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合法合规”的劳动合同到底应该怎么签?

 Bausch 2019-01-27

基本案情

赵某是吉林省吉林市人,2008年7月,赵某大学本科毕业后被某贸易有限公司招聘为华南区销售代表在签订合同的时候,贸易公司人事部经理李某告诉赵某,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试用期4个月,试用期工资为每个月1300元,转正后工资为每个月1500元。赵某听后没有异议,当场就签订了劳动合同。

工作一个月后,赵某偶然得知,《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自己的劳动合同中国约定的4个月试用期明显超过法律规定。赵某觉得自己的权益受到了损害,于是找李某交涉,要求公司依法缩短试用期。李某直接拒绝了李某的要求,并声称全公司的员工都是约定4个月的试用期,不可能对赵某一个人例外。

赵某不服,到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要求仲裁机构裁决贸易公司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关于试用期的违法规定。

l 处理结果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经审理认为,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赵某和某贸易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本案中,某贸易公司与赵某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了4个月试用期,已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后来,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调解,某贸易公司最终改变了自己的错误做法,与赵某达成和解协议,双方的试用期变更为2个月。

l 课堂

实践中,用人单位滥用试用期侵犯劳动者权益的现象比较普遍。有人单位通常不管是什么性质,多长期限的工作单位,也不管有没有必要约定试用期,一律约定试用期。只要期限不超过劳动法规定的六个月即可,有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一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其中半年为试用期。有的生产季节性强的用人单位是交试用期与劳动合同期限合二为一,期限一样长。试用期到了,劳动合同也到期了。如此种种为解决这一问题,为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进行了细化,规定了明确的期限要求,这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任何用人单位都不得违反。

从设定试用期的目的来看,试用期是劳动合同约定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互相了解,确定对方是否合法自己的求职条件或者招聘条件的考察期。为了保护劳动者权益,劳动合同的试用期受到了我国劳动法律法规的严格限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试用期不能超越法律规定的范围。具体规定是:

1. 劳动合同期限在3个月以上的,可以约定试用期,也就是说,能够约定试用期的劳动合同期限是3个月;

2. 劳动合同期限为3个月以上不满1年,试用期不超过一个月;

3. 劳动合同期限为3个月以上不满3年,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

4. 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l 律师提醒

很多工作本来不需要过长的试用期,劳动者就能胜任,但有些用人单位动辄就规定试用期三万个月,甚至半年,恶意用足法定使用期限,这就加重了劳动关系的不平衡性,增加了劳动者的职业不确定性和经济负担。在小简身边亲戚朋友的职业生涯中,也遇到过超越法律规定的试用期的情况。这就提醒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特别是劳动者一方在约定试用期时将技术含量的因素考虑进去。对用人单位来说,如果在合理时间内仍然不能判断劳动者是否能胜任工作,就应该承担因此带来的风险。

在小简身边亲戚朋友的职业生涯中,也遇到过超越法律规定的试用期的情况。这就提醒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特别是劳动者一方在约定试用期时将技术含量的因素考虑进去。对用人单位来说,如果在合理时间内仍然不能判断劳动者是否能胜任工作,就应该承担因此带来的风险。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