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恩格斯的婚姻理想

 浮生非梦 2019-01-29
如果几周前,让我选择一种颜色,描述对婚姻、爱情的感觉,我会选择暖暖的橙色。开始看恩格斯的《起源》了,在他冷静、严谨的人类学、政治经济学的分析中,橙色渐渐褪变成了灰色,因为他说,一夫一妻制仅仅是人类为了生存权衡利害的自然选择。但他最后又给出了希望,我仿佛看见了晨曦的阳光,因为他说,未来的婚姻,将以,并且仅仅以爱情为基础。但现在,我会选择蓝色,因为当婚姻这样一种社会制度,唯一的根基真的变成了纯粹的人类感情时,我们又会面临什么样的问题?而这是这位伟人没有告诉我的。
恩格斯的基本观点是,一夫一妻制是人类社会原有的婚姻形式在私有制出现后,做出的自然选择。在一夫一妻制之前,人类婚姻形式的变迁的基本趋势是,为了保证人口的素质,血缘关系日益成为婚姻的限制条件。从父辈与子辈之间的性交禁忌、到同胞兄妹之间的性交禁忌,再到远方亲戚之间的性交禁忌,最后,伴侣的选择范围越来越少,这使得较为稳定的一夫一妻制婚姻成为可能。同时,生产力发展,出现多余的财富,这些财富多为男人占有。男人为了保证自己亲生的子女继承自己的财富,需要女人只有他一个丈夫。这样,一夫一妻制诞生了。
一夫一妻制同私有制、男权一同产生。父亲需要保证自己亲生的子女继承自己的财富子女为了继承财富也需要明确自己的父亲,在这种经济利益的驱动下,以母亲为核心的人类世袭制度结束,社会进入父系社会。男人因为拥有财富而成为家庭和社会的权力拥有者,女人则因为只能从事家务劳动及养育孩子,不能得到社会的报酬,而不得不依附于男性,父系社会同时也是男权社会。
在上述过程逐渐完成之后,一个以家庭为经济单位,以男性为权力核心,财产私有的现代社会就真正形成了。
所以,恩格斯说,一夫一妻制的产生,依然是权衡利害的结果,而绝对不是如我们日常所听到的,是爱情的结果。但这种看起来与浪漫文学决不相符的论点,事实上并没有违背马恩一贯的理想主义与浪漫主义色彩。如同在社会形态上,马恩提出共产主义作为社会的理想阶段一样,在婚姻问题上,恩格斯提出了以爱情为基础的一夫一妻制,这样一个理想的未来婚姻形式。
现在的一夫一妻制之所以存在男女不平等,是因为女性从事的家务劳动得不到社会的认可,因此无法得到报酬。这使得女性在经济上依附男性。而女性更多从事家务劳动,起源于最初的男女分工。恩格斯认为,消灭这种男女不平等的第一步,是要让女性走入社会,参与社会劳动。同时,社会应当负担诸如养育子女、家务劳动等私人领域的事务,使之社会化。
这样,女性获得了经济独立,就再也不用为了经济的原因,来选择结婚的对象了。促成婚姻的唯一动力,就成了爱情。
恩格斯的论述到此为止,对于未来的婚姻究竟是什么样,他没有给出一个具体的意见,只是说,男子不会用金钱或其他社会权利手段去买得妇女的献身,妇女不会为了爱情以外的因素献身于男子。
如同在许多问题上一样,人性依然是马恩学说的一个弱点。性欲到性爱(即爱情)有不同的层面,人的感情的复杂性决定了性爱与性欲往往并存,作为一种情感的性爱本身也是发展变化的……这些问题,都是马恩没有解释的。当婚姻的基础是金钱与利益时,我们谈论最多的,是男女之间的不平等。当婚姻这样一种社会制度,唯一的根基真的变成了纯粹的人类感情时,我们又会面临什么样的问题?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