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谱纲:家谱的总纲,主导内容关键部分。 二、谱牒:记载宗族成员生平信息的档案资料。 三、序:谱或书正式内容前的概括性文章。 四、凡例:谱或书前面说明内容和体例的文字。 五、宗派图:为世系图,即用图表形式将族人按字辈从长到幼顺序列出。 六、古人名;字;号: 1、名:古人出生后由母亲取一乳名为“小名”,三个月后由父亲取名为“大名”,享用一生,不得更改。 2、字:古人年满20岁,有一定学识的可由自己取“字” 3、号:古人年满20岁,有一定学识并有广泛社会影响的可根据自己的志向、爱好,由自己取“号”或他人送“号”(个性名)。名、字、号在家谱或其他文字记载中,可相互交替使用。 七、曰:古人称谓,说的意思。 八、名讳:即古代对已故者或尊长名字的尊称。 九、宗、亲、嫡、况: 1、宗为祖宗先人; 2、亲为血统关系较近的人; 3、嫡为血缘关系较近的外亲; 宗、亲、嫡、况是指以上三种血统血缘关系的概况。 十、血统:因生育,自然形成的直系关系,如:父母、子女兄弟、姊妹。 十一、血缘:血统关系的外系联接;姻缘关系,如:舅甥、姑表兄弟。 十二、“嗣”为续接继承者 十三、“△”为继出者 十四、“▽”为继入者 十五、“失讳”、“佚名”为散失者,或用符号“吕”代替 十六、“!”为因故未续者 十七、“配”为正娶原配者 十八、“继”为再娶者 十九、“纳”为侧室者 二十、“适”为出嫁者 二十一、“聘”为订婚未成婚者 二十二、“赘”为以身就妻者 二十三、“殁”为已故者 二十四、“殇”为未成年身故者 二十五、谥号:古代帝王或高官去世后,根据逝者生前的品德、功绩所给与的荣誉称号。 二十六、“赞”颂扬 二十七、茔:即坟墓。 二十八、女性后代一律入谱牒,名后加注“女”以区分性别。 二十九、出于本族由他人收养、抚育,但尚未归宗的直系子女一律入谱(不加注,不予区别) 三十、已随本族刘姓,并在事实上已明确家庭成员关系的子、女一律入谱(不加注,不予区别) 三十一、“服”的概念。 在家族中体现血缘关系的远近,通常用‘服’来区分。人们普遍认为:一爷子孙没有‘服’,下一辈为一‘服’,再下一辈为二‘服’,再下一辈为三‘服’,一直到第五‘服’。总共八辈,再往下就出五‘服’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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