碰瓷儿,属于北京方言,泛指一些投机取巧、敲诈勒索的行为,其中最为典型的就是伪造机动车事故的碰瓷者,而据说,“碰瓷儿”这一行当是由清朝末年一些没落的八旗子弟发明的,他们拿着赝品瓷器,行走于闹市街巷,瞅准机会在马车上碰一下,随即赝品瓷器落地破碎,于是便可以义正言辞的缠住马车按照正品瓷器的价格进行赔偿。这与现阶段路面上的碰瓷儿有着异曲同工的效果。 有人说,碰瓷者仰仗的,就是非机动车永远处于弱势群体这一方,即便机动车在交通事故中没有任何过错,也需要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另一方面,机动车主在碰到一些小剐小蹭事故时,包括这些碰瓷者的私了要求时,乖乖就范的原因就在于,为了这些小事而出险将影响来年的保费折扣,因此,不得已而为之。 其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还有这样一项规定,如果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那么针对这责任条款,下面发生的这件事情就很好的证明了该条款的存在必要性。陕西近期就发生了这么一件恶意碰瓷事件,一个碰瓷行当的老手,这次却选错了周某的车作案,结果碰瓷者窜出来的位置,正好在周某车辆的视觉盲区,碰瓷者在极端的时间内冲到了周某的车辆前,周某来不及做任何反应,就将碰瓷者撞倒在地,由于车速较高,碰瓷者当场死亡。 交警在调取了周某的行车记录仪后得知,周某的行驶不存在任何的违规行为,而且是死者自己主动碰撞机动车而发生的事故,根据《道交法》的规定,周某在该起事故中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可以说,结论一出,大快人心。 如果碰瓷者没有被撞死,而是侥幸存活,那么机动车是否将承担医药费等赔偿呢?答案是:不需要。不仅不需要,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的相关规定,“碰瓷”其实是属于诈骗犯罪的一种表现形式,严重扰乱了社会治安,举个例子,如果碰瓷者受伤并无性命之忧,那么如果诈骗数额较大,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所以,作为机动车驾驶员,完全没有惧怕这些碰瓷者,碰瓷者得逞的关键,一是碰到新手司机,二是碰上法盲,三还要保证自己全身而退,说起来,也算是一种投机的技术活,因此,如果你遭遇到了碰瓷事件,有四点需要提醒您: 1、不要和倒地的碰瓷者发生任何的肢体接触; 2、不答应任何私了要求; 3、不理不睬碰瓷者,在车上耐心等待交警的到来; 4、一定要安装行车记录仪。 除了依据法律法规与碰瓷者斗智斗勇之外,日常生活中一定要养成良好的驾驶习惯,一些容易违章的区域是碰瓷事件的高发区,因此,避免违规驾驶是拒绝一切碰瓷手段的根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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