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逸仙药学V 作者:林嘉伟
宝宝都是父母的心头肉,一点小小的动静便足以让父母心弦紧绷,其中发热是最常见的,面对这种情况,父母们该如何为宝宝选择和使用退热药呢? 01 一般认为患儿低热时不主张使用药物降温,家长们使用退热药需首先排除婴幼儿由于哭闹、进食、运动、衣被过厚、室温等因素的影响。 当出现以下情况下可应用退热药: 1.体温>38.0℃,且既往有热性惊厥病史者; 2.体温38.5~39.0℃,伴全身不适感者; 3.高热及超高热患者(>39℃)。 02 家长们需要注意的是,发热本身不是一种疾病,它只是疾病的一种症状或表现。 如果婴幼儿发热出现以下情况,应及时就医,查明发热原因,以免延误治疗时机! 1.小于3个月的孩子出现发热症状、小于6个月的孩子出现直肠温度高于38.3℃、小于1岁的孩子出现直肠温度高于39.4℃或大于1岁的孩子发热持续超过24小时,应及时去看医生。 2.孩子发热同时伴随其余严重症状,如呕吐、腹泻、咳嗽、惊厥、异常出疹、严重的咽喉疼痛及耳朵疼痛等等。 3.孩子发热同时伴随情绪激动或无精打采、昏昏欲睡等精神症状。 4.其余异常严重情况。 03 目前,世界卫生组织(WHO)对全球儿童推荐、副作用小的退烧药只有对乙酰氨基酚和布洛芬两种。 美国儿科学会建议:3个月及以上的婴幼儿发烧,可以给予对应剂量的对乙酰氨基酚,而6个月以上的婴幼儿可以给予对应剂量的布洛芬。 小于三个月的婴儿出现发热症状建议采用物理降温方法。 如果婴幼儿患有肝脏或肾脏疾病,在应用药物前应咨询医生。 对乙酰氨基酚和布洛芬的剂量选择是根据婴幼儿的体重来计算,以下是对乙酰氨基酚和布洛芬的剂量表。 对乙酰氨基酚(表1)
布洛芬(表2)
表1,2: a) 根据年龄而算的计量仅仅是为了方便。退热药的计量应该根据孩子目前的体重来计算。 b) 该表参考《美国儿科学会育儿百科(第6版)》,仅供参考。不同产品有所区别,具体请参照药品说明书! 04 1.口服退热药一般每4~6h给药1次,每日不超过4次,在喂孩子吃药前,一定要仔细阅读药品包装上的标签,确保服用正确的药物; 2.尽量选用一种退热药,联合使用应注意适应证; 3.应尽量饭后服用,不宜空腹给药,以避免药物对胃肠道的刺激; 4.服用时应多饮水,及时补充电解质,以利于排汗降温,防止发生虚脱; 5.反复使用退热药时要勤查血常规以检测粒细胞数是否减少; 6.退热药疗程不宜超过1周,热退即停服。体弱、失水、虚脱患儿不宜再给予解热发汗药物以免加重病情。 7.其中需注意糖浆剂开启后室温可保存1-3个月(通常冬天不超过3个月,夏天不超过1个月)。 口服溶液、混悬液和乳剂在瓶口及瓶盖未受污染的情况下,可在室温下保存2个月。 参考文献: [1]罗双红,舒敏.中国0至5岁儿童病因不明急性发热诊断和处理若干问题循证指南(标准版)[J].中国循证儿科杂志,2016,11(02):81-96. [2]陈华,沈洁.小儿退热药的合理选择[J].中国中西医结合儿科学,2012,4(01):11-13. [3]《美国儿科学会育儿百科(第6版)》 [4]冯凯.药品开封后有效期会缩短[J].健康报,2013,6(00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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