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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族财富如何投资?剖析现金资产管理的类别与风险

 昵称32229807 2019-02-06


在家族财富投资中,现金资产投资是最普遍和占比最重的资产类别。不同时期,现金资产投资的热点呈现不同的种类。随着经济的纵深发展,金融产品和投资类别被不断开发和创新,投资市场呈现日新月异和五彩缤纷的景象。对于投资者来说,面对这五彩缤纷的投资市场,常常眼花缭乱,对各类冠以美丽名称的投资产品感觉有些雾里看花。在此笔者对目前投资产品进行了类别梳理与基础法律解析,并对这些产品背后的基础法律风险做出提示。


投资产品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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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投资产品大体分为现金基础产品、金融衍生品、资产管理产品、外汇理财产品和另类投资产品五类。

现金基础产品包括存单、债券、股票、分红型保单。

金融衍生品包括远期、期货、期权和掉期。

资产管理产品包括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私募投资基金、债权投资计划、股权投资计划、股债结合型投资计划、资产支持计划、组合类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养老保障管理产品等。

外汇理财产品包括外汇储蓄汇率投资外汇期权外汇有价证券投资 QDII基金存托凭证(DR)(未来可能出现的外汇投资方式)和外汇信托投资等。

另类投资产品包括实物实盘交易实物保证金交易及其他如房地产、证券化资产、对冲基金、私人股本基金、大宗商品、艺术品等另类理财产品。



各类投资产品基础法律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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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现金基础产品

1.存单和债券

存单是用以表明存款人把一定量货币资金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一种权利凭证。金融机构和存款人根据存单载明事项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存单是存款人与金融机构之间债权债务关系的凭证,从存款人与金融机构之间的法律关系看,存单是一种合同之债,基于存款合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

债券是政府、企业、银行等债务人为筹集资金,按照法定程序发行并向债权人承诺于指定日期还本付息的债权凭证。我国债券按发行主体不同分为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和公司债券三种。政府债券包括公债、国库券等。金融债券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作为债务人向投资者发行的借债凭证,金融债券的利率一般高于同期定期储蓄存款利率。公司债券是筹集资金的公司向投资者出具的到期还本付息或到期还本、分次付息的债务凭证。

存单和债券都是一种金融契约和权利凭证,同时都是有价证券,具有一定流通性有价证券的一种,依据担保法,存单和债券可以质押。

2. 股票

股票是股份有限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是持有股票的人对发行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凭证,股东凭持股凭证对股份有限公司享有所有权、取得股息和红利的权利,股票也是一种有价证券,可以质押和转让。

3. 分红保单

分红保单是寿险的被保险人参加红利分配的一种保险单。其参加者既是被保险人,又是保险组织的所有人,因而有权享受盈余的分配。红利分配的多寡,取决于保险公司的业务经营和投资收益情况。如果实际死亡率低于预期死亡率,则实际费用少于预计费用,实际投资收益率高于预定利率,分配的红利就会增加。分红保单的所有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选择取得红利的方式。红利选择的方式有: 支付现金;把红利用来购买保费缴清保单以增加终身保险的金额; 把红利用来减少下期保费;存放保险公司,以取得利息收入; 把红利用来购买定期保险; 用红利把保单转换为保费缴清保单或养老保险。

笔者认为,分红型保单投保人与保险公司是一种基于保险合同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投保人或受益人基于合同项下的权利以保单提供质押。

(二)金融衍生品

金融衍生品是指一种金融合同(合约),其价值取决于一种或多种基础资产或指数,包括远期、期货、掉期(互换)和期权或其中一种或多种特征的混合金融工具。

此类合同有标准化和非标准化两种。标准化合同是指其标的物(基础资产)的交易价格、交易时间、资产特征、交易方式等都是事先标准化的,因此此类合同大多在交易所上市交易,如期货。同是指以上各项由交易的双方自行约定,因此具有很强的灵活性,比如远期协议。

金融衍生产品是与金融相关的派生物,通常是指从原生资产派生出来的金融工具。其共同特征是保证金交易,即只要支付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就可进行全额交易,不需实际上的本金转移,合同的了结一般也采用现金差价结算的方式进行,只有在满期日以实物交割方式履约的合同才需要买方交足款项。因此,金融衍生产品交易具有杠杆效应。保证金越低,杠杆效应越大,风险也就越大。

金融衍生品是基于合同或契约而产生的合同法律关系。依据我国《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能够从事金融衍生品交易的主体仅限于金融机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银行、信托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法人,以及外国银行在中国境内的分行等作为交易商。

(三)资产管理产品

资产管理是指证券、期货、基金等金融投资公司作为资产管理人,根据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的方式、条件、要求及限制,对客户资产进行经营运作,为客户提供证券及其它金融产品并收取费用的投资管理服务的行为。

资产管理大体分为定向资产管理、集合资产管理、专项资产管理。包括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私募投资基金、债权投资计划、股权投资计划、股债结合型投资计划、资产支持计划、组合类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养老保障管理产品等。

能够从事资产管理业务的公司除了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信托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以外,前些年,监管部门经过严格考察和审核,批准了一批第三方理财机构,拓展和定位有些类似于现如今的私募基金。

2018年10月24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设立专项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允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设立专项产品,发挥保险资金长期稳健投资优势,成为重要的资产管理投资类别。

资产管理是基于代理合同产生的投资人与管理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投资人与管理人依据资产管理合同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资产管理也是目前最活跃的投资领域,监管部门和行业协会对此类投资行为的监管和管理力度很大,投资人和管理人需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行业监管,同时需要较高的自律要求。

(四)外汇理财产品

外币指现钞;外币支付凭证或者支付工具,包括票据、银行存款凭证、银行卡等;外币有价证券,包括债券、股票等;特别提款权;其他外汇资产。

外汇理财的种类包括外汇储蓄,汇率投资——实盘、虚盘,外汇期权——期权宝。

外汇有价证券投资有QDII基金,还有沪港通、深港通、债券通、沪伦通等产品,未来还可能出现存托凭证(DR)的外汇投资产品。

外汇储蓄与人民币储蓄法律性质相同,是基于存款合同的债权债务关系和基于存单的所有权凭证法律关系。外汇理财产品也同样是基于代理的合同法律关系。所不同的是我国实行严格外汇管制,外汇投资必须纳入严格的外汇管理。

(五)另类投资产品

另类投资产品在股票、债券及期货等公开交易平台之外的投资方式,包括私募股权(PE)、风险投资(VC)、杠杆并购(Leveraged Buyout)、基金的基金(Fund of Funds)、实物实盘交易、实物保证金交易、证券化资产、对冲基金、私人股本基金、大宗商品、艺术品等。

另类投资产品也是目前非常活跃的投资产品。该类基金是基于代理合同的法律关系,是行业监管部门强监管和严要求的金融产品。目前包括资产证券化和艺术品金融等在内的另类投资产品尚未完全成熟,没有大规模展开,还在探索完善中。



各类投资产品基本法律风险揭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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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些年各类金融投资产品在不同时期呈现出不同的风险,在不同的时期,投资风险来自不同的方面,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和法律风险等。市场风险受境内外经济形势、国家政策、产业发展状况等经济因素影响,但无论在什么时期,有一条不变的定律,投资风险与投资收益成正比,利益预期越高,风险越大,反之亦然。这里,我们不讨论市场风险,只对基础法律风险做个简单的揭示。

(一)现金基础产品的法律风险

1.存单

存单是金融机构单方制作的要式合同,形式简单,出现纠纷时往往缺少详尽的合同依据,通常会依据公平原则和默示条款处理,从而导致一定风险。

存单常见法律风险有因银行柜员操作失误、存款手续不完备、代理存款操作不规范、办理挂失止付、个人信息泄露等造成的存单的有效性认定、存取款数额错误时的责任认定、存款凭证丢失的处理程序、存款被盗取时的责任认定等法律风险。

2.债券

过往债券与其他投资产品相比是相对风险较低的投资产品,近几年,连续出现多起债市违约,给投资者提出了警示。债券的法律风险主要是法律政策风险和违约风险。

政策风险是指政府有关债券市场的政策发生重大变化或是有重要的举措、法规出台, 引起债券价格的波动, 从而给投资者带来的风险。 违约风险 ,是指债券的发行人不能履行合约规定的义务,无法按期支付利息和偿还本金而产生的风险。政府债券和金融债券投资的违约风险较小,公司债券因公司经营状况、融资和市场状况造成违约风险较大。

3.股票

投资股票的法律风险和市场风险一样,存在多个方面,如以借款、房地产抵押、配资、挪用等不同资金来源投资股票,有代持、集资、委托、合伙等不同方式投资股票,出借股票账户等都存在非常大的法律风险,都可能导致股票权属、效力、法律责任等法律纠纷。

从家族财富管理角度来看,存单、债券、股票往往数额大,当出现本人无法逆转的原因不能取款、变现等主张实体权益时,他人代理的程序非常复杂,甚至无法成就条件。提前做好上述投资资产规划就显得非常必要了。

4.分红型保单

分红型保单的法律风险主要是保险合同通常由保险公司单方制作制式合同,内容繁杂,有限约定不够清晰明确,有些甚至有前后不一致的约定,往往会在保险合同有效性、保险责任范围等方面产生纠纷,另外因保险工作人员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和保险经纪等在执行过程中问题产生一些纠纷。

(二)金融衍生品的法律风险


1.法律法规制度、行业自律规范不完善和滞后的法律风险。

我国金融衍生品的主要规范性文件是中国银监会颁布的《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管理暂行办法》;行业自律规范主要包括金融期货交易所、金融期货交易协会及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等组织所发布的《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中国银行间市场金融衍生产品交易商协议 》等自律性规则。这些规则不能完全规范金融衍生品交易所涉及的许多行为,同时面对活跃的市场交易也需要随着行业内部需求的变化而快速作出反映和适时修订。

比如对交易主体资格的恰当、合理、明确的有效限定及明确金融期货交易所、金融期货交易协会及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等自律监管组织机构的法律地位,有效发挥自律监管机构的作用等方面可以有效降低金融衍生品的法律风险。

2.企业内部风控机制不完善。

我国现阶段金融衍生品交易市场所发生的种种问题 ,与企业内部缺乏风险意识和包括但不限于内部风险评估制度、风险限额管理制度、 内部会计审计制度、风险通报等信息沟通制度等内部风险防范制度有密切关系。

3.金融衍生品交易及救济上的法律风险。

金融衍生品交易标准来自于合同约定 ,如前述,因相关法律制度滞后,需要合同更加完备。但实践中因合同约定不明产生许多纠纷,因该类交易专业性强,要求裁判者的专业度比较高,司法实践中,存在一定法律救济不确定的法律风险。

4.在跨国金融衍生品业务中 ,不同国家之间的法律规定存在差异与冲突,也会产生因此造成的一定的法律风险。

(三)资产管理产品法律风险

资产管理产品的类别很多,每个类别有着各自不同的具体法律风险。近几年,资管行业出现许多金融风险和纠纷,为规范金融机构资管业务, 2018年4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颁布了市场期待已久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银发〔2018〕106号,以下简称“《资管新规》”)。这意味着资管业务成为强监管业务。笔者在此以简单的方式归纳出资产管理产品几个共同的法律风险点。

1、合法合规性风险

投资者在投资各类资产管理产品时,首先应看该产品是否主体资格适格,产品的发行是否履行了现行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法律程序,是否完成了应该履行的报备。托管行和各中介机构的必备资格和法律文件是否齐备,以避免产品存在合法性法律风险。

 2、信息披露及如实说明的法律风险

投资者在投资各类资产管理产品时,避免被产品销售和销售代理人员为追求业绩,进行有误导性地销售陈述,特别是对投资保本保收益的承诺做出明确判断。一旦产生纠纷,裁决机关会通过投资者的身份和经验来判断投资者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3、代持法律风险

从投资人的角度,请其他人代持资产管理产品,无论是否与代持人签订协议,均存在较大法律风险。包括规避法律关于主体资格的法律规定,和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法律规定,资管产品因代持人对外债务有被债权人主张以此资产管理产品或产品价值偿还的法律风险。

 4、违约风险

资产管理产品会因为发行人的主体法律地位、经营状况产生到期无法兑付的风险。大部分资产管理产品属于投资收益和风险共担,在选择产品时,需考量该产品的违约风险概率。

 5、救济途径法律风险

大部分资产管理合同都对双方产生争议适用法律和管辖做了明确约定,有些约定在域外仲裁,这些法律救济途径对于投资人主张权利非常不便,成本高、周期长,投资者在选择产品时需要考量此因素。

(四)外汇理财产品的法律风险

目前中国的外汇市场处于增长阶段,随着中国资本开放的速度,QDII2的政策有待进一步落地,外汇行业将进入新的转折点。

外汇理财产品的主要风险来自汇率和市场,法律风险主要体现在合法合规性。

如外汇理财产品的管理或运作过程中,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导致原定的理财计划无法正常进行而出现的风险。

另外,一些外汇产品因交易双方的合约内容不充分或是不具备法律效力而引起的风险。在这种情况下,外汇交易合约的法律效力得不到确认,一旦发生违约或纠纷,双方都可能找不到法律依据来保护各自的利益,交易双方因为而承担的风险可能是巨大的。比如外汇保证金交易,国外的监管机构不能保障中国投资者的权益的,投资者对国外监管的法律不熟悉,对于投资者有比较大的风险。

(五)另类投资产品法律风险

包括私募股权(PE)、风险投资(VC)、杠杆并购(Leveraged Buyout)、基金的基金(Fund of Funds)、实物实盘交易、实物保证金交易、证券化资产、对冲基金、私人股本基金、大宗商品、艺术品等。

另类投资产品最大的法律风险是相关法律制度的缺失,无健全的可以依据的规范  ,这些产品大多处于实践和摸索中,一些产品借鉴发达国家成熟的操作方式,但因为法域和国家间存在比较大的差异,一些做法不适用于或不成熟适用于我国。存在很大的发展空间。

私募股权(PE)、风险投资(VC)是近几年非常活跃的投资方式。但也呈现出大量的法律风险。包括法律制度,监管层面的法律风险,合法募集和非法融资的甄别,信息不对称、被投企业内部管理机制、外部法律环境的风险、投资利益的保障、退出机制的完善等等法律风险。目前,监管机构已加强私募股权的监管力度,未来依然是投资的热点和重要领域。



综上,家族财富管理中现金资产管理是一个非常复杂、广泛和深度的领域,每一部分都非常专业、复杂,在此,笔者只做一个简单和基础的梳理,供大家从整体上做个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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