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髋关节置换是指用生物相容性和机械性能良好的金属材料制成的一种类似人体骨关节的假体,利用手术方法将 人工关节置换被疾病或损伤所破坏的 关节面,其目的是切除病灶,清除疼痛,恢复关节的活动与原有的功能。
年满50岁以上具有下列适应症者,可行人工全髋置换,对50岁以下者应慎重。 1、髋臼破坏重或有明显退变,疼痛重,关节活动受限明显,严重影响生活及工作。 2.类风湿性髋关节炎,关节强直,病变稳定,但膝关节活动良好者。 3.股骨头无菌性坏死和陈旧性股骨颈骨折并发股骨头坏死,并严重变形,塌陷和继发髋关节骨性关节炎。 4.人工股骨头置换术、人工全髋置换术、髋关节融合术失败者。 1.年老体弱,有严重心、肺疾患,不能耐受手术者。 2.严重糖尿病病人。 3.髋关节化脓性关节炎或骨髓炎。 4.髋关节结核。 5.髋臼破坏严重或髋臼明显退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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