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元旦起,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正式实施。“起征点”上调、三档税率结构调整、新增六项专项附加扣除,改革全面实施后,给纳税人究竟带来了哪些变化呢?近日,记者来到四川成都,走访不同收入群体,给大家算了一笔账。 △视频:记者观察个税专项附加扣除 快递员月缴个税减少800多元 在成都市区一个快递网点,一位快递小哥把工资收入的详细情况透露给我们。 四川某速运公司快递派送员 小林:
按照新的个税法:小林发放工资11000元,起征点提高到了5000元,再减除小林可享受的子女教育、房屋租金共2500元的专项附加扣除,余下3500元应纳税所得额,对应税率是3%10%,需要缴纳个税140元,比改革前减少了800多元。 四川某速运公司公共事务部负责人 燕丹妮:
按年计税 平抑月份税负波动 由于快递小哥的工资收入主要来源于计件提成,月份工资波动特别大。他们淡季收入只有4、5千元钱,旺季收入个别人可能高达两万元,老税制“按月计税”,低收入月份4千元的应纳税所得额为负,纳税额为零,高收入月份两万元的纳税额则高达1000多元。 现在,新个税法“按年计税”,在一个年度内就可以把收入较高月份的应纳税所得额,填补到免税额度不足扣除的月份。比如,将小林3500元的“免税额度”由高收入月份,调整到低收入月份,不仅低收入月份应纳税所得额刚好为零,高收入月份应纳税所得额也降了下来,整体上比“按月计税”减税400元。就有利于月份工资波动大,部分月度免税额不足扣除的、中低收入群体,总体上拉低税负。 工资收入越高 享受个税优惠额度越大 个税改革后,按年计征,拉低了中低收入群体、月份工资波动大产生的税负差。那么新的计征方式,对中高收入群体又有哪些影响呢?在成都一家软件公司,一位人力资源部经理对一月份的企业工资单,做了详细的梳理。 四川某软件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 钱屹华:
将林先生的月度工资取整为23000元,个税改革前,减除单位预扣的三险一金(专项扣除)1100元左右,再减除3500元的个税起征点(个税免征额),余下18400元应纳税所得额,对应税率有3%10%20%25%,需要缴纳个税3595元。 个税改革后,由于个税起征点提高到5000元,林先生还可以享受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住房贷款利息三项共3000元的专项附加扣除,余下13900元应纳税所得额,对应税率有3%10%20%,需要缴纳个税1370元。 实行年度税率表 扣税方式有变化 虽然林先生算出一月份,自己应该缴纳个税1300多元,但是记者看到其工资单上的实缴金额却为400多元。税务人员称,个税改革后,实行的是“年度税率表”计税,和个税改革前的“月度结算”有了差异。 新个税法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将当月工薪收入和之前每个月的收入进行累计,再减除同样累计计算的免税额度,余额按照个人所得税“年度税率表”预扣预缴,最后进行年度汇总结算。这样,同一税率对应的应纳税所得额就变成了12个月的总和,既有利于纳税人申报扣除,也方便扣缴义务人进行财务核算。 部分附加扣除 夫妻选扣有学问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本次改革,增加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不仅提高了纳税人的申报积极性,而且纳税人如果想充分享受政策的优惠,还有不少细账值得算一算。 成都印钞公司职工 李向鹏:
按照新的个税法:住房首贷利息可以选择由夫妻一方按每月1000元扣除;子女教育既可选择由夫妻一方按每孩每月1000元扣除,也可选择夫妻双方分别按每孩每月500元扣除。 由于这个扣除额度牵涉到工资收入的“级距税率”,所以,李先生和妻子商量后,准备把这些扣除额度,全部交给工资收入更高的李先生,以享受更多的优惠。 大病''据实扣除'' 另五项''定额扣除'' 新个税法实施后:子女教育、(学历)继续教育(职称除外)、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五项,都是按照一定的标准,实行每月“定额扣除”;但是大病医疗不仅要“据实扣除”,并且要在次年汇算清缴时才能扣除。 四川省税务局个人所得税处副处长 杨柳:
杨柳介绍,考虑到大病医疗可能产生道德风险,所以新个税法只对个人自负医药费用超过1.5万元的部分,按每年8万元限额“据实扣除”。 业内专家表示,虽然教育、房贷利息等方面的实际支出要远远高于目前的扣除标准,但是要完全实行“据实扣除”,对征纳双方而言,目前都还比较困难。 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个税一处调研员 任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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