视我所拥有过的童年,在她的照相簿里,甚至还有我穿开裆裤的照片。那时的我,只有父母有记忆,对我是完全茫然了,就像我虽拥有白雪公主泡泡糖的包装纸,那块糖已完全消失,只留下一点甜意——那甜意竟也有赖母亲爱的保存。
七、鸳鸯香炉
一对瓷器做成的鸳鸯,一只朝东,一只向西,小巧灵动,仿佛刚刚在天涯的一角交会,各自轻轻拍着羽翼,错着身,从水面无声划过。
这一对鸳鸯关在南京东路一家宝石店中金光闪烁的橱窗一角,它鲜艳的色彩比珊瑚宝石翡翠还要灿亮,但是由于它的游姿那样平和安静,竟仿若它和人间全然无涉,一直要往远方无止尽的游去。
再往内望去,宝石店里供着一个小小的神案,上书天地君亲师五个大字,晨香还未烧尽,烟香镣绕,我站在橱窗前不禁痴了,好像鸳鸯带领我,顺着烟香的纹路游到我童年的梦境里去。
记得我还未识字以前,祖厅神案上就摆了一对鸳鸯,是瓷器做成的檀香炉,终年氤氲着一楼香烟,在厅堂里绕来绕去,檀香的气味仿佛可以勾起人沉深平和的心胸世界,即使是一个小小孩儿也被吸引得意兴飘飞。我常和兄弟们在厅堂中嬉戏,每当我跑过香炉前,闻到檀香之气,总会不自觉地出了神,呆呆看那一缕轻淡但不绝的香烟。
尤其是冬天,一缕直直飘上的烟,不仅是香,甚至也是温暖的象征。有时候一家人不说什么,夜里围坐在香炉前面,情感好像交融在炉中,并且烧出一股淡淡的香气了。它比神案上插香的炉子让我更深切感受到一种无名的温暖。
最喜欢夏日夜晚,我们围坐听老祖父说故事,祖父总是先慢条斯理地燃了那个鸳鸯香炉,然后坐在他的藤摇椅中,说起那些还流动血泪声香的感人故事。我们依在祖父膝前张开好奇的眼眸,倾听祖先依旧动人的足音响动,愈到星空夜静,香炉的烟就直直升到屋梁,绕着屋梁飘到庭前来,一丝一丝,萤火虫都被吸引来,香烟就像点着萤火虫尾部的光亮,一盏盏微弱的灯火四散飞升,点亮了满天的向往。
有时候是秋色萧瑟,空气中有一种透明的凉,秋叶正红,鸳鸯香炉的烟柔软得似蛇一样升起,烟用小小的手推开寒凉的秋夜,推出一扇温暖的天空。从潇湘的后院看去,几乎能看见那一对鸳鸯依偎着的身影。
那一对鸳鸯香炉的造型十分奇妙,雌雄的腹部连在一起,雄的稍前,雌的在后。雌鸳鸯是铁灰一样的褐色,翅膀是绀青色,腹部是白底有褐色的浓斑,像褐色的碎花开在严冬的冰雪之上,它圆形的小头颅微缩着,斜依在雄鸳鸯的肩膀上。
雄鸳鸯和雌鸳鸯完全不同,它的头高高仰起,头上有冠,冠上是赤铜色的长毛,两边彩色斑谰的翅翼高高翘起,像一个两面夹着盾牌的武士。它的背部更是美丽,红的、绿的、黄的、白的、紫的全开在一处,仿佛春天里怒放的花园,它的红嘴是龙吐珠,黑眼是一朵黑色的玫瑰,腹部微芒的白点是满天星。
那一对相偎相依的鸳鸯,一起栖息在一片晶莹翠绿的大荷叶上。
鸳鸯香炉的腹部相通,背部各有一个小小的圆洞,当檀香的烟从它们背部冒出的时候,外表上看像是各自焚烧,事实上腹与腹间互相感应。我最常玩的一种游戏,就是在雄鸳鸯身上烧了檀香,然后把雄鸳鸯的背部盖起来,烟与香气就会从雌鸳鸯的背部升起;如果在雌鸳鸯的身上烧檀香,盖住背部,香烟则从雄鸳鸯的背上升起来;如果把两边都盖住,它们就像约好的一样,一瞬间,檀香就在腹中灭熄了。
倘若两边都不盖,只要点着一只,烟就会均匀的冒出,它们各生一缕烟,升到中途慢慢氤氲在一起,到屋顶时已经分不开了,交缠的烟在风中弯弯曲曲,如同合唱着一首有节奏的歌。
鸳鸯香炉的记忆,是我童年的最初,经过时间的洗涤愈久,形象愈是晶明,它几乎可以说是我对情感和艺术向往的最初。鸳鸯香炉不知道出于哪一位匠人之手,后来被祖父购得,它的颜色造型之美让我明白体会到中国民间艺术之美;虽是一个平凡的物件,却有一颗生动灵巧的匠人心灵在其中游动,使香炉经过百年都还是活的一般。民间艺术之美总是平凡中见真性,在平和的贞静里历百年还能给我们新的启示。
关于情感的向往,我曾问过祖父,为什么鸳鸯香炉要腹部相连?祖父说:
鸳鸯没有单只的。鸳鸯是中国人对夫妻的形容。夫妻就像这对香炉,表面各自独立,腹中却有一点心意相通,这种相通,在点了火的时候最容易看出来。
我家的鸳鸯香炉每日都有几次火焚的经验,每经一次燃烧,那一对鸳鸯就好像靠得更紧。我想,如果香炉在天际如烽火,火的悲壮也不足以使它们殉情,因为它们的精神和象征立于无限的视野,永远不会畏怯,在火炼中,也永不消逝。比翼鸟飞久了,总会往不同的方向飞,连理校老了,也只好在枝桠上无聊的对答。鸳鸯香炉不同,因为有火,它们不老。
稍稍长大后,我识字了,识字以后就无法抑制自己的想像力飞奔,常常从一个字一个词句中飞腾出来,去找新的意义。“鸳鸯香炉”四字就使我想像力飞奔,觉得用“鸳鸯”比喻夫妻真是再恰当不过,“鸳”的上面是“怨”,“鸯”的上面是“央”。
“怨”是又恨又叹的意思,有许多抱怨的时刻,有很多无可奈何的时刻,甚至也有很多苦痛无处诉的时刻。“央”是求的意思,是诗经中说的“和铃央央”的和声,是有求有报的意思,有许多互相需要的时刻,有许多互相依赖的时刻,甚至也有很多互相怜惜求爱的时刻。
夫妻生活是一个有颜色、有生息、有动静的世界,在我的认知里,夫妻的世界几乎没有无怨无尤幸福无边的例子,因此,要在“怨”与“央”间找到平衡,才能是永世不移的鸳鸯。鸳鸯香炉的腹部相通是一道伤口,夫妻的伤口几乎只有一种药,这药就是温柔,“怨”也温柔,“央”也温柔。
所有的夫妻都曾经拥抱过、热爱过、深情过,为什么有许多到最后分飞东西,或者郁郁而终呢?爱的诺言开花了,虽然不一定结果,但是每年都开了更多的花,用来唤醒刚坠入爱河的新芽,鸳鸯香炉是一种未名的爱,不用声名,千万种爱都升自胸腹中柔柔的一缕烟。把鸳鸯从水面上提升到情感的诠释,就像鸳鸯香炉虽然沉重,它的烟却总是往上飞升,或许能给我们一些新的启示吧!
至于“香炉”,我感觉所有的夫妻最后都要迈人“共守一炉香”的境界,久了就不只是爱,而是亲情。任何婚姻的最后,热情总会消褪,就像宗教的热诚最后会平淡到只剩下虔敬;最后的象征是“一炉香”,在空阔平朗的生活中缓缓燃烧,那升起的烟,我们逼近时可以体贴地感觉,我们站远了,还有温暖。
我曾在万华的小巷中看过一对看守寺庙的老夫妇,他们的工作很简单,就是在晨昏时上一炷香,以及打扫那一间被岁月剥蚀的小端。我去的时候,他们总是无言,轻轻的动作,任阳光一寸一寸移到神案之前,等到他们工作完后,总是相携着手,慢慢左拐右弯地消失在小巷的尽头。
我曾在信义路附近的巷子口,看过一对捡拾破烂的中年夫妻,丈夫吃力地踩着一辆三轮板车,口中还叫着收破烂特有的语言,妻子经过每家门口,把人们弃置的空罐酒瓶、残旧书报一一丢到板车上,到巷口时,妻子跳到板车后座,熟练安稳的坐着,露出做完工作欣慰的微笑,丈夫也突然吹起口哨来了。
我曾在通化街的小面摊上,仔细地观察一对卖牛肉面的少年夫妻;文夫总是自信地在热气腾腾的锅边下面条,妻子则一边招呼客人,一边清洁桌椅,一边还要蹲下腰来洗涤油污的碗碟。在卖面的空档,他们急急地共吃一碗面,妻子一径地把肉夹给丈夫,他们那样自若,那样无畏地生活着。
我也曾在南澳乡的山中,看到一对刚做完香菇烘焙工作的山地夫妻,依偎的共坐在一块大石上,谈着今年的耕耘与收成,谈着生活里最细微的事,一任顽皮的孩童丢石头把他们身后的鸟雀惊飞而浑然不觉。
我更曾在嘉义县内一个大户人家的后院里,看到一位须发俱白的老先生,爬到一棵莲雾树上摘莲雾,他年迈的妻子围着布兜站在莲雾树下接莲雾,他们的笑声那样年少,连围墙外都听得清明。他们不能说明什么,他们说明的是一炉燃烧了很久的香还会有它的温暖,那香炉的烟虽弱,却有力量,它顺着岁月之流可以飘进任何一扇敞开的门窗。每当我看到这样的景象,总是站得远远的仔细听,香炉的烟声传来,其中好像有瀑布奔流的响声,越过高山,流过大河,在我的胸腹间奔湍。如果没有这些生活平凡的动作,恐怕也难以印证情爱可以长久吧!
童年的鸳鸯香炉,经过几次家族的搬迁,已经不知流落到什么地方,或者在另一个少年家里的神案上,再要找到一个同样的香炉恐怕永得可得,但是它的造形、色泽,以及在荷叶上栖息的姿势,却为时日久还是鲜锐无比。每当在情感挫折生活困顿之际,我总是循着时间的河流回到岁月深处去找那一盏鸳鸯香炉,它是情爱最美丽的一个鲜红落款,情爱画成一张重重叠叠交缠不清的水墨画,水墨最深的山中洒下一条清明的瀑布,瀑布流到无止尽地方是香炉美丽明晰的章子。
鸳鸯香炉好像暗夜中的一盏灯,使我童年对情感的认知乍见光明,在人世的幽晦中带来前进的力量,使我即使只在南京东路宝石店橱窗中,看到一对普通的鸳鸯瓷器都要怅然良久。就像坐在一个黑忽忽的房子里,第一盏点着的灯最明亮,最能感受明与暗的分野,后来即使有再多的灯,总不如第一盏那样,让我们长记不熄;坐在长廊尽处,纵使太阳和星月都冷了,群山草木都衰尽了,香炉的微光还在记忆的最初,在任何可见和不可知的角落,温暖的燃烧着。
八、桃花心木
乡下老家屋旁,有一块非常大的空地,租给人家种桃花心木的树苗。
桃花心木是一种特别的树,树形优美,高大而笔直,从前老家林场种了许多,已长成几丈高的一片树林。所以当我看到桃花心木仅及膝盖的树苗,有点儿难以相信自己的眼睛。
种桃花心木苗的是一个个子很高的人,他弯腰种树的时候,感觉就像插秧一样。
树苗种下以后,他常来浇水。奇怪的是,他来得并没有规律,有时隔三天,有时隔五天,有时十几天才来一次;浇水的量也不一定,有时浇得多,有时浇得少。
我住在乡下时,天天都会在桃花心木苗旁的小路上散步,种树苗的人偶尔会来家里喝茶。他有时早上来,有时下午来,时间也不一定。
我越来越感到奇怪。
更奇怪的是,桃花心木苗有时莫名其妙地枯萎了。所以,他来的时候总会带几株树苗来补种。
我起先以为他太懒,有时隔那么久才给树浇水。
但是,懒人怎么知道有几棵树会枯萎呢?
后来我以为他太忙,才会做什么事都不按规律。但是,忙人怎么可能做事那么从从容容?
我忍不住问他:到底应该什么时间来?多久浇一次水?桃花心木为什么无缘无故会枯萎?如果你每天来浇水,桃花心木苗该不会枯萎吧?
种树的人笑了,他说:“种树不是种菜或种稻子,种树是百年的基业,不像青菜几个星期就可以收成。所以,树木自己要学会在土里找水源。我浇水只是模仿老天下雨,老天下雨是算不准的,它几天下一次?上午或下午?一次下多少?如果无法在这种不确定中汲水生长,树苗自然就枯萎了。但是,在不确定中找到水源、拼命扎根的树,长成百年的大树就不成问题了。”
种树人语重心长地说:“如果我每天都来浇水,每天定时浇一定的量,树苗就会养成依赖的心,根就会浮在地表上,无法深入地下,一旦我停止浇水,树苗会枯萎得更多。幸而存活的树苗,遇到狂风暴雨,也会一吹就倒。”
种树人的一番话,使我非常感动。不只是树,人也是一样,在不确定中生活的人,能比较经得起生活的考验,会锻炼出一颗独立自主的心。在不确定中,就能学会把很少的养分转化为巨大的能量,努力生长。
现在,窗前的桃花心木苗已经长得与屋顶一般高,是那么优雅自在,显示出勃勃生机。
种树的人不再来了,桃花心木也不会枯萎了。
九、红心番薯
幼年时,一次我和内陆的小孩子吵架,他们骂:“番薯呀!番薯!”我们就回骂:“老芋呀!老芋!”对这两个名词我是疑惑的,回家询问了父亲。他打开一张老旧的地图,指着台湾说:“台湾的样子真是像极了红心的番薯,你们是这番薯的子弟呀!”我指着内陆说:“那,这大陆的形状就是一个大芋头了,所以内陆人是芋仔的子弟?”父亲大笑起来,抚着我的头说:“憨囝仔,我们也是内陆来的,只是来得比较早而已。”
然后他用笔从我们遥远的北方故乡有力地画下来,牵连到所居的台湾南部。我第一次认识到,芋头与番薯原来是极其相似的植物,并不是我们想象中那么判然有别的;也第一次知道,原来在东北会落雪的故乡,也遍生着红心的番薯!
在我居住的地方,巷口本来有一位卖糖番薯的老人,那些番薯长得很细小,却总像记录着什么心底的珍藏。有时我向老人买一个番薯,散步回来时一边吃着,那蜜一样的滋味进了腹中,却有一点酸苦,因为老人的脸总使我想起在烽烟奔走过的风霜。
老人是离乱中幸存的老兵,家乡在山东偏远的小县份。有一回我们为了地瓜问题争辩起来,老人坚持台湾的红心番薯如何也比不上他家乡的红瓤地瓜,他的理由是:“台湾多雨水,地瓜哪有俺家乡的甜?俺家乡的地瓜真是甜得像蜜的!”老人说话的神情好像当时他已回到家乡,站在地瓜田里。看着他的神情,我乃真正知道,番薯虽然卑微,它却连结着乡愁的土地,永远在相思的天地吐露新芽。
父亲种的番薯收成后送了一大袋给我,放了许久,我突然想起巷口卖糖番薯的老人,便提去巷口送他,没想到老人因少有人吃地瓜而改行卖牛肉面了。我无奈地提番薯回家,把袋子丢在地上,一个番薯从袋口跳出来,破了,露出其中的鲜红血肉。这些无知的番薯,为何经过三十年,心还是红的!不肯改一点颜色?
老人和父亲生长在不同背景的同一个年代,他们在颠沛流离的大时代里,只是渺小而微不足道的人,可能只有那破了皮的红心番薯才能记录他们心里的颜色;那颜色如清晨的番薯花,曾经以卑微的累累球根互相拥抱、互相温暖,他们之所以能卑微地活过人世的烽火,是因为在心底的深处有着故乡的骄傲。
我十岁时,父亲首次带我到都市来,行经一片工地,父亲在堆置的砖块缝中,一眼就辨认出几片番薯叶子。我们循着叶子的茎络,终于找到一株几乎被完全掩埋的根,父亲说:“你看看这番薯,根上只要有土,它就可以长出来。”如今我细想起来,那一株被埋在建筑工地的番薯,是有着逃难的身世,由于它的脚在泥土上,苦难也无法掩埋它。比起我种在高楼阳台的花盆中的番薯,它有着另外的命运和不同的幸福,就像我们远离了百年的战乱,住在看起来隐密而安全的大楼里,却有了失去泥土的悲哀。
星空夜静,我站在阳台上仔细端凝盆中的红心番薯,发现它吸收了夜的露水,在细瘦的叶片上,片片冒出了水珠,每一片叶都沉默地小心地呼吸着。那时,我几乎听到了一个有泥土的大时代,上一代人的狂歌与低吟都埋在那小小的花盆,只有静夜的敏感才能听见。
十、生命的化妆
我认识一位化妆师。她是真正懂得化妆,而又以化妆闻名的。
对于这生活在与我完全不同领域的人,使我增添了几分好奇,因为在我的印象里,化妆再有学问,也只是在皮相上用功,实在不是有智慧的人所应追求的。
因此,我实在忍不住问她:“你研究化妆这么多年,到底什么样的人才算会化妆?化妆的最高境界到底是什么?”
对于这样的问题,这位年华已逐渐老去的化妆师露出一个深深的微笑。她说:“化妆的最高境界可以用两个字形容,就是‘自然’,最高明的化妆术,是经过非常考究的化妆,让人家看起来好像没有化过妆一样,并且这化出来的妆与主人的身分匹配,能自然表现那个人的个性与气质。次级的化妆是把人突显出来,让她醒目,引起众人的注意。拙劣的化妆是一站出来别人就发现她化了很浓的妆,而这层妆是为了掩盖自己的缺点或年龄的。最坏的一种化妆,是化过妆以后扭曲了自己的个性,又失去了五官的协调,例如小眼睛的人竟化了浓眉,大脸蛋的人竟化了白脸,阔嘴的人竟化了红唇……”没有想到,化妆的最高境界竟是无妆,竟是自然,这可使我刮目相看了。
化妆师看我听得出神,继续说:“这不就像你们写文章一样?拙劣的文章常常是词句的堆砌,扭曲了作者的个性。好一点的文章是光芒四射,吸引了人的视线,但别人知道你是在写文章。最好的文章,是作家自然的流露,他不堆砌,读的时候不觉得是在读文章,而是在读一个生命。”
多么有智慧的人呀!可是,“到底做化妆的人只是在表皮上做功夫!”我感叹地说。
“不对的,”化妆师说:“化妆只是最末的一个枝节,它能改变的事实很少。深一层的化妆是改变体质,让一个人改变生活方式、睡眠充足、注意运动与营养,这样她的皮肤改善、精神充足,比化妆有效得多。再深一层的化妆是改变气质,多读书、多欣赏艺术、多思考、对生活乐观、对生命有信心、心地善良、关怀别人、自爱而有尊严,这样的人就是不化妆也丑不到哪里去,脸上的化妆只是化妆最后的一件小事。我用三句简单的话来说明,三流的化妆是脸上的化妆,二流的化妆是精神的化妆,一流的化妆是生命的化妆。”
化妆师接着做了这样的结论:“你们写文章的人不也是化妆师吗?三流的文章是文字的化妆,二流的文章是精神的化妆,一流的文章是生命的化妆。这样,你懂化妆了吗?”
我为了这位女性化妆师的智慧而起立向她致敬,深为我最初对化妆师的观点感到惭愧。
告别了化妆师,回家的路上我走在夜黑的地表,有了这样的深刻体悟:这个世界一切的表相都不是独立自存的,一定有它深刻的内在意义,那么,改变表相最好的方法,不是在表相下功夫,一定要从内在里改革。
可惜,在表相上用功的人往往不明白这个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