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源 国知局专利复审委员会网 由IPRlearn编辑 编者按:2018年7月12日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认为:格力公司制造、销售的型号为KFR-35GW/(35573)FNAa-A1的“格力·画时代”空调侵犯了奥克斯名称为“电机转向安装座”,专利号为ZL201520143902.0的实用新型专利权,判决格力公司立即停止制造、销售、许诺销售侵权产品,并销毁库存侵权产品;并赔偿奥克斯经济损失1000万元。 关于涉案专利,格力公司第一次无效在2017年08月24日就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了无效宣告请求,请求宣告本专利权利要求1-7无效。 2017年12月27日,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宣告专利权部分无效,宣告涉案专利公告文本中的权利要求1-4、权利要求6引用权利要求4的技术方案、权利要求7无效,在权利要求5及权利要求6引用权利要求5的技术方案,即专利权人于2017年12月13日提交的权利要求1和2的基础上继续维持该专利有效。 2018年8月29日格力公司再次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了无效宣告请求,以本专利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2款和第3款的规定为由,请求宣告本专利全部权利要求无效,并提交了相关证据。 2019年1月14日专利复审委员会发文:宣告201520143902.0号实用新型专利权全部无效。 附无效决定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