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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班短暂休息

 hghhphf 2019-01-27

在2018年3月出版的文章“夜班短暂休息改善患者和劳动安全”中,提出夜间短暂休息的好处是减少疲劳,从而提高认知和运动技能,减少错误。作者建议将其付诸实施,并提出了可能出现的一些障碍。其中包括缺乏适当的用具,护士无法离开患者,以及对睡后迟钝的恐惧。但是,例如财务考量和人员配置问题等阻碍大规模实施短暂休息的障碍值得讨论。短暂睡眠时间是否会被视为护士预定休息时间的一部分,是否会同午休时间相交叉,还是会在12小时的值班时间中增加一小时?如果这样,护士会在整个时间内得到补偿吗?此外,考虑到一些护士背靠背的工作,将12小时的班次增加到13小时会减少护士在班次之间的休息时间。另一个需要考虑的方面是人员配备。应该讨论多少护士同时休息以及如何在休息期间重新分配患者,因为其他护士工作量的增加,加上疲劳,可能导致临床工作中的差错。此外,如果最佳休息时间是午夜之后至凌晨4点之前,工作人员的休息时间和轮换时间是根据自我感知的疲劳确定还是由管理人员预先计划好的?夜班期间的短暂休息时间在理论上听起来不错,但实施起来存在很多障碍。实际上,许多医院人员存在人员短缺,护士被迫加班的问题。引入额外的一小时并找到工作人员以安全地照料所有的患者将是非常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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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Girbo女士给了我们进一步阐述一种创新的可接受性和可行性在其成功以及持续实施方面的影响的机会。证据表明,护理专业的流行文化可能会限制夜间短暂休息的接受度,因为疲劳被视为“我们文化的一部分”。因此,在许多医疗机构中,短暂睡眠可能与现有的价值观不相容。尽管如此,我们可以通过短暂休息能够带给护士,最终带给我们服务的患者的益处的支持证据来推动这种文化的改变。这种对话可能成为影响组织重新评估优先事项并制定疲劳管理政策的引爆点。例如,一些中心修改了政策,工作场所不再禁止睡觉;相反,工作人员可以在15分钟的休息时间或30分钟的午休时间内睡觉。也有中心对工作场所进行了调整使其更有利于午睡。这些例子是医院发出信号表明他们重视减轻疲劳以促进工作场所安全。为了可行性,护士需对其人员配置进行评估以确定哪种类型的短暂睡眠在确保患者安全的前提下是切实可行的。例如,在患者病情存在迅速变化或人员配置不足期间,短暂休息可能是不现实的。短暂休息指南的制定应该考虑什么时候和哪些护士能够在休息和午餐之外的时间进行短暂休息。这些问题包括自我报告疲劳,轮班工作(尤其是一段时间的第一班或最后一班),以及长途通勤(特别是在乡村道路上)的护士。一线护士可以与其领导层合作,在基于机构的理事会或人员委员会中制定这些指导方针,这些委员会现在在一些州(例如,康涅狄格州,伊利诺伊州,内华达州,俄亥俄州,俄勒冈州,德克萨斯州,华盛顿州)已经合法。在制定指南之前进行试点是明智的,这样护士就可以直接体验该创新在临床实践中的运行方式。然后,结果可以帮助团队修改临床实践,使其可行的同时仍能产生预期的可观察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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