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化心理学的研究表明人类在80%的情况下是感性的,相比较理性这种比较繁琐、耗费能量的思维活动,人类大多数情况会自动化地选择用感性来思考。这里心理学家有一个很形象的比喻,他们认为人类的理性跟狮子老虎的牙齿和爪子一样,是为了应付大型猎物进化出来的东西,平日里是不外露的,就好比那些狮子老虎平日里不会张牙舞爪、牙齿外露一样。 人类是感性的,那么感性会让你去做什么呢?它会让你身不由己,去追逐那些感觉起来对你似乎有利的结果,然后呢,养成终身性格,在这个事上,你根本没有办法控制自己。这就是著名的结果选择理论。 上面介绍的就是心理学上的结果选择理论,那么孩子作为一个极敏感、又特殊的人群他们只会把这个理论运用的更加透彻。 孩子的性格和人格就是在结果选择中形成的心理学家认为孩子作为未成年的特殊人群,他们只会把结果选择理论运用的淋漓尽致,在结果选择中积累出自己的性格。 比如一个爱打人的孩子,很多时候是在他的婴幼儿时期,或童年时期因为打人得到了父母的额外关注,而对所有的哺乳动物来说,获取父母等抚养者的注意是一种先天的心理倾向,这就是孩子最直接的结果选择。当然与此类似的还有那些喜欢用哭闹的方式“要挟”父母给自己买东西,达成自己愿望的熊孩子。 根据心理学家的研究一个人成年之后的性格特征和人格都可以追溯到他婴幼儿时期或童年的成长环境中,甚至根据精神分析流派的观点,人的一生很多时候都在重复童年的心理模式,弥补童年的缺失,那么这个模式是怎么来的,就是在最直接的结果选择中形成的。 上面我们介绍了父母没有根据结果选择合理引导孩子的现象,下面我们再看看父母等养育着直接违反结果选择的后果,看看这样的做法,对孩子的成长有什么影响。 违反结果选择,即“扭曲人性”会造成以下三种结果我们在上面论述过结果选择是人类最直接的思考方式,特别是对于未成年的孩子,可是在我们的生活中,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违反结果选择的教育方式数不胜数。最显而易见的一种现象就是强迫,父母、老师等孩子眼中的“权威者”为了达到自己预期的行为结果,经常使用强迫的方式对待孩子。 心理学家认为强迫是最直接的违背结果选择理论的方式,是扭曲人性的手段,长此以往,会造成以下三种结果: 1、激发出孩子的逆反心理 好比一个弹簧的反弹一样,在压迫手段之下,有的孩子就会被激发出逆反心理,你让他往东他就往西,你让他做,他就偏不做。逆反行为如果固着,还很容易形成逆反人格,即在成年之后依然保持着这种性格特征,很难与他人产生合作,融入社会。 2、孩子习得强迫行为,学会了强迫别人 第二个结果就是孩子在父母等“权威者”的强迫之下按照父母的意愿行事了,他们低头了,于是他们会反过来想“在强迫之下,别人就会屈服,这个还挺管用的”,于是这个思维模式就会加入他新的结果选择理论里面,在他遇到事情的时候,首先冒出来,这也就是一些成年人为什么会利用自己的职权强迫别人,按照自己意愿做事的心理来源。 3、形成持续性痛苦,严重的会形成反社会人格 第三种强迫之下的结果,就是让一个人产生严重的心理问题,在成年之后依然延续着这种痛苦,因为强迫的成长经历,他老早的失去了真实的自我,或者说真实的自我被严重压抑。这种强迫积累到一定程度会形成反社会人格,根据心理学家的研究,那些吸烟酗酒、打架、抢劫的犯罪分子,大都在童年时期遭受过严重的强迫。 弗洛伊德说:“一个人的童年影响他的一生,而一个幸福的童年必将迎来幸福的人生”,我想对于孩子来说,幸福的童年绝对不是充满了强迫的。 若干年前孔老夫子就也说过:“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可我们总是会走入一个怪圈,当我们还是孩子的时候,父母强迫我们,等我们长大了再去强迫身边的人,循环往复,成为一个社会的通病。 所以如果今天你能看到这篇文章,请试着用结果选择理论引导和理解孩子,而不是强迫孩子,等孩子长大了再去强迫别人。 作者简介:心理相先生,一名温暖的心理咨询师,心理健康教师,心理专栏签约作者,优质心理领域创作者。公众号:心理相先生,可免费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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