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用于接骨的中药及其制备方法

 刘雁辉 2019-01-27
专利名称:用于接骨的中药及其制备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中药,特别是一种治疗骨折的中药。
背景技术
中医骨伤学认为,由于直接或间接的暴力损坏及筋肉异常牵拉,造成骨折,骨折发生之后,肢体内部筋骨脉络均损伤,血离筋脉,淤积不散,经络受阻,气血不畅,出现局部淤血肿胀及疼痛。关于骨折的活法,中医学认为“血不活则淤不去,淤不去则骨不能接”。根据这一理论,其治法应为活血化淤。对骨伤患者中丹参、西红花、三七、血竭、麝香等药具有活血化淤,活络痛经作用。自然铜用药时经火煅红大约400度左右,然后米醋淬,反复二、三次,土元骨碎补等药具有接骨续筋作用,诸药配伍成方。在临床上西药及中药治疗骨折,存在着疗程长的缺点。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疗效好,疗程短的治疗骨折的中药。
本发明的用于接骨的中药包括以下组分(重量百分比)丹参(15-18%)、西红花(15-18%)、三七(15-18%)、血竭(15-18%)、自然铜(9-10%)、骨碎补(9-10%)、麝香(1.5-1.8%)、土元(9-10%)以及当归、羊乳、米醋。
制备本发明用于接骨的中药的方法包括以下步骤a)羊乳浸泡土元24小时,取出常温阴干;b)用米醋煅烧自然铜;c)把所说的中药组分混合,粉碎研磨成细粉状,或研成细粉后制成片剂。
本发明的用于接骨的中药具有以下优点1、服药用量少,具有活血化淤,消肿止痛止疼迅速,接骨续筋立应,通筋活络;2、对一般新鲜骨折,包括骨缺损,3-6周可解除外固定功能练习,能很快促进骨折愈合,迅速达到临床愈合标准;3、对于陈旧性骨折愈合和迟延愈合,及术后骨不连接的患者6-9周可解除外固定功能练习,拍片有明显骨痂形成,骨小梁通过有效率98%,治愈率达95%;4、对老年患者伴有动脉硬化、冠心病、脑梗塞、脑溢血、静脉栓塞等具有减轻症状的效果;5、对治疗软组织损伤有明显效果。
本发明的用于接骨的中药对于骨折的治疗,具有疗程短,治愈率高的优势。现以股骨干及股骨胫腓骨骨折为例,根据“实用骨科学”(陆裕朴等主编,人民军医出版社,1998年9月)记载,股骨干骨折愈合期为8-14周,胫腓骨骨折愈合期为8-12周;“中国接骨学”(尚天裕主编,天津科学技术出版社,1996年4月)记载与上述相同;而服用本发明的用于接骨的中药,股骨干骨折愈合期为3-6周,胫腓骨骨折愈合期为4-7周。运动员、武术队员的扭伤、软组织损伤,常规治疗为1-2周,而用本发明的用于接骨的中药为8-24小时。对于采用西医疗法治疗6个月乃至数年以上的骨折不愈的患者,服用本发明的用于接骨的中药也可在8周左右达到临床治愈。
具体实施例方式
1.动物试验用同样年龄的奶山羊6只作为试验对象,分别将其右后胫腓骨中段打骨折,用小夹板外固定好,给其中3只山羊用本发明的用于接骨的中药,每天每只山羊用药1.5克,另外3只山羊不给用药。2周后解开6只山羊的外固定夹板。结果服用本发明用于接骨的中药的3只山羊可站立,并能直立行走,而不用药物的3只山羊不能站立及行走。2.临床治疗实例a)某患者,男,33岁,2000年10月摔倒致右尺骨粉碎性骨折,用石膏外固定,8个月后拍片无明显骨痂形成,表明治疗无效果,2001.6起服用本发明的用于接骨的中药40天,拍片有明显骨痂形成,可进行功能锻炼,至今一切正常。b)某患者,男,16岁,2001年3月25日从高处摔下致左胫腓骨下1/3骨折,在某医院进行牵引治疗5天后服用本发明的用于接骨的中药25天,拍X光片有明显多量骨痂形成,可逐渐下床练习,随访至今小,其下肢功能正常。
权利要求
1.用于接骨的中药,其特征在于,其包括以下组分(重量百分比)丹参(15-18%)、西红花(15-18%)、三七(15-18%)、血竭(15-18%)、自然铜(9-10%)、骨碎补(9-10%)、麝香(1.5-1.8%)、土元(9-10%)以及当归、羊乳、米醋。
2.权利要求1所述用于接骨的中药的制备方法,其特征在于,其包括以下步骤a)用羊乳浸泡土元24小时,取出常温阴干;b)用米醋煅烧自然铜;c)把所说的中药组分混合,粉碎研磨成细粉状,或研成细粉后制成片剂。
全文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治疗骨折的中药,其包括以下组分(重量百分比)丹参(15-18%)、西红花(15-18%)、三七(15-18%)、血竭(15-18%)、自然铜(9-10%)、骨碎补(9-10%)、麝香(1.5-1.8%)、土元(9-10%)以及当归、羊乳、米醋。其制备方法包括以下步骤a)羊乳浸泡土元24小时,取出常温阴干;b)用米醋煅烧自然铜;c)把所说的中药组分混合,粉碎研磨成细粉状,或研成细粉后制。本发明的用于接骨的中药对于骨折的治疗具有疗程短,治愈率高的优势。
文档编号A61K33/26GK1435191SQ02102889
公开日2003年8月13日 申请日期2002年1月29日 优先权日2002年1月29日
发明者罗福田 申请人:罗福田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