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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启超:《李鸿章传·六》

 中珍个人图书馆 2019-01-28

第十一章 李鸿章之末路

  义和团之起 李鸿章之位置 联军和约

  中俄满洲条约 李鸿章薨逝 身后恤典

  李鸿章最初之授江苏巡抚也,仅有虚名,不能到任;其最后之授直隶总督也,亦仅有虚名,不能到任。造化小儿,若故为作弄于其间者然。虽然,今昔之感,使人短气矣。鸿章莅粤未一年,而有义和团之事。义和团何自起?戊戌维新之反动力也。初,今上皇帝既以新政忤太后,八月之变,六贤被害。群小竞兴,而康有为亡英伦,梁启超走日本。盈廷顽固党,本已疾外人加仇雠矣,又不知公法,以为外国将挟康梁以谋己也。于是怨毒益甚,而北方人民,自天津教案以至胶州割据以来,愤懑不平之气,蓄之已久,于是假狐鸣簧火之术、乘间而起。顽固党以为可借以达我目的也,利而用之。故义和团实政府与民间之合体也,而其所向之鹄各异:民间全出于公,愚而无谋,君子怜之;政府全出于私,悖而不道,普天嫉之。

  使其时李鸿章而在直隶也,则此祸或可以不作,或祸作而鸿章先与袁、许辈受其难,皆未可知。而天偏不使难之早平,偏不令李之早死。一若待为李设一位置,使其一生历史更成一大结果者。至六月以后,联军迫京师,于是李鸿章复拜议和全权大臣之命。

  当是时,为李鸿章计者曰,拥两广自立为亚细亚洲开一新政体,上也;督兵北上,勤王剿拳,以谢万国,中也;受命入京,投身虎口,行将为顽固党所甘心,下也。虽然,第一义者,惟有非常之学识,非常之气魄,乃能行之,李鸿章非其人也。彼当四十年前方壮之时,尚不敢有破格之举,况八十老翁安能语此?故为此言者,非能知李鸿章之为人也。第二义近似矣,然其时广东实无一兵可用,且此举亦涉嫌疑,万一廷臣与李不相能者,加以称兵犯厥之名,是骑虎而不能下也,李之衰甚矣!方日思苟且迁就,以保全身名,斯亦非其所能及也。虽然,彼固曾熟审于第三义,而有以自择,彼知单骑入都之或有意外,故迟迟其行,彼知非破京城后则和议必不能成,故逗留上海,数月不发。

  两宫既狩,和议乃始。此次和汉虽不如日本之艰险,而纠葛亦过之。鸿章此际,持以镇静,徐为磋磨,幸各国有厌乱之心,朝廷有悔祸之意,遂于光绪二十七年七月、定为和约十二款如下:

  第一款 一、大德国钦差男爵克大臣被戕害—事,前于西历本年六月初九日即中历四月二十三日,奉谕旨(附件二)亲派醇亲王载沣为头等专使大臣;赴大德国大皇帝前,代表大清国大皇帝暨国家惋惜之意。醇亲王已遵旨于西历本年七月十二日即中历五月二十七日,自北京起程。二、大清国国家业已声明,在遇害该处所竖立铭志之碑,与克大臣品位相配,列叙大清国大皇帝惋惜凶事之旨,书以辣丁、德、汉各文。前于西历本年七月二十二日即中历六月初七日,经大清国钦差全权大臣文致太德国钦差全权大臣(附件三)。现于遇害处所建立牌坊一座,足满街衢,已于西历本年六月二十五日即中历五月初十日兴工。

  第二款 一、惩办伤害诸国国家及人民之首祸诸臣。将西历本年二月十三、二十一等日即中历上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本年正月初三等日,先后降旨,所定罪名,开列于后(附件四、五、六)。端郡王载漪,辅国公载澜,均定斩监候罪名,又约定如皇上以为应加恩贷其一死,即发往新疆永远监禁,永不减免;庄亲王载勋,都察院左都御史英年,刑部尚书赵舒翘,均定为赐令自尽;山西巡抚毓贤,礼部尚书启秀,刑部左侍郎徐承煜,均定为即行正法,协办大学士吏部尚书刚毅,大学士徐桐,前四川总督李秉衡,均已身死,追夺原官,即行革职。又兵部尚书徐用仪,户部尚书立山,吏部左侍郎许景澄,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衔联元,太常寺卿袁昶,因上年力驳殊悖诸国义法极恶之罪被害,于西历本年二月十三日即中历上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奉上谕开复原官,以示昭雪(附件七)。庄亲王载勋已于西历本年二月二十一日即中历正月初三日、英年赵舒翘已于二十四日即六日均自尽。毓贤已于念二日即初四日、启秀徐承煜已于念六日即初八日均正法。又西历本年二月十三日即中历上年十二月念五日上谕将甘肃提督董福样革职,俟应得罪名,定谳惩办。西历本年四月念九日、六月初三□月□□等日即中历三月十一、四月十七□月□□等日先后降旨,将上年夏间凶惨案内所有承认获咎之各外省官员,分别惩办。二、上谕将诸国人民遇害被虐之城镇停止文武各等考试五年(附件八)。

  第三款 因大日本国使馆书记生杉山彬被害,大清国大皇帝从优荣之典,已于西历本年六月十八日即中历五月初三日降旨简派户部侍郎那桐为专使大臣,赴大日本国大皇帝前,代表大清国大皇帝及国家惋惜之意(附件九)。

  第四款 大清国国家允定在于诸国被污渎及挖掘各坟墓建立涤垢雪侮之碑,已与诸国全权大臣合同商定,其碑由各该国使馆督建,并由中国国家付给估算各费银两,京师一带,每处一万两,外省每处五千两。此项银两,业已付清。兹将建碑之坟墓,开列清单附后(附件十)。

  第五款 大清国国家允定不准将军火暨专为制造军火各种器料运入中国境内,已于西历一千九百一年八月十七日即中历本年七月初四日降旨禁止进口二年。嗣后如诸国以为有仍应续禁之处,亦可降旨将二年之限续展(附件十一)。

  第六款 上谕大清国大皇帝允定付诸国偿款海关银四百五十兆两,此款系西历一千九百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即中历光绪二十六年十一月初一日条款内第二款所载之各国各会各人及中国人民之赔偿总数(附件十二)。(甲)此四百五十兆系海关银两,照市价易为金款,此市价按诸国各金钱之价易金如左:海关银一两,即德国三马克零五五,即奥国三克勒尼五九五,即美国圆零七四二,即法国三佛郎克五,即英国三先令,即日本一圆四零七,即荷兰国一弗乐零七九六,即俄国一卢布四一二。俄国卢布,按金平算即十七多理亚四二四。此四百五十兆,按年息四厘正,本由中国分三十九年按后附之表各章清还(附件十三)。本息用金付给,或按应还日期之市价易金付给。还本于一千九百零二年正月初一日起至一千九百四十年终止。还本各款,应按每届一年付还,初次定于一千九百零一年正月初一日。付还利息,由一千九百零一年七月初一日起算。惟中国国家亦可将所欠首六个月至一千九百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息,展在自一千九百零二年正月初一日起,于三年内付还。但所展息款之利,亦应按年四厘付清。又利息每届六个月付给,初次定于一千九百零二年七月初一日付给。(乙)此欠款一切事宜,均在上海办理。如后诸国各派银行董事一名会同将所有由该管之中国官员付给之本利总数收存,分给有干涉者,该银行出付回执。(丙)中国国家将全救保票一纸交驻京诸国钦差领衔手内。此保票以后分作零票,每票上各由中国特派之官员画押。此节以及发票一切事宜,应由以上所述之银行董事各遵本国饬令而行。 (丁)付还保票财源各进款,应每月给银行董事收存。(戊)所定承担保票之财源,开列于后:一、新关各进款,俟前已作为担保之借款各本利付给之后,余剩者又进口货税增至切实值百抽五,将所增之数加之。所有向例进口免税各货,除外国运来之米及各杂色粮面并金银以及金银各钱外,均应列入切实值百抽五货内。二、所有常关各进款,在各通商口岸之常关,均归新关管理。三、所有盐政各进项,除归还泰西借款一宗外,余剩一并归入,至进口货税增至切实值百抽五。诸国现允可行,惟须—二端:一将现在照估价抽收进口各税,凡能改者皆当急速改为按件抽税几何。改办一层如后,以为估算货价之基、应以一千八百九十七、八、九三年卸货时各货牵算价值,乃开除进口及杂费总数之市价。其未改以前,各该税仍照估价征收。二北河黄浦两水路,均应改善,中国国家及应拨款相助。至增税一层,俟此条款画押两个月后,即行开办,除在此画押日期后至迟十日已在途间之货外,概不得免押。

  第七款:大清国国家允定各使馆境界以为专与住用之处。并独由使馆管理。中国民人,概不准在界内居住。亦可由行防守,使馆界线于附件之图上标明如后(附件十四):东面之线,系崇文门大街,图上十、十一、十二等字;北面图上系五、六、七、八、九、十等宇之线,西面图上系一、二、三、四、五等宇之线;南面图上系十二、一等字之线,此线循城墙南址随城垛而画。按照西历一千九百零一年正月十六日即中历上年十一月二十六日文内后附之条,中国国家应允诸国分应自主,常留兵队分保使馆。

  第八款 大清国国家应允将大沽炮台及有碍京师至海通道之各炮台一律削平,现已设法照办。

  第九款 按照西历一千九百零一年正月十六日即中历上年十一月二十六日文内后附之条款,中国国家应允由诸国分应主办,会同酌定数处留兵驻守,以保京师至海通道无断绝之处。今诸国驻防之处,系黄村、郎坊、杨村、天津军粮城、塘沽、芦台、唐山、滦州、昌黎秦王岛、山海关。

  第十款 大清国国家允定两年之久,在各府厅州县将以后所述之上谕颁行布告:一、西历本年二月初一日即中历上年十二月十三日上谕以永禁或设、或入与诸国仇敌之会,违者皆斩(附件十五)。二、西历本年□月□□日即中历□月□□日上谕一道,犯罪之人如何惩办之处,均一一裁明。三、西历本年□月□□日即中历□月□□日上谕,以诸国人民遇害被虐,各城镇停止文武各等考试。四、西历本年二月初一日即中历上年十二月十三日上谕,各省抚督文武大吏暨有司各官,于所属境内均有保平安之责,如复滋伤害诸国人民之事,或再有违约之行,必须立时弹压惩办,否则该管之员,即行革职,永不叙用,亦不得开脱别给奖叙(附件十六)。以上谕旨现于中国全境渐次张贴。

  第十一款 大清国国家允定将通商行船各条约内,诸国视为应行商改之处,及有关通商各他事宜,均行议商,以期妥善简易。按照第六款赔偿事宜,约定中国国家应允襄办改善北河黄浦两水路,其襄办各节如左: 一、北河改善河道,在一千八百九十八年会同中国国家所兴各工,尽由诸国派员兴修。一俟治理天津事务交还之后,即可由中国国家派员与诸国所派之员会办,中国国家应付海关银每年六万以养其工。一、现设立黄浦河道局经管整理改善水道各工所,派该局各员,均代中国及诸国保守在沪所有通商之利益。预估后二十年,该局各工及经管各费应每年支用海关银四十六万两,此数平分,半由中国国家付给,半由外国各干涉者出资。该局员差并权责进款之详细各节,皆于后附文件内列明(附件十七)

  第十二款 西历本年七月二十四日即中国六月初九日降旨,将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按照诸国酌定改为外务部,班列六部之前。此上谕内已简派外务部各王大臣矣(附件十八)。且变通诸国钦差大臣觐见礼节,均已商定由中国全权大臣屡次照会在案。此照会在后附之节略内述明(附件十九)。

  兹特为议明以上所述各语,及后附诸国全权大臣所复之文牍,均系以法文为凭。大清国国家既如此按以上所述,西历一千九百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即中历光绪二十六年十一月初一日,文内各款,足适诸国之意妥办,则中国愿将一千九百年夏间变乱所生之局势完结,诸国亦照允随行。是以诸国全权大臣奉各本国政府之命代为声明,除第七款所述之防守使馆兵队外,诸国兵队即于西历一千九百零一年□月□□日即中历□月□□日全由京城撤退。并除第九款所述各处外,亦于西历一千九百零一年□月□□日即中历□□年月□□日由直隶省撤退。今将以上条款缮定同文十二份,均由诸国全权大臣画押,诸国全权大臣各存一份,中国全权大臣收存一份。

  联军和约既定,尚有一事为李鸿章未了之债者,则俄人满洲事件是也。初中俄密约所订,俄人有自派兵队保护东方铁路之权,至是义和团起,两国疆场之间有违言焉,俄人即藉端起衅,掠吉林黑龙江之地,达于营口北。东方有联军之难,莫能问也。及和议开,俄人坚持此事归中俄两国另议,与都中事别为一谈。不得已许之。及列国和约定,然后满洲之问题起。李鸿章其为畏俄乎?为亲俄乎?抑别有不得已者乎?虽不可知,然其初议之约,实不啻以东三省全置俄国势力范围之下,昭昭然也。今录其文如下:

  第一条 俄国交还满洲于中国,行政之事,照旧办理。

  第二条 俄国留兵保护满洲铁路,俟地方平静后,并本条约之枢要四条一概履行后,始可撤兵。

  第三条 若有事变,俄国将此兵助中国镇压。

  第四条 若中国铁路(注:疑指满洲铁路)未开通之间,中国不能驻兵于满洲。即他日或可驻兵,其数目亦须与俄国协定,且禁止输入兵器于满洲。

  第五条 若地方大官处置各事,不得其宜,则须由俄国所请,将此官革职。满洲之巡察兵,须与俄国相商,定其人数,不得用外国人。

  第六条 满洲蒙古之陆军海军,不得聘请外国人训练。

  第七条 中国宜将旅顺口之北金州之自主权抛弃之。

  第八条 满洲蒙古新疆伊犁等处之铁路矿山,及其他之利益,非得俄国许可,则不得让与他国,或中国自为之,必亦须经俄国允许。牛庄以外之地,不得租借与他国。

  第九条 俄国所有之军事费用,一切皆由中国支出。

  第十条 若满洲铁路公司有何损害,须中国政府与该公司议定。

  第十一条 现在所损害之物,中国宜为赔偿,或以全部利益,或以一部利益以为担保。第十二条 许中国由满洲铁路之支路修一铁路以达北京。

  此草约一布,南省疆吏士民,激昂殊甚,咸飞电阻止,或开演说会,联名抗争。而英美日各国,亦复腾其口舌,势将干涉。俄使不得已,自允让步。经数月,然复改前约数事如下:

  第一条 同

  第二条 同

  第三条 同

  第四条 中国虽得置兵于满洲,其兵丁多寡,与俄国协议,俄国协定多少,中国不得反对。然仍不得输入兵器于满洲。

  第五条 同

  第六条 删

  第七条 删

  第八条 在满洲企图开矿山修铁路及其他各等之利益者,中国非与俄国协议,则不许将此等利益许他国臣民为之。

  第九条 同

  第十条 同 并追加此乃驻扎北京之各国公使协议,而为各国所采用之方法字样。

  第十一条 同

  第十二条 中国得由满洲铁路之支路修一铁路至直隶疆界之长城而止。

  至是而李鸿章病且殆矣。鸿章以八十高年,久经患难,今当垂暮,复遭此变,忧郁积劳,已乖常度。本年以来,肝疾增剧,时有盛怒,或如病狂,及加以俄使,助天为虐,恫喝催促,于邑难堪,及闻徐寿朋之死,拊心呕血、遂以大渐,以光绪二十七年九月廿七日薨于京师之贤良寺。闻薨之前一点钟,俄使尚来促画押云。卒之此约未定,今以付诸庆亲王王文韶。临终未尝口及家事,惟切齿曰:可恨毓贤误国至此。既而又长吁曰:两宫不肯回銮。遂瞑焉长逝,享年七十八岁。行在政府得电报,深宫震悼。翌日奉上谕:

  朕钦奉懿旨。大学士一等肃毅伯直隶总督李鸿章,器识渊深,才猷宏远,由翰林倡率淮军。戡平发捻诸匪,厥功甚伟,朝廷特沛殊恩,晋封伯爵。翊赞纶扉。复命总督直隶兼充北洋大臣,匡济艰难,辑和今外,老成谋国,具有深衷。去年京师之变,特派该大学士为全权大臣,与各国使臣妥定和约,悉合机宜。方冀大局全定,荣膺懋赏。遽闻溘逝,震悼良深。李鸿章著先行加恩,照大学士例赐恤,赏给陀罗经被。派恭亲王溥伟带领侍卫十员,前往奠醊。予谥文忠,追赠太傅,晋封一等侯爵,入祀贤良祠,以示笃念荩臣至意。其余饰终之典,再行降旨。钦此。

  其后复赏银五千两治丧。赏其子李经述以四品京堂,承袭一等侯爵,李经迈以京堂候补,其余子孙,优赏有差。赐祭两坛。又命于原籍及立功省份及京师建立专祠,地方官岁时致祭,列入祠典。朝廷所以报其勋者亦至矣。而此一代风云人物,竟随北洋舰队,津防练勇,同长辞此世界此国民。吾闻报之日成一挽联云:

  太息斯人去 萧条徐泗空 莽莽长淮 起陆龙蛇安在也

  回首山河非 只有夕阳好 哀哀浩劫 归辽神鹤竟何之

第十二章 结 论

  李鸿章与古今东西人物比较   李鸿章之轶事

  李鸿章必为数千年中国历史上一人物,无可疑也;李鸿章必为十九世纪世界史上一人物,无可疑也。虽然,其人物之位置果何等乎?其与中外人物比较,果有若何之价值乎?试一一论列之。

  第一,李鸿章与霍光。史家评霍光曰不学无术,吾评李鸿章亦曰不学无术。则李鸿章与霍光果同流乎?曰:李鸿章无霍光之权位,无霍光之魄力。李鸿章谨守范围之人也,非能因于时势行吾心之所安,而有非常之举动者也。其一,生不能大行其志者以此,安足语霍光?虽然,其于普通学问,或稍过之。

  第二,李鸿章与诸葛亮。李鸿章忠臣也,儒臣也,兵家也,政治家也,外交家也。中国三代以后,具此五资格,而永为百世所钦者,莫如诸葛武侯。李鸿章所凭藉,过于诸葛,而得君不及之。其初起于上海也,仅以区区三城,而能奏大功于江南,创业之艰,亦略相类。后此用兵之成就,又远过之矣。然诸葛治崎岖之蜀,能使士不怀奸,民咸自厉,而李鸿章数十年重臣,不能辑和国民,使为已用。诸葛之卒,仅有成都桑八百株,而鸿章以豪富闻于天下,相去何如耶?至其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犬马恋主之诚,亦或仿佛之。

  第三,李鸿章与郭子仪。李鸿章中兴靖乱之功,颇类郭汾阳,其福命亦不相上下。然汾阳于定难以外,更无他事,鸿章则兵事生涯,不过其终身事业之一部分耳。使易地以处,汾阳未必有以过合肥也。

  第四,李鸿章与王安石。王荆公以新法为世所诟病,李鸿章以洋务为世所诟病,荆公之新法与鸿章之洋务,虽皆非完善政策,然其识见规模决非诟之者之所能及也。号称贤士大夫者,莫肯相助,且群焉哄之,掣其肘而议其后,被乃不得不用佥壬之人以自佐,安石鸿章之所处同也。然安石得君既专,其布划之兢兢于民事,局面宏远,有过于鸿章者。

  第五,李鸿章与秦桧。中国俗儒骂李鸿章为秦桧者最多焉。法越中日两役间,此论极盛矣。出于市井野人之口,犹可言也,士君子而为此言,吾无以名之,名之曰狂吠而已。

  第六,李鸿章与曾国藩。李鸿章之于曾国藩,犹管仲之鲍叔,韩信之萧何也。不宁惟是,其一生之学行见识事业,无一不由国藩提携之而玉成之。故鸿章实曾文正肘下之一人物也。曾非李所及,世人既有定评。虽然,曾文正,儒者也,使以当外交之冲,其术智机警,或视李不如,未可知也。又文正深守知止知足之戒,常以急流勇退为心,而李则血气甚强,无论若何大难,皆挺然以一身当之,未曾有畏难退避之色,是亦其特长也。

  第七,李鸿章与左宗棠。左李齐名于时,然左以发扬胜,李以忍耐胜。语其器量,则李殆非左所能及也。湘人之虚骄者,尝欲奉左为守旧党魁以与李抗,其实两人洋务之见识不相上下,左固非能守旧,李亦非能维新也。左文襄幸早逝十余年,故撂保其时俗之名,而以此后之艰巨谤诟,尽附于李之一身。文襄福命亦云高矣。

  第八,李鸿章与李秀成。二李皆近世之人豪也。秀成忠于本族,鸿章忠于本朝,一封忠王,一谥文忠,皆可以当之而无愧焉。秀成之用兵之政治之外交,皆不让李鸿章,其一败一成,则天也。故吾求诸近世,欲以两人合传而毫无遗憾者,其惟二李乎。然秀成不杀赵景贤,礼葬王有龄,鸿章乃绐八王而骈戮之,此事盖犹有惭德矣。

  第九,李鸿章与张之洞。十年以来,与李齐名者,则张之洞也。虽然,张何足以望李之肩北。李鸿章实践之人也,张之洞浮华之人也。李鸿章最不好名,张之洞最好名,不好名故肯任劳怨,媸名故常趋巧利。之洞于交涉事件,著著与鸿章为难,要其所画之策,无一非能言不能行。鸿章尝语人云:不图香涛作官数十年,仍是书生之见。此一语可以尽其平生矣。至其虚骄狭隘,残忍苛察,较之李鸿章之有常识有大量,尤相去霄壤也。

  第十,李鸿章与袁世凯。今后承李鸿章之遗产者,厥惟袁世凯。世凯,鸿章所豢养之人也。方在壮年,初膺大任,其所表见盖未著,今难悬断焉。但其人功名心重,其有气魄敢为破格之举,视李鸿章或有过之。至其心术如何,其毅力如何,则非今之所能言也。而今日群僚中,其资望才具,可以继鸿章之后者,舍袁殆难其人也。

  第十一,李鸿章与梅特涅。奥宰相梅特涅Metternich,十九世纪第一大奸雄也。凡当国四十年,专出其狡狯之外交手段,外之以指挥全欧,内之以压制民党。十九世纪前半纪,欧洲大陆之腐败,实此人之罪居多。或谓李鸿章殆几似之,虽然,鸿章之心术,不如梅特涅之险,其才调亦不如梅特涅之雄。梅特涅知民权之利而压之,李鸿章不知民权之利而置之,梅特涅外交政策能操纵群雄,李鸿章外交政策不能安顿一朝鲜,此其所以不伦也。

  第十二,李鸿章与俾斯麦。或有称李鸿章为东方俾斯麦者,虽然,非谀词,则妄言耳。李鸿章何足以望俾斯麦。以兵事论,俾斯麦所胜者敌国也,李鸿章所夷者同胞也,以内政论,俾斯麦能合向来散漫之列国而为一大联邦,李鸿章乃使庞然硕大之支那降为二等国,以外交论,俾斯麦联奥意而使为我用,李鸿章联俄而反堕彼谋。三者相较,其霄壤何如也。此非以成败论人也,李鸿章之学问智术胆力,无一能如俾斯麦者,其成就之不能如彼,实优胜劣败之公例然也。虽李之际遇,或不及俾,至其凭藉则有过之。人各有所难,非胜其难,则不足为英雄。李自诉其所处之难,而不知俾亦有俾之难,非李所能喻也。使二人易地以居,吾知其成败之数亦若是已耳。故持东李西俾之论者,是重诬二人也。

  第十三,李鸿章与格兰斯顿。或又以李俾格并称三雄。此殆以其当国之久位望之尊言之耳,李与格固无—相类者。格之所长,专在内治,专在民政,而军事与外交,非其得意之业也。格兰斯顿,有道之士也,民政国人物之圭臬也,李鸿章者,功名之士也,东方之人物也,十八世纪以前之英雄也。二者相去盖远甚矣。

  第十四,李鸿章与爹亚士。法总统爹亚士Thiers,巴黎城下盟时之议和全权也。其当时所处之地位,恰与李鸿章乙未庚子间相仿佛,存亡危急,忍气吞声,诚人情所最难堪哉。但爹亚士不过偶一为之,李鸿章则至再至三焉,爹亚士所当者只一国,李鸿章则数国,其遇更可悲矣。然爹亚士于议和后能拟一场之演说,使五千兆佛郎立集而有余,而法兰西不十年,依然成为欧洲第一等强国,若李鸿章则为偿款所困,补救无术,而中国之沦危,且日甚一日。其两国人民爱国心之有差率耶?抑用之者不得其道也。

  第十五,李鸿章与井伊直弼。日本大将军柄政时,有幕府重臣井伊直弼者,当内治外交之冲,深察时势,知闭关绝市之不可,因与欧美各国结盟,且汲汲然欲师所长以自立。而当时民间,尊王攘夷之论方盛,井伊以强力镇压之,以效忠于幕府,于是举国怨毒,集彼一身,卒被壮士刺杀于樱田门外。而日本维新之运乃兴。井伊者,明治政府之大敌,亦明治政府之功臣也。其才可敬,其遇可怜,日人至今皆为讼冤。李鸿章之境遇,殆略似之,然困难又较井伊万万也。井伊横死,而鸿章哀荣,其福命则此优于彼焉。然而日本兴矣,然而中国如故也。

  第十六,李鸿章与伊藤博文。李鸿章与日相伊藤,中日战役之两雄也。以败论,自当右伊而左李,虽然,伊非李之匹也。日人常评伊藤为际遇最好之人,其言盖当。彼当日本维新之初,本未尝有大功,其栉风沐雨之阅历,既输一筹,故伊藤之轻重于日本,不如鸿章之轻重于中国,使易地以处,吾恐其不相及也。虽然;伊有优于李者一事焉,则曾游学欧洲,知政治之本原是也。此伊所以能制定宪法为日本长治久安之计,李鸿章则惟弥缝补苴,画虎效颦,而终无成就也。但日本之学如伊藤者,其同辈中不下百数,中国之才如鸿章者,其同辈中不得一人,则又不能专为李咎者也。

  李鸿章之治事也,案无留牍,门无留宾,盖其规模一仿曾文正云。其起居饮食,皆立一定时刻,甚有西人之风。其重纪律,严自治,中国人罕有能及之者。不论冬夏,五点钟即起,有家藏一宋拓兰亭,每晨必临摹一百字,其临本从不示人。此盖养心自律之一法。曾文正每日在军中,必围棋一局,亦是此意。每日午饭后,必昼寝一点钟,从不失时。其在总理衙门时,每昼寝将起,欠伸一声,即伸一足穿靴,伸一手穿袍,服役人一刻不许迟误云。

  养生一用西医法,每膳供双鸡之精汁,朝朝经侍医诊验,常上电气。戈登尝访李鸿章于天津,勾留数月。其时俄国以伊犁之役,颇事威吓,将有决裂之势。鸿章以询戈登,戈登曰:中国今日如此情形,终不可以立于往后之世界。除非君自取之,握全权以大加整顿耳。君如有意,仆当执鞭效犬马之劳。鸿章瞿然改容,舌矫而不能言。

  李鸿章接人常带傲慢轻侮之色,俯视一切,揶揄弄之,惟事曾文正,如严父,执礼之恭,有不知其然而然者。

  李鸿章与外国人交涉。尤轻侮之,其意殆视之如一市侩,谓彼辈皆以利来,我亦持筹握算,惟利是视耳。崇拜西人之劣根性,鸿章所无也。

  李鸿章于外国人中,所最敬爱者惟两人,一曰戈登、一曰美国将军格兰德,盖南北美之战立大功者也。格兰德游历至津,李鸿章待以殊礼。此后接见美国公使,辄问询其起居。及历聘泰西时,过美国,闻美人为格兰德立纪功碑,即赠千金以表敬慕之倩。

  李鸿章之治事最精核,每遇一问题,必再三盘诘,毫无假借,不轻然诺,既诺则必践之,实言行一致之人也。

  李鸿章之在欧洲也,屡问人之年及其家产几何。随员或请曰:此西人所最忌也,宜勿尔。鸿章不恤。盖其眼中直无欧人,一切玩之于股掌之上而已。最可笑者,尝游英国某大工厂,观毕后,忽发一奇问问于其工头曰:君统领如许大之工场,一年所入几何?工头曰:薪水之外无他入。李徐指其钻石指环曰:然则此钻石从何来?欧人传为奇谈。

  世人竟传李鸿章富甲天下,此其事殆不足信,大约数百万金之产业,意中事也,招商局、电报局、开平煤矿、中国通商银行,其股份皆不少。或言南京、上海各地之当铺银号,多属其管业云。

  李鸿章之在京师也,常居贤良寺。盖曾文正平江南后,初次入都陛见,即僦居于此,后遂以为常云。将来此寺当为春明梦余录添一故实矣。

  李鸿章生平最遗恨者一事,曰未尝掌文衡。戊戌会试时在京师,谓必得之,卒不获。虽朝殿阅卷大臣,亦未尝一次派及,李颇怏怏云。以盖代勋名,而恋恋于此物,可见科举之毒入人深矣。

  以上数条,不见偶所触及,拉杂记之,以观其人物之一斑而已。著者与李鸿章相交既不深,不能多识其遗闻轶事,又以无关大体,载不胜载,故从缺如。然则李鸿章果何等之人物乎?吾欲以两言论断之曰:不学无术,不敢破格,是其所短也,不避劳苦,不畏谤言,是其所长也。呜呼!李鸿章往矣,而天下多难,将更有甚于李鸿章时代者,后之君子,何以待之?

  吾读日本报,有德富苏峰著论一篇,其品评李鸿章有独到之点,兹译录如下:

  支那之名人物李鸿章逝,东洋之政局,自此不免有寂寞,不独为清廷起乔雕柱折之感而已。

  概而言之,谓李鸿章人物之伟大,事功之崇隆,不如谓其福命之过人也。彼早岁得科第,入词馆,占清贵名誉之地位,际长发之乱,为曾国藩幕僚,任淮军统帅,赖戈登之力以平定江苏,及其平捻也,亦实承曾国藩之遗策,遂成大功,及为直隶总督,分天津教案,正当要挟狼狈之际,忽遇普法战起,法英俄美,皆奔走喘息于西欧大事,而此教案遂销沉于无声无形之间。迩来二十有五年,彼统制北洋,开府天津,综支那之大政,立世界之舞台,此实彼之全盛时代也。

  虽然,彼之地位,彼之势力,非悉以侥幸而得之者。彼在支那文武百僚中,确有超卓之眼孔,敏捷之手腕,而非他人之所能及也。彼知西来之大势,识外国之文明,思利用之以自强,此种眼光,虽先辈曾国藩,恐亦让彼一步,而左宗棠、曾国荃更无论也。

  彼屯练淮军于天津,教以洋操;兴北洋水师,设防于旅顺、威海、大沽;开招商局,以便沿海河川之交通;置机器局,制造兵器;办开平煤矿;倡议设铁路。自军事商务工业,无一不留意。虽其议之发自彼与否暂勿论,其权全在彼与否暂勿论,其办理之有成效与否暂勿论,然要之导清国使前进以至今日之地位者谁乎?固不得不首屈一指曰:李鸿章也。

  世界之人,殆知有李鸿章,不复知有北京朝廷。虽然,北京朝廷之于彼,必非深亲信者。不宁惟是,且常以猜疑憎嫉之眼待之,不过因外部之压迫,排难解纷,非彼莫能,故不得已而用之耳。况各省督抚,满廷群僚,其不释然于彼者,所在皆是。盖虽其全盛时代,而其在内之势力,固已甚微薄,而非如对外之有无限权力无限光荣也。

  中日之役是彼一生命运之转潮也。彼果自初蓄意以主战乎?不能深知之。但观其当事机将决裂之际,忽与俄使喀希尼商,请其干涉弭兵,则其始之派兵于朝鲜,或欲用威胁手段,不战而屈日本,亦末可知。大抵彼自视过高,视中国过大,而料敌情颇有不审者,彼盖未知东亚局面之大势。算有遗策,不能为讳也。一言蔽之,则中日之役,实彼平生之孤注一掷也。而此一掷不中,遂至积年之劳绩声名,扫地几尽。

  寻常人遇此失意,其不以忧愤死者几希。虽然,彼以七十三岁之高龄,内则受重谴于朝廷,外则任支持于残局,挺出以任议和之事,不幸为凶客所狙,犹能从容,不辱其命,更舆榇赴俄国,贺俄皇加冕,游历欧美,于前事若无一毫介意者,彼之不可及者,在于是。

  彼之末路,萧条甚矣。彼之前半生,甚亲英国,其后半生,最亲俄国,故英人目彼为鬻身于俄廷。以吾论之,彼之亲俄也,以其可畏乎?以其可信乎?吾不得而知之,要之,彼认俄国为东方最有势力之国,宁赂关外之地,托庇于其势力之下,以苟安于一时。此其大原因也。彼之中俄密约满洲条约等事,或视之与秦桧之事金,同为卖国贼臣。此其论未免过酷。盖彼之此举,乃利害得失之问题,非正邪善恶之问题也。

  彼自退出总理衙门后,或任治河而远出于山东,或任商务而僻驻于两广,直至义和团事起,乃复任直隶总督,与庆王同任议和全权,事方定而溘然长逝,此实可称悲惨之末路,而不可谓耻辱之末路也。何也?彼其雄心,至死未消磨尽也。

  使彼而卒于中日战事以前,则彼为十九世纪之一伟人,作世界史者必大书特书而无容疑也。彼其容貌堂堂,其辞令巧善,机锋锐敏,纵擒自由,使人一见而知为伟人。虽然,彼之血管中,曾有一点英雄之血液否乎?此吾所不敢断言也。彼非如格兰斯顿有道义的高情,彼非如俾斯麦有倔强的男性,彼非如康必达有爱国的热火,彼非如西乡隆盛有推心置腹的至诚。至其经世之识量,亦未有能令我感服而不能已者。要而论之,彼非能为鼓吹他人崇拜英雄心之偶像也。

  虽然,彼之大横著,有使人惊叹者。彼支那人也!彼大支那人也!!!彼无论如何之事,不惊其魂,不恼其心,彼能忍人所不能忍,无论若何失望之事,视之如浮云过空,虽其内心或不能无懊恼乎,无悔恨乎,然其痕迹,从何处求之见之?不观乎铁血宰相俾斯麦乎?一旦失意退隐,其胸中瞋恚之火,直喷出如焰。而李鸿章则于其身上之事,若曾无足以挂其虑者然,其容忍力之伟大,吾人所尊敬膜拜而不能措者也。

  若使彼如诸葛孔明之为人,则决无可以久生于此世界之理。何也?彼一生之历史,实支那帝国衰亡史也,如剥笋皮,一日紧一日,与彼同时代之人物,雕落殆尽。彼之一生以前光后暗而终焉。而彼之处此,曾不以扰动其心,或曰:彼殆无脑筋之人也!虽然,天下人能如彼之无脑筋者有几乎?无脑筋之绝技一至此,宁非可叹赏者耶?

  陆奥宗光评彼曰:谓彼有豪胆,有逸才,有决断力,宁谓彼分怜俐有奇指,妙察事机之利害得失也。此言殆可谓铁案不移。虽然,彼从不畏避责任,是彼之不可及也,此其所以数十年为清廷最要之人,濒死而犹有绝大关系,负中外之望也。或曰:彼自视如无责任,故虽如何重大之责任,皆当之而不辞。然此之一事,则亦技之所以为大也。

  彼可谓支那人之代表人也。彼纯然如凉血类动物,支那人之性也,彼其事大主义,支那人之性也,其容忍力之强,支那人之性也,其硬脑硬面皮,支那人之性也,其词令巧妙,支那人之性也,其狡狯有城府,支部人之性也,其自信自大,支那人之性也。彼无管仲之经世的识量,彼无孔明之治国的诚实,虽然,彼非如王安石之学究。彼其以逸待劳,机智纵横,虚心平气,百般之艰然纠纷,能从容以排解之,舍胜海舟外,殆末见有其比也。

  以上之论。确能摹写李鸿章人物之真相,而无所遗,褒之不过其当,贬之不溢其短,吾可无复赞一辞矣。至其以李鸿章为我国人物之代表,则吾四万万人不可不深自反也。吾昔为饮冰室自由书,有《二十世纪之新鬼》一篇,今择其论李鸿章者际录于下:

  呜呼!若星氏格氏可不谓旷世之豪杰也哉?此五人者(注:指域多利亚、星亨、格里士比、麦坚尼、李鸿章),于其国皆有绝大之关系。除域多利亚为立宪政府国之君主,君主无责任,不必论断外,若格里士比,若麦坚尼,皆使其国一新焉,若星亨,则欲新之而未能竟其志者也。以此论之,则李鸿章之视彼三人,有惭德矣。李鸿章每自解曰:吾被举国所掣肘,有志焉而未逮也,斯固然也。虽然,以视星亨、格里士比之冒万险忍万辱排万难以卒达其目的者何如?夫真英雄恒不假他之势力,而常能自造势力。彼星氏格氏之势力,皆自造者也。若李鸿章则安富尊荣于一政府之下而已。苛其以强国利民为志也,岂有以四十年之勋臣耆宿,而不能结民望以战胜旧党者?惜哉!李鸿章之学识不能为星亨,其热诚不能为格里士比,所凭藉者十倍于彼等,而所成就乃远出彼等下也。质而言之,则李鸿章实一无学识无热诚之人也。虽然,以中国之大,其人之有学识有热诚能愈于李鸿章者几何?十九世纪列国皆有英雄,而我国独无一英雄,则吾辈亦安得不指鹿为马,聊自解嘲,翘李鸿章以示于世界曰:此我国之英雄也。呜呼!亦适成为我国之英雄而已矣,亦适成为我国十九世纪以前之英雄而已矣。

  要而论之,李鸿章有才气而无学识之人也,有阅历而无血性之人也。彼非无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之心,后彼弥缝偷安以待死者也。彼于未死之前,当责任而不辞,然未尝有立百年大计以遗后人之志。谚所谓做一日和尚撞一日钟。中国朝野上下之人心,莫不皆然,而李亦其代表人也。虽然,今日举朝二品以上之大员,五十岁以上之达官,无一人能及彼者,此则吾所敢断言也。嗟乎:李鸿章之败绩,既已屡见不一见矣。后此内忧外患之风潮,将有甚于李鸿章时代数倍者,乃今也欲求一如李鸿章其人者,亦渺不可复睹焉。念中国之前途,不禁毛发栗起,而未知其所终极也。

  九州生气恃风雷 万马齐喑究可哀

  我劝天公重抖擞 不拘一格降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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