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2019年太原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2017年度山西省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300%(15387元/月)确定,下限按照2017年度山西省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0%(3077元/月)确定。 2018-2019年太原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公司缴19%,个人缴8%; 失业保险:公司缴0.7%,个人缴0.3%; 工伤保险:公司缴根据行业,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公司缴0.5%,个人不缴; 医疗保险:公司缴7%,个人缴2%; 补充大病:公司缴5元,个人不缴。 2018-2019年太原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2018-2019年太原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2018年1月至12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月缴费基数分为二档,分别为2017年度山西省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0%、60%,即5129元和3077元。 医疗保险缴费基数 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工资基数按3077元/月核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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